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亦作“厤”。亦作“歴”。
2.
經歷;經過。指時間上的。
1.出自《書·畢命》既歷三紀,世變風移。
2.出自《漢書·異姓諸侯王表》殷周之王,乃繇??稷,修仁行義,歷十余世,至于湯武,然后放殺。
3.出自《雜詩》妾身守空閨,良人行從軍。自期三年歸,今已歷九春。
4.出自《上杜學士言開河書》方夏歷旬不雨,則眾川之涸,可立而須。
5.出自《且介亭雜文·河南盧氏曹先生教澤碑文》循循誘之,歷久不渝。
3.
經歷;經過。指空間上的。
1.出自《楚辭·天問》應龍何畫?河海何歷?
2.出自《西都賦》宮館所歷,百有余區。
3.出自《水經注·河水三》河水歷峽北注,枝分東出。
4.出自《兵行褒斜谷作》詩集旅布嵌谷,驅馬歷層澗。
5.出自《資治通鑒·漢景帝三年》則吳必先歷齊,畢濟北,招燕趙而總之。
4.
行;游歷。
1.出自《戰國策·秦策一》且夫蘇秦特窮巷掘門、桑戶桊樞之士耳,伏軾撙銜,橫歷天下,廷說諸侯之主,杜左右之口,天下莫之能伉。
2.出自《和裴仆射相公假山十一韻》猶嫌山在眼,不得著腳歷。
3.出自《李筌》﹝李筌﹞常歷名山,博采方術。
4.出自《廣雅?釋詁》歷,行也。
5.出自《雙槐歲鈔·東海二仙》〔張三豐〕乃入蜀,抵秦,居武當,游襄鄧,往來長安,歷隴、岷、甘肅。
5.
越過。參見“歷位”。
1.出自《孟子·離婁下》禮,朝廷不歷位而相與言,不逾階而相揖也。
2.出自《人物志·八觀》夫人之情有六機:抒其所欲則喜,不抒其所能則怨;以自伐歷之則惡,以謙損下之則悅。
3.出自《上孫使君》詩萬卷似無書,三山如歷塊。
4.出自《徐霞客游記·游黃山日記后》至天都側,從流石蛇行而上,攀草牽棘,石塊叢起則歷塊,石崖側削則援崖。
6.
遭逢;經受。
1.出自《楚辭·離騷》惟茲佩之可貴兮,委厥美而歷茲。
2.出自《運命論》求遂其志而冒風波于險涂;求成其名而歷謗議于當時。
3.出自《石闕銘》晉氏浸弱,宋歷威夷,禮經舊典,寂寥無記。
7.
依照次序。
1.出自《禮記·月令》﹝季冬之月﹞命宰歷卿大夫,至于庶民,土田之數,而賦犧牲以共山林名川之祀。
2.出自《封禪文》歷選列辟,以迄于秦。
3.出自《太子太保韓公行狀》嫂流離,歷訴于州及提刑轉運使。
8.
謂先后擔任各種官職。
1.出自《后漢書·蓋延傳》歷郡列掾、州從事,所在職辦。
2.出自《興元少尹房君墓志》歷十二官,處事無纖毫過差。
3.出自《〈滹南遺老集〉跋》﹝王若虛﹞承安二年經年進士,歷管城、門山二縣令。
9.
指擔任。
1.出自《陳書·高祖紀上》準生匡,匡生達,永嘉南遷,為丞相掾,歷太子洗馬,出為長城令。
2.出自《論財利疏》核其真偽,辨其臧否,考其功效,然后進之退之,未必歷其職者皆須進用,不可復退也。
3.出自《原李耳載·謙吉明征》定一后遷戶部主事,歷山海兵備副使,謙爻皆吉,不益驗與?
10.
多;曾經多次。
1.出自《書·舜典》虞舜側微,堯聞之聰明將使嗣位,歷試諸難。
2.出自《后漢書·段颎傳》先零東羌歷載為患。
3.出自《祭故陜府李司馬文》選於吏部,亟以科進。歷臨大邑,惟政有聲。
4.出自《撫州顏魯公祠堂記》維歷忤大奸,顛跌撼頓,至於七八而終始不以死生禍福為秋毫顧慮,非篤於道者不能如此。
11.
