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名詞
〈書〉一種像玉的石頭。
2.
形容詞
奇特,珍奇。
1.
亦作“璝”。亦作“瓌”。
2.
亦作“瓌”。美石,或曰珠。參見“瓊瑰”。
1.出自《詩·秦風·渭陽》何以贈之?瓊瑰玉佩。
2.出自《左傳·成公十七年》或與己瓊瑰,食之。
3.
亦作“瓌”。大;魁偉。參見“瑰木”、“瑰碩”。
1.出自《文選·謝靈運〈初去郡〉詩》豈是稱達生
4.
亦作“瓌”。珍貴;珍奇。參見“瑰異”、“瑰材”。
1.出自《淮南子·詮言訓》圣人無屈奇之服,無瑰異之行。
2.出自《高夫人墓志銘》書傳所載,固瑰異俊哲,非凡女子也。
3.出自《蔣孝羽傳》顧天下瑰異之行,湮閼遺佚於幾希之間者,豈少也哉?
4.出自《魏書·世祖紀上》﹝世祖﹞體貌瑰異,太祖奇而悅之。
5.出自《開天傳信記》上(唐玄宗)為皇孫時,風表瑰異,神采英邁。
6.出自《戒庵老人漫筆·藥名傳文》﹝桑寄生﹞狀貌瑰異,龍骨而虎睛,膂力絕人,運大戟八十斤走及千里馬。
7.出自《送何省齋》詩吐納既風流,姿容更瑰異。
8.出自《水經注·廬江水》有孤石,介立大湖中……矗然高峻,特為瑰異。
9.出自《梅譜》﹝重葉梅﹞花房獨出,而結實多雙,尤為瑰異。
10.出自《與趙伯欽》比之游乎雄都巨邑者,見宮室之壯麗……物產之瑰異變怪,其言豈不有間哉?
11.出自《敵后日記雜抄·七月二十八日》﹝夜月﹞為碎云所割,成若干片,體形各別,極瑰異。
12.出自《四溟詩話》洪興祖以(賈誼《惜誓賦》)為瑰異奇偉,非誼莫能及,而并錄傳中。
13.出自《拾遺記·前漢上》昔始皇為冢,斂天下瑰異。
14.出自《春渚紀聞·丁晉公石子硯》丁晉公好蓄瑰異。
15.出自《淞濱瑣話·徐麟士》奇珍瑰異,為生平目所未睹。
16.出自《西都賦》因瑰材而究奇,抗應龍之虹梁。
17.出自《封氏聞見記·第宅》安祿山初承寵遇,敕營甲第,瑰材之美,為京城第一。
18.出自《東軒小飲呈坐中》詩瑰材壯志皆可喜,自笑我拙何由攀。
19.出自《明史·隱逸傳序》其抱瑰材,蘊積學,槁形泉石,絕意當世者,靡得而稱焉。
20.出自《熊明遇中憲大夫制》﹝朕﹞愿得瑰材任重之人,以建經營告成之業。
21.出自《和孫長史秋日臥病》金壇分上將,玉帳引瑰材。
22.出自《五原學舍圖》詩但愿使君長世世,坐看盤瓠成瑰材。
5.
亦作“瓌”。美,美麗。參見“瑰姿”、“瑰麗”。
1.出自《神女賦》瓌姿瑋態,不可勝贊。
2.出自《文選·傅毅〈舞賦〉》軼態橫出,瑰姿譎起。
3.出自《洛神賦》瓌姿艷逸,儀靜體閑。
4.出自《思親賦》感瑰姿之晚就,痛慈景之先違。
5.出自《文選·張衡〈西京賦〉》攢珍寶之玩好,紛瑰麗以奓靡。
6.出自《旦發胥口經湖中瞻眺》詩龍宮嵑瑰麗,鮫室閟幽玄。
7.出自《藝海拾貝·譬喻之花》美妙的譬喻簡直像是一朵朵色彩瑰麗的花。
8.出自《放山雞賦》抱耿介之貞性,表瑰麗之妍姿。
9.出自《〈何大復先生集〉序》何子雖稍晚出,其材質敏秀瑰麗。
10.出自《送云陽鄒儒立少府侍奉還京師》詩為文頗瑰麗,秉度自貞醇。
11.出自《溪山勝處記》景翔詩筆瑰麗,吾所敬服。
12.出自《杭大宗逸事狀》葉系以詩,或紀程,紀月日瑣語,語汗漫而瑰麗。
13.出自《墳·摩羅詩力說》天竺古有《韋陀》四種,瑰麗幽夐,稱世界大文。
6.
