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名詞
〈書〉寡婦。
1.
寡婦。
1.出自《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嫠也何害,先夫當之矣。
2.出自《祭李氏二十九娘子文》我哀汝母,孰慰窮嫠?我憐汝兒,誰與抱持?
3.出自《論可憐之節(jié)婦宜立保節(jié)會并父兄強青年婦女守節(jié)之非計》嫠之無待恤者,固聽之。
2.
喪夫。參見“嫠居”。
1.出自《理王尚疏》裴氏年垂知命,首發(fā)二毛,嫠居本家。
2.出自《周書·楊薦傳》時馮翊長公主嫠居,孝武意欲歸諸文帝。
3.出自《虞部郎中李君墓志銘》夫人嫠居二十余年,撫育諸孤,綱紀家事,小大曲盡其宜。
4.出自《雙珠記·西市認母》信杳鴻魚,姑婦久嫠居。
1.謂放明白些。
1.征服。
1.討債。
1.舊時迷信稱野鬼游魂乞求施舍。
1.邀功。
1.猶討巧。
1.求關卡或攔路者讓路放行。常用賄賂的方式。
1.征取外貿(mào)稅收。
①通過巴結(jié)、迎合來討得別人的歡心或稱贊一味討好上司。②收到好效果。多用于否定吃力不討好。
1.討還欠帳的諧謔語。
1.研討并加以綜合考查。
1.聽消息﹐聽回話。
1.猶討喜。
1.謂要回欠下的錢﹑東西等。
1.索取。
2.掉換。
1.找機會逃回。
1.討伐﹐攻擊。
2.討論研究。擊﹐治。
1.搜集。
1.要價。
1.指在商品成交過程中﹐買賣雙方對價格要求的一增一減。
2.比喻接受任務或舉行談判時﹐雙方對所提條件斤斤計較﹐反復爭論。
1.討除奸兇。
1.方言。不識好歹﹐自討苦吃。
1.謂非禮僭越。
1.猶請教。
1.研討﹐探討追究。
1.索取小費。
1.討究依據(jù)。
1.見"討絶單"。
1.索要絕單。謂非法殺害犯人。絶單﹐獄吏向主管州縣官報告在押犯人身死氣絕的單子。
1.方言。分得一點。
1.方言。討飯。
1.吵嘴﹐惹口舌。
1.乞丐。
1.猶抱愧。
1.蒙古語。指兔。
1.謂屬于應該討伐的一類。
1.謂通過類比而探知淵源。
1.比喻向別人乞求。
1.治理。
1.得力﹔起作用。
2.謂尋求助力。
1.猶作臉。爭臉面。
1.討究研習。
1.征戰(zhàn)和狩獵。
1.謂深究事物的源流本末。
1.討伐敵寇。
2.指孫權(quán)。曹操曾表權(quán)為討虜將軍﹐領會稽太守﹐故稱。
3.擄掠。虜﹐通"擄"。
1.猶殺掠。
1.征討誅殺。
1.討伐叛亂。
2.治理亂政。
就某一問題進行商量或辯論進行專題討論|討論工作|討論會。
1.迅速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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