

1.
亦作“讁”。
2.
譴責;責備。
1.出自《詩·邶風·北門》我入自外,室人交遍謫我。
2.出自《潛夫論·交際》夫處卑下之位,懷《北門》之殷憂,內見謫於妻子,外蒙譏於士夫。
3.出自《夜譚隨錄·小手》罷職家居,每至薪水不供,未免室人交謫。
3.
處罰;懲罰。
1.出自《國語·齊語》制重罪贖以犀甲一戟,輕罪贖以鞼盾一戟,小罪謫以金分。
2.出自《北史·魏紀一·太宗明元帝》詔以刺史守宰率多逋惰,今年貲調縣違者,謫出家財以充,不聽征發於人。
3.出自《非國語上·柯陵之會》夫以語之迂而曰宜死,則單子之語,迂之大者,獨無謫也?
4.出自《古今小說·沈小霞相會出師表》但有與他作對的,立見奇禍,輕則杖謫,重則殺戮。
4.
特指古代官吏因罪而被降職或流放。
1.出自《吊屈原賦》序誼為長沙王太傅,既以謫去,意不自得。
2.出自《春明退朝錄》卷中徐常侍謫豳州時,柳仲涂開為守。
3.出自《清史稿·圣祖紀一》弘烈以首吳三桂反狀謫梧州。
5.
指被流徙戍邊的人。
1.出自《史記·秦始皇本紀》徙謫,實之初縣。
6.
過錯;缺點。
1.出自《逸周書·大戒》內姓無感,外姓無謫。
2.出自《唐故朝散大夫尚書庫部郎中鄭君墓志銘》郎官郡守愈著白,洞然渾樸絕瑕謫。
7.
災禍。
1.出自《國語·周語中》秦師必有謫。
8.
反常的云氣。
1.出自《左傳·昭公三十一年》庚午之日,日始有謫。
2.出自《疇人傳·梅文鼎中》食日者,月也,不關云氣,而占者之說曰:未食之前數日,日已有謫。
1.監督牧放。
2.負有督察之責的地方官。
1.監督交納。
1.監督農事。
1.為權貴豪門監管家務的奴仆頭子。
2.泛指奴仆。
1.選舉時對發放和計算候選人所得選票進行監督,以免舞弊。
2.對發放和計算選票進行監察的工作人員。
1.貶稱負責監察的人。
1.見"監鋪"。
1.監督催促。
1.監察銓選。
1.督促勸酒。
1.指國家監督專賣。
1.監守之人。
1.猶監軍。
1.主持喪事。
1.監督佐理。
1.監督食物的烹調。
1.謂漢廷尉的屬官監與掾史。
2.指刺史。
3.監修史書。
1.《莊子.知北游》"正獲之問于監市履猯也,每下愈況。"王先謙集解引李頤曰"市魁履豕,履其股腳猯難肥處,故知豕肥耳。"后以"監市履猯"喻善于體察事物。
公司制企業由股東大會選出,對公司的經營管理行使監督檢查職能的代表。中國公司法規定,監事除由股東代表擔任外,還應有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的職工代表。監事通過監事會行使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監督職責。
1.監護陪從。
從旁嚴密注視、觀察跟蹤 ~ㄧ瞭望哨遠遠~著敵人。
1.下等娼妓。
在我國,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限定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在指定的區域居住,并對其行動加以監視的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適用對象和取彬審的適用對象相同。
1.監督考試。
2.科舉考試時負有監督之責的官吏。
1.監獄牢房。亦泛指拘押人的隔離室。
1.監察宣誓儀式。
2.監察宣誓的人。
1.猶監禁。
2.監督收取。
盜竊自己所看管的財物。
1.國子監所刻的書。
1.謂監督軍務的主將。
1.負有監察之責的官吏『以后的司隸校尉和督察州縣的刺史﹑轉動使﹑按察使﹑布政使等通稱為監司。
2.監察。
1.宋計有功《唐詩紀事.溫庭筠》"令狐绹曾以舊事訪于庭筠,對曰'事出《南華》,非僻書也。或冀相公燮理之暇,時宜覽古。'绹益怒,奏庭筠有才無行,卒不登第。庭筠有詩曰'因知此恨人多積,悔讀《南華》第二篇。'"后以"悔讀《南華》"為慨嘆學識淵博而不為人所容的典故。
1.謂翻悔而改變主意。
1.猶悔過。
1.悔過服罪。
1.檢討過錯,表示悔改的文字。
1.悔恨。
1.猶憤怒。
1.謂撤去所加的災禍。
2.后悔造成禍害。
1.過錯;禍殃。
2.追悔前非。
1.懊喪。
1.后悔而畏懼。
1.因翻悔而改口。
1.翻悔抵賴。
1.悔恨其過嚴。
2.悔過自勉。
1.罪過。
1.亦作"悔恡"。亦作"悔"。
2.災禍。
3.悔恨。
4.謂追悔顧惜。
1.見"悔吝"。
1.懊悔憂悶。
1.猶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