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亦作“蹮”。
2.
舞貌。參見“躚躚”。
1.出自《官扇聯句》履絇羽鳧躚,冠葉香螺黛。
3.
見“躚躚”。舞貌。
1.出自《蜀都賦》紆長袖而屢舞,翩躚躚以裔裔。
2.出自《抱樸子·酒誡》於是口涌鼻溢,濡首及亂;屢舞躚躚,舍其坐遷;載號載呶,如沸如羹。
3.出自《哭鄭文》詩后生無復見,媚學謾躚躚。
4.出自《觚賸續編·狨》白晝大都,聚人索錢,操刀學割,屢舞躚躚。
4.
見“躚躚”。猶蹣跚。
1.出自《謝客》詩躚躚出何為?奄奄歸就臥。不知身所謀,徒與俗相和。
5.
見“躚躚”。相得貌。
1.出自《問答》堯舜之修兮,禹益之憂兮,能者任而愚者休兮。躚躚蓬藋,樂吾囚兮。
津渡口。重要的渡口。比喻顯要的地位交通要津|賓從雜c028J狄津。
1.重要;至關重要。
2.嚴重;了不得。
3.迫切﹐急切。
1.謂顯要而接近皇帝。亦指身居要位的近臣。
1.重要的路徑。
1.重要部門。
1.重要的手段。
1.重要而繁劇。
2.指要職。
3.指政務煩劇的重要部門或地區。
1.秘訣;訣竅。
1.攔腰截斷;橫截。
1.重要的關口。
1.亦作"要攬"。
2.邀請招攬。
1.見"要覽"。
1.春秋末吳國刺客。相傳吳王闔閭派專諸刺殺王僚后﹐又派要離謀刺出奔在衛的王子慶忌。要離請吳王斷其右手﹐殺其妻子﹐詐稱得罪出逃。及至衛國﹐見慶忌﹐慶忌喜﹐與之謀。當同舟渡江時﹐慶忌被他刺中要害。慶忌釋令歸吳﹐他行至江陵﹐也伏劍自殺。事見《呂氏春秋.忠廉》﹑漢袁曄《吳越春秋.闔閭內傳》﹑《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鄒陽《獄中上書自明》"然則荊軻湛七族,要離燔妻子,豈足為大王道哉!"晉葛洪《抱樸子.嘉遯》"要離滅家以效功。"清楊焯《慶忌塔鐵棺》詩"誤識要離死不難,石潭風雨夜深寒。"后亦用以稱壯烈之士。
1.以不正當手段逐取名利。
1.謂顧惜羞恥。
比喻事物的要點、關鍵不得要領|很快掌握體操要領。
1.求取利祿。
1.遮道﹐攔路。
1.重要的道路和渡口。比喻顯要的職位。
1.錄要﹐輯要。常用作書名。
1.腰和脊骨。比喻重要部位。
1.概要;主旨。
1.指王畿外極僻遠的蠻荒之地。要﹐要服。
1.強迫簽定盟約。
2.泛指訂約。
3.強迫訂立的盟約。
4.泛指盟約。
1.社會地位低微的人﹐平庸的人。要﹐通"幺"。《商君書.夜戰》"是故豪杰皆可變業,務學《詩》《書》,隨從外權,上可以得顯,下可以求官爵;要靡事商賈,為技藝,皆以避農戰。"高亨注"或說'要靡當讀為么。《鹖冠子.道端篇》云無道之君任用么,動即煩濁;有道之君在用俊雄,動則明白,彼以么與俊雄討官,與此以豪杰與要靡對言同義。'楊(楊樹達)說'要靡謂細僾之人也。要假為幺。《說文》幺,小也。《小爾雅.廣言》靡,細也。'"一說追逐奢侈者。
1.邀請尋找。
1.重要機密。
1.愛面子。
1.見"要妙"。
1.亦作"要眇"。
2.精深微妙。
3.美好貌。
1.可使喪失生命﹐致命。
2.引申指造成嚴重后果。
3.表示程度已達極點。
4.對已造成的某種困窘局面的埋怨語。
1.見"要"。
1.指統計綱目。
2.重要的頭目。
3.重要的篇目。
1.猶招募。
1.指繁華熱鬧之地。
2.熱鬧。
1.古良馬名。
1.約定日期。
1.契約;盟約。多指以強力脅迫對方訂立的盟約。
1.爭強好勝﹐不甘落后。
1.要訣;關鍵的辦法。
1.重要;要緊。
1.卻是。表示轉折語氣。
1.邀請。
2.猶要挾。
1.審察囚犯的供辭。
1.提出具體事項或愿望﹐希做到或實現。
2.所提出的具體愿望或條件。
1.邀請屈駕。
1.重要的旨趣﹑意義。
1.指重要的官職。
1.指軍事上的要地。
1.顯要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