盡;遍。
1.出自《書·盤庚下》今予其敷心腹腎腸,歷告爾百姓于朕志。
2.出自《四子講德論》於是相與結侶,攜手俱游,求賢索友,歷于西州。
3.出自《唐語林·補遺二》﹝宋沇﹞問寺主僧曰:“上人塔上鐸皆知所自乎?”曰:“不能知之。”曰:“某聞有一是近制,某請一人循鈴索歷扣以辨之,可乎?”
4.出自《閑情偶寄·詞曲上·結構》填詞一道,非特文人工此者足以成名,即前代帝王,亦有以本朝詞曲擅長,遂能不泯其國事者,請歷言之。
5.出自《且介亭雜文二集·“文人相輕”》就是莊生自己,不也在《天下篇》里,歷舉了別人的缺失,以他的“無是非”輕了一切“有所是非”的言行嗎?
12.
長久。
1.出自《書·召誥》有夏服天命,惟有歷年。
2.出自《書·君奭》弗克經歷嗣前人恭明德。
13.
發出;流露。
1.出自《楚辭·九章·抽思》茲歷情以陳辭兮,蓀詳聾而不聞。
2.出自《上集賢文相書》躬耕著書,不接世故,當日之事,絕不歷於齒牙之間。
14.
審視;察看。參見“歷時”。
1.出自《王命論》歷古今之得失,驗行事之成敗。
15.
選擇。
1.出自《楚辭·離騷》靈氛既告余以吉占兮,歷吉日乎吾將行。
2.出自《子虛賦》于是歷吉日以齋戒。
16.
猶離。分別。見《讀書雜志·墨子二》。
1.出自《大戴禮記·五帝德》歷離日月星辰。
17.
清楚。
1.出自《嬌女詩》吾家有嬌女,皎皎頗白晰。小字為紈素,口齒自清歷。
2.出自《與王季海丞相書》邊陲之急慢,糧草之虛實……歷然在目,朗然在心。
18.
稀疏。
1.出自《管子·地員》赤壚歷強肥,五種無不宜。
2.出自《后漢書·列女傳·王霸妻》向見其子容服甚光,舉措有適,而我兒曹蓬發歷齒,未知禮則。
19.
亂,紊亂。
1.出自《大戴禮記·子張問入官》歷者獄之所由生也。
20.
引申為擾亂,觸犯。
1.出自《非有先生論》將儼然作矜莊之色,深言直諫,上以拂人主之邪,下以損百姓之害,則忤于邪主之心,歷于衰世之法。
2.出自《文選·揚雄〈羽獵賦〉》立歷天之旗,曳捎星之旃。
3.出自《三國志·吳志·呂蒙傳》蒙入據城,盡得羽及將士家屬,皆撫慰,約令軍中不得干歷人家,有所求取。
21.
煉。
1.出自《王子喬碑》乃造靈廟,以休厥神。於是好道之儔,自遠來集,或弦歌以詠太一,或談思以歷丹田。
22.
“手歷”或“歷頭”的省稱。宋代的一種賦稅憑證。參見“歷頭”。
1.出自《續資治通鑒·宋孝宗淳熙二年》先是元鼎印給手歷,遍給亭戶,令赍歷就稱下支錢,至是復令浙東行之。
23.
同“曆”。歷法。
1.出自《易·革》君子以治歷明時。
2.出自《淮南子·本經》星月之行,可以歷推得也。
3.出自《新唐書·豆盧瑑傳》咸通中,有治歷者工言禍福。
4.出自《曉庵新法·自序》守敬治歷,首重測日。
24.
同“曆”。指善于歷算的人。
1.出自《莊子·齊物論》巧歷不能得,而況其凡乎?
25.
同“曆”。指記載年月日節氣的書冊。參見“歷法”。
1.出自如:日歷;天文歷。參見“歷法”。
26.
同“曆”。歷數,氣數。參見“歷數”。
1.出自《晉武帝華林園集詩》陶唐既謝,天歷在虞。
27.
“靂”的古字。
1.出自《說文·雨部》震,劈歷振物者。
2.出自《后漢書·蔡邕傳》辟歷數發,殆刑誅繁多之所生也。
3.出自《漢書·天文志》夫雷電、霞虹、辟歷、夜明者,陽氣之動者也,春夏則發,秋冬則藏。
28.
通“瀝”。清酒。
1.出自《周禮·夏官·量人》凡宰祭與郁人受斝歷而皆飲之。
2.出自《群經平議·周禮》歷當讀為瀝。
29.
