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名詞
作惡或犯法的行為。
2.
名詞
過失;過錯。
3.
名詞
苦難;痛苦。
4.
名詞
懲處;刑罰。
5.
動詞
把罪過歸到某人身上。
1.
“辠”的今字。
2.
捕魚竹網。泛指羅網。
1.出自《詩·小雅·小明》豈不懷歸,畏此罪罟。
2.出自《莊子·寓言》若參者可謂無所縣其罪乎?
3.出自《三與黃侃書》通以今語,猶云無所??其罔。以利祿為纓紼,或言罔羅,斯本恒語。
3.
罪愆;犯法的行為。
1.出自《易·解》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2.出自《論語·公冶長》雖在縲袣之中,非其罪也。
3.出自《荀子·王制》無功不賞,無罪不罰。
4.出自《報任安書》彭越、張敖,南面稱孤,系獄抵罪。
5.出自《琴操》詩臣罪當誅兮,天王圣明。
4.
罪人。
1.出自《書·牧誓》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長。
2.出自《文選·左思〈魏都賦〉》漢罪流御,秦余徒?。
3.出自《顏氏家訓·勉學》吾見強弩長戟,誅罪安民,以取公侯者有矣。
5.
過錯;過失。
1.出自《左傳·僖公三十三年》不替孟明,孤之過也。大夫何罪?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
2.出自《晏子春秋·諫上二》公曰:“若是,孤之罪也。”
3.出自《送浮屠文暢師序》夫不知者,非其人之罪也。
4.出自《秦政記》秦政如是,然而卒亡其國者,非法之罪也。
6.
懲罰;治罪。
1.出自《書·舜典》流共工于幽州,放??兜于崇山,竄三苗于三危,殛鯀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
2.出自《呂氏春秋·仲秋》乃勸種麥,無或失時,行罪無疑。
3.出自《五經辯惑》審可罪也,當即刑之;當可恕也,當諭而遣之。
4.出自《古今小說·吳保安棄家贖友》﹝郭仲翔﹞兩腳被釘處,常流膿血,分明是地獄受罪一般。
5.出自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辛亥革命·武昌起義清方檔案》為今之計,非罪二臣,無以謝天下而息眾議。
7.
歸罪;責備。
1.出自《孟子·梁惠王上》王無罪歲,斯天下之民至焉。
2.出自《答吳武陵論非國語書》其不知言而罪我者,吾不有也。
3.出自《深慮論四》漢唐之法駁雜而疏略,得賢主則治,不得其人即亂而亡,故其弊在乎法不足周事,而不可專罪守法之非人。
8.
禍殃。
1.出自《呂氏春秋·至忠》臣之兄嘗讀故記曰:“殺隨兕者不出三月。”是以臣之兄驚懼而爭之,故伏其罪而死。
2.出自《宣驗記》﹝王襲之﹞夜忽夢鵝口銜一卷書,可十許紙,取看,皆說罪福之事。
3.出自《李白之死》這豈不自作的孽,自招的罪。
9.
歉意。
1.出自《雪》他站起來向客人告了罪,叫何科長跟著他一道走出去了。
南大西洋東部的寒流。西風漂流的一部分在非洲西海岸轉向北上,經安哥拉西岸本格拉港繼續(xù)北上,最后匯入南赤道洋流。
1.草木的根干。
2.根本。指事物的最重要部分。
3.根基,基礎。
4.指基地。
5.本原,初始。 6.指最初的。 7.根由,根源。 8.喻指帝室。 9.喻指家鄉(xiāng),故土。
1.指開初以宮聲為主的調式。
1.原價。
1.謂人民安居樂業(yè)則國家太平。
(樹木)主干強固,枝葉才能茂盛。比喻事物的基礎鞏固了,其他部分才能發(fā)展。
1.原來,原先。
1.原任官職。相對于后之兼職而言。
2.指本部門的主管官員。
3.舊時官吏的自稱。
4.該官,此官。
1.自己的任所。
2.主管。
1.原籍。
1.猶成議,成約。
1.自己的國家。
2.祖籍所在的都邑。
1.原來的官號。
2.店﹑鋪的自稱。
1.自己的心跡;自己的心愿。
2.本來的心愿。
1.本來的善意。
2.指本土的惠政。
1.指糧食。
又稱本地振蕩器”。超外差接收機中,對不同接收頻率都產生高一個中頻的射頻的振蕩器。被接收信號與射頻振蕩在變頻器中進行頻率變換,產生調幅中頻。中頻一般為465千赫。為跟蹤調諧,采用連軸的雙連電容器實現統調。
1.基地;地基。
1.原籍,本貫。
1.根本之計。
2.原來的打算。
紀傳體史書中帝王的傳記,一般按年月編排重要史實,列在全書的前面,對全書起總綱的作用。
同宗族的人~兄弟。
〈方〉指當事人~不來,別人不好替他作主。
1.主力部隊。
2.該甲。甲,舊時戶口編制單位。
1.本身的價格。
1.謂一支軍隊原來的將領。
1.謂農事。
2.根本性的教育。
3.藏族地區(qū)固有的宗教,崇奉鬼神和自然物,尚巫術。佛教傳入前,在吐蕃社會中占統治地位。八世紀后勢力逐漸衰微。在與佛教的長期相互斗爭中,吸收佛教的部分教義,逐漸形成類似喇嘛教的一個教派。藏語稱"本波"。也叫"缽教"﹑"笨教",俗稱"黑教"。
1.亦作"本屆"。
2.猶本期;本次。
①存款者或放款者拿出的錢(區(qū)別于‘利息’)。②經營工商業(yè)的本錢;營業(yè)的資本。
1.據以進行傳解的經書。
2.指本人所治之經。
1.亦作"吊頸"。
2.上吊自殺。
同‘調卷’。
1.吊打拷問。
1.亦作"吊拷繃扒"。同"吊拷絣把"。
1.亦作"吊拷絣把"。
2.捆綁起來吊打。
1.同"吊拷絣把"。
1.亦作"吊客"。
2.吊喪者。
3.兇神。主有疾缽泣等事。
1.吊祭且哀哭之。
又稱掛蘭”。單子葉植物,百合科。多年生常綠草本。有圓柱形肉質根和短的根狀莖。葉叢生。夏季開白花。外形似蘭,故名。通常作為懸掛室內的觀賞花卉。
1.亦作"吊籃"。
2.升降機上運送人上下的籃狀裝置。
1.吊祭存問。
1.吊喪的禮制。
2.古時兇禮之一。
1.哭吊,吊唁。
1.亦作"吊籠"。
2.指升降機上用以運送人員上下的籠狀裝置。
3.一種籠狀刑具。周圍裝有鐵刺,犯人進入后只能勉強站立。
4.可以懸掛的籠子。
①后部用支柱架在水面上的房屋。也叫吊腳樓。②山區(qū)的一種木板房或竹房子,下面用木樁做支柱,用梯子上下。
戲曲中表演突然跌跤的動作。演員身體向前,頭向下,然后騰空一翻,以背著地。
1.猶慰勉。
1.亦作"吊面"。
2.皮桶子配上布或綢緞等做面稱"吊面"。
1.撫慰百姓。
慰問受苦的民眾,討伐有罪的統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