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戲謔;詼諧。參見“詼諧”。
1.出自《依韻和永叔澄心堂紙答劉原甫》怪其有紙不寄我,如此出語亦善詼。
2.出自《抱琴美人圖》詩綠帳愁單掩,朱唇似善詼。
2.
通“恢”。參見“詼妄”、“詼奇”。
1.出自《少室山房筆叢·二酉綴遺上》《山海經》顓頊、高辛之類,皆絕域殊稱,與史傳全別;惟黃帝、堯、舜等稍無異詞,至稱葬于某山某地,則什九詼妄也。
2.出自《寓簡》自昔文章之言水者,如《七發》、《上林》、《子虛》等皆詼奇雄武,神變非常。
3.出自《〈戲劇導演的初步知識〉引言》于是色情的、詼奇的、以意外刺激博取一時興奮的鬧劇、趣劇、歌舞劇風行一時。
1.債主。
1.謂反省悔過。
1.索求財物。
1.索賄。
1.處罰制造事端的人。
1.負債人。
2.債主。
1.貶官降職。
1.責問。
1.責罰警戒。
1.《莊子.齊物論》"罔兩問景曰'曩子行,今子止;曩子坐,今子起,何其無特操與?'景曰'吾有待而然者邪?吾所待又有待而然者邪?吾待蛇蚹蜩翼邪?惡識所以然!惡識所以不然!'"景,"影"古字◇以"責景"指求問而不得實際情由。
1.責罰以示警戒。
1.責問追究。
1.責究罪過。
1.謂貶謫到某處居住或罷官閑居。
1.責成考核。
2.征收賦稅。
1.見"責勵"。
1.督責和策勵。
1.責罵。
責成;命令責令退賠|責令五日內修復堤岸。
1.索求財物。
1.求取俸祿。
1.謂下屬有罪,處分統率的人。
2.督責統御。
1.斥罵;指責咒罵。
1.責成購買。
1.責備其不貢獻苞茅。典出《左傳.僖公四年》"爾貢苞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
1.論罪免職。
1.責讓;抗命。
2.降謫官職的命令。
非難;責備對犯錯誤的人要熱心幫助,不要一味責難。
非難;責備對犯錯誤的人要熱心幫助,不要一味責難。
1.怒責;嚴責。
1.用責備的口氣曉喻對方。
1.迫令。
1.猶責打。
1.規定期限。
1.猶譴責。
1.謂索求所欠。
1.責備。
1.追究。
2.要求。
1.索求財物。
1.責備并規勸。
1.求取憑據。
1.責備;訓斥。
1.斥責;譴責。
①分內應做的事教育下一代是父母與教師的共同責任。②沒做好分內事而應承擔的過失先別追究責任,救人要緊。
1.自覺做好分內事的心情。
辨認自己行為的性質和社會意義,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有這種能力的人應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故稱責任能力。達到責任年齡,精神和智力正常的人都有責任能力。
刑法規定的應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的人的最低年齡。我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1.工廠﹑礦山﹑建筑﹑交通﹑醫療及其它部門工作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違反規章制度,使公私財產遭受損失或桅人身安全的事故。
1.猶言責任感。
1.各項工作由專人負責,并明確責任范圍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