通“櫪”。拶指。古代刑罰。參見“歷指”。
1.出自《莊子·天地》則是罪人交臂歷指,而虎豹在於囊檻,亦可以為得矣。
2.出自《隨園詩話》蔡有家難,郭為證佐,至受官刑,交臂歷指,口無二辭。
30.
通“櫪”。馬廄。
1.出自《漢書·李尋傳》馬不伏歷,不可以趨道。
2.出自《漢書·梅福傳》雖有景公之位,伏歷千駟,臣不貪也。
3.出自《馬汧督誄》青煙傍起,歷馬長鳴。
31.
古炊器。
1.出自《史記·滑稽列傳》以垅灶為槨,銅歷為棺。
2.出自《漢書·王莽傳下》又以歷遺公卿。
1.梵語的譯音。意為大眾。原指出家佛教徒四人以上組成的團體,后單個和尚也稱"僧伽"。簡稱為僧。
2.梵語。獅子。
3.國名。指今斯里蘭卡。舊稱獅子國。
4.人名。為西域名僧,俗姓何,龍朔初入唐,于泗州建寺,后居薦福寺。世稱其為觀音大士化身。
5.借指觀音大士或其塑像。
1.梵語。獅子。
1.即僧伽羅磨。佛教寺院。
1.亦作"僧迦梨"。亦作"僧伽棃"。
2.梵語的譯音。僧佛大衣名。為比丘所服"三衣"之一種。
1.見"僧伽梨"。
1.梵語的譯音,意譯"眾園"。原指修建僧舍的基地,后指包括土地﹑建筑物在內的寺院的總稱。
斯里蘭卡的主體民族。約1181萬人(1985年)。講僧伽羅語,信小乘佛教。種姓制度不很嚴格。主要從事農業。
1.即僧帽。
1.指唐高僧僧伽大師塑像。
1.僧佛大衣名。為比丘所服"三衣"之一種。
1.僧官名。
1.寺院樓閣。
1.指僧人風格﹑格調。
2.僧閣,僧樓。格,通"閣"。
清末將領。蒙古科爾沁旗(今屬內蒙古)人。襲封郡王,任參贊大臣。曾率騎兵在山東擊潰太平天國北伐軍,封為親王。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在大沽炮臺抗擊英法艦隊◇率部與捻軍作戰。1865年所部在山東曹州(治今菏澤)被捻軍圍殲,他在逃跑途中被殺。
1.供養僧人的物品。
1.指僧房。
1.管理寺廟和僧尼事務的職官,由僧人擔任。
1.寺院;僧舍。
1.僧房的門戶。
1.管理一縣僧尼事務的僧官。
1.指登錄僧尼的冊籍。
1.即僧卻崎。
1.見"僧伽梨"。
1.僧人,和尚。
2.指僧院。
1.指僧徒說法講經。
1.佛門戒律。
1.僧舍;佛寺。
1.僧尼受戒后的年歲。
1.見"僧伽藍"。
1.寺院的廊廡。亦借指僧舍。
1.僧舍。
1.寺院樓屋。
1.僧寺,僧舍。
1.僧官名。
1.佛教僧徒。亦用來指其他宗教的修道人員。
1.佛教戒律。
1.猶佛家。
2.寺門。
1.僧眾會盟。
1.見"僧衲"。
1.亦作"僧納"。
2.僧衣。
3.指穿衲衣為僧。
1.和尚和尼姑。
1.梵語阿僧祇的省稱。意為無數,無量。
2.波斯語zangī的譯音。泛指南海土著種族。或指非洲東海岸黑種人。
1.即僧祇粟。
1.北魏僧官管轄的民戶。僧祇戶除向僧官輸粟外,不向官府供輸賦役。北周武帝消滅寺院,這些人戶改為一般編戶。
1.僧祇戶向僧曹輸納的谷物。參見"僧祇戶"。
1.即僧卻崎。
1.佛寺中敲擊以集僧眾的鳴器或缽形銅樂器。亦指擊磬聲。
1.僧衣。
1.梵語的音譯。意譯"數論"。古代印度哲學的一派。認為世界的本原是客觀存在的"自性",其中包含互相矛盾配合的三"德",因而轉變為二十三諦;此外還有絕對的"神我",以上合共二十五諦,即宇宙的一切。經典《數論頌》有真諦漢譯本,名《金七十論》。
1.梵語的譯音。僧尼五衣之一。為一種覆肩掩腋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