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形容詞
〈書〉吝惜;舍不得。
2.
名詞
(Jìn)姓。
1.
古代車上夾轅兩馬當胸的皮革。因作夾轅兩馬的代稱。
1.出自《墨子·魯問》今綽也祿厚而譎夫子,夫子三侵魯,而綽三從,是鼓鞭於馬靳也。
2.出自《左傳·定公九年》吾從子,如驂之靳。
3.出自《報劉淞芙書》他日汝南先賢,襄陽耆舊,與所稱同縣諸君,后先驂靳,左右齊轪。
2.
吝惜。
1.出自《后漢書·崔烈傳》帝顧謂親幸者曰:“悔不小靳,可至千萬。”
2.出自《春渚紀聞·僧凈元救海毀》我釋迦文佛,歷劫以來,救護有情,捐棄軀命,初無少靳,而吾何敢愛此微塵幻妄,坐視眾苦而不赴救。
3.出自《書顏屠之婦》受人之聘,治其子女而惟財是靳。
3.
惋惜。
1.出自《新唐書·鄭覃傳》比皆不攝職事,至慕王夷甫,以不及為靳。
4.
牢固;穩固。
1.出自《唐故中散大夫少府監胡良公墓神道碑》去居陵(獻陵)下,為吏為隱,坊舒之政,于茲有靳。
5.
固執;堅持。
1.出自《聊齋志異·水莽草》某急詣寇所,實告以情,長跪哀懇。寇以其代女死故,靳不與。
2.出自《西學東漸記》陳與學生常生沖突,予恒居間為調停人;但遇學生為正當之請求,而陳故靳不允。
6.
拒絕;阻攔。
1.出自《蜀梼杌》炕(潘炕)曰:“此臣下賤人,不敢以薦于君。”其實靳之也。
2.出自《難言二》顧獨不欲二子之效之,是援(馬援)靳其兄子以為善也。
3.出自《清史稿·禮志十》彼(指英法使臣)且曰宜亟修好,阻其入覲,是靳以客禮也。
7.
取得。
1.出自《鳴鳳記·世蕃奸計》你曉得吏部開選,必來請問我家。故每次選官,少不得靳銀幾萬。
8.
嘲弄;恥笑。
1.出自《左傳·莊公十一年》宋人請之,宋公靳之。
2.出自《太平御覽》夕時便罷無人也,今乃夜糴谷,明癡??不足也。凡靳不敏惠者曰夜糴。
3.出自《新唐書·南蠻傳上·南詔上》南詔嘗與妻子謁都督,過云南,太守張虔陀私之,多所求丐,合羅鳳不應。虔陀數詬靳之,陰表其罪,由是忿怨。
4.出自《集外集拾遺補編·破惡聲論》豎子之見,古今之別,且不能知者,雖一哂可靳之矣。
9.
姓。
1.出自《元和姓纂?焮韻》風俗通,楚大夫靳歙。
1.謂直立于云端。
1.清秀;秀異。
嚴肅,整飭壁壘森嚴|戒備森嚴|法度森嚴|紀律森嚴。
1.使防御工事嚴整不可侵犯。比喻防守嚴密。
1.謂枝葉繁茂,遮蔽光線。
1.謂林木幽深茂密。
1.謂繁密茂盛,交相掩映。
1.繁密茂盛。
1.伸張聳豎。
1.眾多的儀衛。
1.嚴整;完整。
2.茂密而整齊。
1.挺立貌。
1.繁茂高聳。
1.森嚴地排列。
1.紛然聳峙貌。
1.木長直貌。
1.林木高聳繁茂貌。
1.洞簫。
1.武當山的別名。
1.參差不齊貌。
1.古樂器名。洞簫。
1.佛寺;佛庵。
1.佛教三寶之一。原指僧團,后泛指繼承﹑宣揚佛教教義的僧眾。
1.古代從軍的僧侶或武裝的僧侶集團。
1.梵語的意譯。音譯僧伽婆尸沙。佛教戒律中罪科名,其名目有十三,故又稱為十三僧殘。參閱《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釋十三僧殘》。
1.管理僧尼事務的官員,由僧人擔任。
1.寺院的廚房。
1.幼齡僧人。
1.亦作"僧"。亦作"僧牕"。
2.僧寺的窗戶。
1.見"僧窗"。
1.僧堂的禪床。
1.僧人與道士。
1.僧尼出家,由官府發給的作為憑證的度牒。有牒者得免地稅﹑徭役。
1.僧舍。
1.僧人居住的房舍。
1.僧人趺坐。趺坐,佛教修禪者雙足交迭而坐。
1.梵語的譯音。意為大眾。原指出家佛教徒四人以上組成的團體,后單個和尚也稱"僧伽"。簡稱為僧。
2.梵語。獅子。
3.國名。指今斯里蘭卡。舊稱獅子國。
4.人名。為西域名僧,俗姓何,龍朔初入唐,于泗州建寺,后居薦福寺。世稱其為觀音大士化身。
5.借指觀音大士或其塑像。
1.梵語。獅子。
1.即僧伽羅磨。佛教寺院。
1.亦作"僧迦梨"。亦作"僧伽棃"。
2.梵語的譯音。僧佛大衣名。為比丘所服"三衣"之一種。
1.見"僧伽梨"。
1.梵語的譯音,意譯"眾園"。原指修建僧舍的基地,后指包括土地﹑建筑物在內的寺院的總稱。
斯里蘭卡的主體民族。約1181萬人(1985年)。講僧伽羅語,信小乘佛教。種姓制度不很嚴格。主要從事農業。
1.即僧帽。
1.指唐高僧僧伽大師塑像。
1.僧佛大衣名。為比丘所服"三衣"之一種。
1.僧官名。
1.寺院樓閣。
1.指僧人風格﹑格調。
2.僧閣,僧樓。格,通"閣"。
清末將領。蒙古科爾沁旗(今屬內蒙古)人。襲封郡王,任參贊大臣。曾率騎兵在山東擊潰太平天國北伐軍,封為親王。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在大沽炮臺抗擊英法艦隊◇率部與捻軍作戰。1865年所部在山東曹州(治今菏澤)被捻軍圍殲,他在逃跑途中被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