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名詞
腳指頭。
2.
名詞
腳。
1.
腳指頭。
1.出自《易林·否之艮》興役不休,與民爭時,牛生五趾,行危為憂。
2.出自《醫宗金鑒·正骨心法要旨·足五趾骨》趾者,足之指也。名以趾者,所以別於手也,俗名足節。
3.出自《北上感懷》詩寧知乖圓方,舉足輒傷趾。
4.出自《故事新編·補天》﹝女媧﹞正要伸手,又覺得腳趾上有什么東西刺著了。
2.
泛指腳。
1.出自《詩·豳風·七月》三之日于耜,四之日舉趾。
2.出自《寄盧仝》詩昨晚長須來下狀:隔墻惡少惡難似,每騎屋山下窺闞,渾舍驚怕走折趾。
3.出自《聊齋志異·蛇人》出門數武,聞叢薪錯楚中,窸窣作響。停趾愕顧,則二青來也。
4.出自《〈有不為齋叢書〉序》原因是古今人同是圓顱方趾,悲歡離合之際,大同小異也。
3.
支撐器物的腳。
1.出自《易·鼎》鼎顛趾。
2.出自《麈史·古器》忽一日暴雨,村民得小鼎於澗側。銅為之,色如涂金,兩耳三趾,趾皆空中,可受五升,甚輕。
4.
基礎部分;底腳。
1.出自《左傳·宣公十一年》議遠邇,略基趾。
2.出自《八絕詩·清風亭》茲亭廢已久,厥趾猶在哉。
3.出自《為史明古題沈啟南畫》詩崒嵂終南山,黃河抱其趾。
5.
蹤跡。
1.出自《高士傳·梁鴻》仰頌逸民,庶追芳趾。
2.出自《觀佛跡寺》詩蓮座神容儼,松崖圣趾余。
6.
引申為追蹤。
1.出自《太學生葉君墓志銘》自其少時,頗以自負,思一日馳騁於當世,以趾前美。
7.
踐踏。
1.出自《明史·左良玉傳》良玉兵大亂,下馬渡溝,僵仆溪谷中,趾其顛而過。
2.出自《嘯亭雜錄·緬甸歸誠本末》我兵萬眾突出,槍砲聲如雷,賊惶遽不及戰,輒反走,趾及頂背,自相蹴踏。
8.
止,停止。
1.出自《管子·弟子職》先生將息,弟子皆起,敬奉枕席,問所何趾。
9.
終。
1.出自《莊子·天地》凡有首有趾,無心無耳者眾。
10.
典禮,禮儀。
1.出自《文選·班固〈幽通賦〉》嬴取威於百儀兮,姜本支乎三趾。
1.見"焚研"。
1.焚燒。
1.見"焚逸"。
1.亦作"焚軼"。
2.燒毀﹑散失。
1.焚化并埋葬。
1.焚揉牽制。猶控制。
1.燒魚(祭神)。相傳周武王伐紂,渡河,有白魚躍入舟中,武王燒魚以祭。見《書.泰誓》◇借指開國君主受命之符。
2.燒毀魚袋,表示棄官歸隱。
1.《三國志.魏志.公孫度傳》"往來賂遺"裴松之注引三國魏魚豢《魏略》"若苗穢害田,隨風烈火,芝艾俱焚,安能白別乎?"后以"焚芝"比喻賢人遭難。
2.為哀悼死者之詞。
1.燒烤。
2.燒灼。紂王制作的炮烙酷刑。
1.毀棄。
1.燒毀渡船。《左傳.文公三年》"秦伯伐晉,濟河焚舟。"杜預注"示必死也。"《晉書.蔡謨傳》"夫以白起﹑韓信﹑項籍之勇,猶發梁焚舟,背水而陣。"后用以比喻做事下定決心,不顧一切干到底。
1.猶破釜沉舟。喻下決心不顧一切地干到底。
1.燒,焚燒。
2.謂酷熱有如火燒。
3.形容內心像火燒般愁苦。
1.蘊積。
1.古時束麻蘸油制成的火炬。用來照明。
1.去勢的豬。
1.一種桅農作物的鼠類。體矮胖,尾很短,無耳殼,眼很小,肢短而壯,前肢爪特別長大,用以掘土。毛細而柔,多呈粉紅色或赤褐色,一般額部有一閃亮白毛區。棲居在草原地區和田間,營地下生活,洞道復雜﹐長可達數十米,以植物的根﹑地下莖和嫩芽為食,分布于俄羅斯西伯利亞﹑蒙古和我國北部。古人以為即鼴鼠。
1.大鼓。
1.鼖鼓和晉鼓。
1.大鼓和大鐘。借指高雅之樂曲。
1.白粉。妝飾用品。
2.形容女子面容白晳﹑姣好。
3.形容潔白。
1.形容極度驚恐。
1.形容十分震驚。
1.精氣;精神。
1.魂靈。
1.戲曲中演鬼魂角色所戴的頭巾。
1.同"魂飛魄散"。
1.同"魂飛魄散"。
迷信的人指附在人體內可以脫離人體存在的精神。
1.貌與死者相似因以象征死者神靈的人。
1.猶神色。
1.魂靈。
1.心靈;魂靈。
1.神魂;靈魂。
1.舊俗出葬時安置死者靈牌的紙亭。
1.道家指脾臟。
1.同"魂飛魄散"。
1.見"魂銷"。
1.同"魂飛魄散"。
1.同"魂飛魄散"。
1.亦作"魂消"。
2.指死亡。
3.謂靈魂離體而消失。形容極度悲傷或極度歡樂激動。
1.見"魂銷目斷"。
1.謂情思凄苦。
1.死者所穿之衣。
1.典出《后漢書.姜肱傳》"肱與二弟仲海﹑季江,俱以孝行著聞。其友愛天至,常共臥起。"李賢注引謝承《后漢書》"肱感《愷風》之孝,兄弟同被而寢。"后以"魂依姜被"稱頌死者生前兄弟友好之情。
1.即魂車。
1.靈魂與實體。
1.亦作"?洲"。
2.瀛洲的別名。
1.傳統戲劇中稱扮演的鬼魂。
1.鼲和貂。均為鼠屬,其毛皮極為珍貴,可制衣裘。古代侍臣常以其尾為冠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