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動詞
哭,出聲地哭。
2.
動詞
(某些鳥獸)叫。
3.
名詞
(Tí)姓。
1.
“嗁”的今字。亦作“嗁”。亦作“謕”。
2.
借指眼淚。
1.出自《別李浦之京》詩小弟鄰莊尚漁獵,一封書寄數行啼。
3.
鳴叫。
1.出自《左傳·莊公八年》豕人立而啼。
2.出自《聽百舌鳥》詩入春解作千般語,拂曙能先百鳥啼。
3.出自《右第二章》天井里那只預備過年用的雄雞也喔喔地高聲兒啼。
4.出自《琵琶行》其間旦暮聞何物?杜鵑啼血猿哀鳴。
5.出自《江畔獨步尋花》自在嬌鶯恰恰啼。
6.出自《游園》遍青山啼紅了杜鵑。
7.出自《早發白帝城》詩兩岸猿聲啼不盡,輕舟已過萬重山。
4.
悲哀的哭泣。
1.出自《禮記·喪大記》始卒,主人啼,兄弟哭。
2.出自《莊子·駢拇》枝於手者,龁之則啼。
3.出自《祭女挐女文》我視汝顏,心知死隔;汝視我面,悲不能啼。
4.出自《醫宗金鑒·幼科雜病心法要訣·聽聲》聽聲:啼而不哭知腹痛,哭而不啼將作驚。
5.出自《呂氏春秋·忠廉》呼天而啼,盡哀而止。
6.出自《后漢書·第五倫傳》老小攀車叩馬,啼呼相隨。
1.購買,采購。
1.出售。
2.指賣貨的人。
1.猶貨擔。
1.以農耕生殖財利。
1.搭棚的貨攤。
運輸企業承運貨物時開給托運人的票據,是托運人或收貨人提貨的憑證。
1.財物。
1.王莽時所鑄錢幣名。亦泛指貨幣。
1.謂受賄。
1.用財物買通他人。
2.用以買通他人的財物。
1.謂以財貨收買。語出《孟子.公孫丑下》"若于齊,則未有處也。無處而饋之,是貨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
2.買進。
1.王莽時貨幣名。
2.貨幣的通稱。
3.指財政。
1.富人。
①貨物(就品種或質量說)~齊全ㄧ上等~。②也指人或思想言論、作品等(多含貶義)。
1.販夫。
1.猶買賣。
1.富戶。
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損壞 ~嚴重ㄧ禁止野蠻裝卸,減少~。
主要用來運載貨物的電梯。
1.指貨郎挑的雜貨擔。
1.貨色,東西。多用于對人的蔑稱。
供出售的物品。
一定時期內,運輸部門實際運送的貨物噸數和它的運輸距離的乘積。以噸公里(海運企業用噸海里)為單位。運輸部門制定計劃和經濟考核的重要指標之一。
1.賄賂;饋贈。
1.貿易;交易。
1.貪求財貨的欲念。
1.出售貨物。
2.指出售。
貨物的來源~充足 ㄧ開辟~ㄧ擴大~。
營業性質的堆放貨物的房屋或場地。
1.猶貨款。
1.貨物的價值。
1.貨物的質量。
2.典賣。
1.即貨船。
運輸部門稱所運貨物的主人。
1.謂買賣圖利。
1.貨物資財。
1.拔除。
1.謙詞。得以廁身其間。
1.載禽獸等獵獲物之車。
1.得到和解。
2.得到成功;完成。
1.得以列入或并列。
1.獲致,得到。
話劇劇本。田漢作于1922年。獵戶魏福生將女兒蓮姑許配陳家,禁止她與戀人黃大傻來往。某晚黃上山遙望蓮姑家燈光,誤踏打虎機關,獵戶以為獲虎,結果將受傷的大傻抬至魏家。蓮姑抱大傻痛哭,遭父毒打。黃肝腸寸斷,遂以獵刀自殺。
1.得到救助。
2.得以成功;能夠濟事。
3.得以安全航行或渡過(江河等)。
1.拘捕押送。
1.古代舉行射禮時唱獲者所持的旌旗。
1.會試得中。亦泛指科舉考試得中。
1.漢代曾以公家車馬送應舉的人◇以公車指入京應試舉人。"獲雋公車"為會試得中的意思。
1.得罪;獲咎。
1.收割聚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