見“玫瑰”。落葉灌木名。似薔薇,枝密有刺,花為紫紅色或白色,香氣很濃。詩文中玫瑰多指這種植物的花。
1.出自《握柘詞》楊柳縈橋綠,玫瑰拂地紅。
2.出自《董罙大有詩索仆繼和》遙想經行斷堤曲,野花漂盡雪玫瑰。
3.出自《看罌粟花得七絕句》玫瑰芍藥本妖嬈,罌粟花開色更嬌。
4.出自《往事》紙內包卷著一束猩紅的玫瑰。
1.猶紛紛。
2.猶言分頭。
1.唐皇族及大官的世系以房劃分。用始祖的官名﹑爵名或封號稱其房,長次之間并有大房﹑小房,第二房,第三房等分別。
2.清代科舉考試,南闈和北闈的同考官都分為十八房,分住東西經房,負有分房閱卷之責,故稱。
3.分配房屋。
1.亦作"分身減口"。
2.舊時荒年,為減輕家庭負擔,維持生計,人口多者每使部分外出逃荒,謂分房減口或分身減口。
1.語本《藝文類聚》卷四三《古東飛伯勞歌》"東飛伯勞西飛燕,黃姑﹑織女時相見。"后因稱離別為分飛。
1.紛紛。
1.怨恨。分,通"忿"?!秴问洗呵铩ど鞔蟆?桀為無道,暴戾頑貪,天下顫恐而患之。言者不同,紛紛分分,其情難得。"高誘注"分分,恐恨也。"俞樾《諸子平議·呂氏春秋二》"分分,當作忿忿。"一說此"分"假為"混","混混",亦殽亂義。見陳奇猷《呂氏春秋校釋·慎大》。
1.謂神仙把風分為兩個方向。
2.借指分離。
3.謂無定向的風。
1.分地以封諸侯。
2.一群蜜蜂中產生新蜂王時,舊蜂王帶領一部分職蜂另筑新巢,謂之分封。
1.中國古代帝王分封諸侯的制度。周滅商和東征以后,曾分封同姓和功臣為諸侯,以為藩屏。諸侯的君位世襲,在其國內擁有統治權,但對天子有定期朝貢和提供軍賦﹑力役等義務。戰國時,各國仍多分封侯君,但侯君已多不掌握封地的政權和軍權,而且封地褊小,多不世襲。秦始皇統一全國,廢除分封制,實行郡縣制『初又兼采之。七國之亂平定之后,封國的官吏全由中央任免,諸侯只征收租稅,封國名存實亡。魏晉以后,歷代王朝也還有分封制,其性質不全相同。
1.順服。
1.猶剖符。謂帝王封官授爵,分與符節的一半作為信物。
1.福分;福氣。
同‘吩咐 ’。
1.《后漢書.楊震傳》"雖有推燥居濕之勤"李賢注引《孝經.援神契》"母之于子也,鞠養殷勤,推燥居濕,絶少分甘。"本謂分享甘美之味,后亦以喻慈愛﹑友好﹑關切等。
1.亦作"分甘同苦"。
2.分享幸福,同擔艱苦。
1.見"分甘共苦"。
把整體或有聯系的東西分開民主和集中這兩方面,任何時候都不能~開。
在中間隔斷夫妻~兩地ㄧ壘了一道墻,把一間房子~成兩間。
1.分發食品﹑財物等作為給養。
1.借指父子不和,沒有情義。
分別從事各種不同而又互相補充的工作社會~ㄧ~合作 ㄧ他~抓生產ㄧ這幾件事,咱們分分工吧。
1.眾人各司其職,共同從事工作。
1.古代博弈用語。
2.猶分工。
1.猶分離。
1.指分家析產的文書。
分工管理(某方面工作)他~農業 ㄧ這是老張~的地段。
1.分享別人的燭光。指得人之惠而不費人之財。
2.形容極短的時光。
1.亦作"分珪"。
2.帝王以圭分授于受封者◇泛指帝王封賜官爵。
1.見"分圭"。
1.方言。分立鍋灶,即分家。
1.區分諸侯國的行政區域。
2.劃分都城的行政區域。
1.分擔過失﹑過錯。
指很少的數量;些微~不爽 ㄧ不差~。
1.見"分文不取"。
1.亦作"分毫無爽"。
2.形容毫無差錯。
1.見"分文不直"。
1.見"分毫不爽"。
1.形容分析細致﹑深入。
1.情義;友誼。
分號1標點符號(;),表示一句話中間并列分句之間的停頓。 分號2 [fēnhào]分店本店只此一家,別無~。
1.見"分強"。
1.分開與合并。
2.辨析歸類。
①指人民公社時期社員定期分配工分值。②企業分配盈余或利潤年終~ㄧ按股~。
1.分紅。
為了使某些地區不遭受洪水災害,在上游適宜地點,把一部分洪水引入別的地方,這種措施叫做分洪。
1.將虎狀符節的一半給受封者作為信物。謂授與官爵。
1.見"分虎竹"。
1.亦作"分虎節"。
2.分虎。
1.見"分花約柳"。
1.亦作"分花拂柳"。
2.形容女子走路姿態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