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亦作“揖”。
2.
車輿。
1.出自《列子·湯問》推於御也,齊輯乎轡銜之際。
3.
斂,收斂。
1.出自《書·舜典》望于山川,遍于群神,輯五瑞。
2.出自《禮記·喪大記》授大夫世婦杖。子大夫寢門之外杖,寢門之內輯之。
3.出自《入寺》詩曳杖入寺門,輯杖挹世尊。
4.
和悅;和睦。
1.出自《詩·大雅·板》辭之輯矣,民之洽矣。
2.出自《后漢書·劉焉傳》韙因人情不輯,乃陰結州中大姓。
5.
安定;使安定。參見“輯睦”。
1.出自《漢書·食貨志下》時又通西南夷道,作者數萬人,千里負擔饋??,率十余鐘致一石,散幣於卭僰以輯之。
2.出自《南史·毛喜傳》淮左新平,邊人未輯,周氏始吞齊國,難與爭鋒,未若安人保境,斯久長之術也。
3.出自《周書·文帝紀上》西輯氐羌,北撫沙塞,還軍長安,匡輔魏室,此桓文舉也。
4.出自《賦四相詩·門下侍郎平章事王縉》北征戮驕悍,東守輯攜貳。
5.出自《歸田瑣記·〈滬瀆唱和詩〉序》公則秉和以輯眾心,主靜以孚眾志。
6.
成。
1.出自《國語·魯語下》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頌十二篇於周太師,以《那》為首,其輯之亂曰:“自古在昔,先民有作。溫恭朝夕,執事有恪。”
2.出自《三國志·魏志·武帝紀》初,紹與公共起兵,紹問公曰:“若事不輯,則方面何所可據?”
3.出自《南史·宋紀上·武帝》義眾既集,文武爭先,咸謂不有一統,則事無以輯。
7.
聚合,集聚。
1.出自《韓非子·說林下》左史倚相謂子期曰:“雨十日,甲輯而兵聚,吳人必至,不如備之。”
2.出自《漢書·薛宣傳》加詆欺,輯小過成大辟,陷死刑,違明詔,恐非法意,不可施行。
3.出自《文選·何晏〈景福殿賦〉》鳩經始之黎民,輯農功之暇豫。
8.
纂集;編輯。
1.出自《國語·晉語八》及為成師,居太傅,端刑法,輯訓典,國無奸民。
2.出自《群經平議·國語二》輯訓典,謂集合先代之訓辭及其典禮也。
3.出自《漢書·藝文志》《論語》者,孔子應答弟子時人及弟子相與言而接聞於夫子之語也。當時弟子各有所記。夫子既卒,門人相與輯而論纂,故謂之《論語》。
4.出自《〈四逸園集〉序》泗州王蒙修先生既以其身殉國難,閱三十余年而其孫某輯其詩與文若干篇,雕刻之以行於世。
5.出自《中國歌謠·歌謠釋名》楊慎輯《古今風謠》,杜文瀾輯《古謠諺》。
9.
指整套書籍的一部分。
1.出自如:這部叢書分為十輯,每輯五本。
10.
整修,補合。
1.出自《漢書·朱云傳》上大怒,曰:“小臣居下訕上,廷辱師傅,罪死不赦!”御史將云下,云攀殿檻,檻折……及后當治檻,上曰:“勿易!因而輯之,以旌直臣。”
11.
通“緝”。連綴。
1.出自《韓非子·外儲說左上》楚人有賣其珠於鄭者,為木蘭之柜,薰以桂椒,綴以珠玉,飾以玫瑰,輯以翡翠。
12.
通“楫”。劃船的槳。參見“輯濯”。
1.出自《漢書·元后傳》后又穿長安城,引內灃水注第中大陂以行船,立羽蓋,張周帷,輯濯越歌。
13.
通“戢”。參見“輯首”。藏頭的樣子。
1.出自《聊齋志異·青鳳》(小狐)望見生,依依哀啼,慕耳輯首,似乞其援。
姓。
1.《史記.滑稽列傳》"東郭先生久待詔公車,貧困饑寒,衣敝,履不完。行雪中,履有上無下,足盡踐地,道中人笑之。"后因以"東郭履"形容處境窘迫。
1.亦作"東郭?"。
2.良兔名。
3.泛指良兔。
明馬中錫《中山狼傳》中的人物。因救助被人追逐的中山狼,差點兒被狼吃掉,是對壞人講仁慈的典型。
1.《呂氏春秋·當務》"齊之好勇者,其一人居東郭,其一人居西郭,卒然相遇于涂曰'姑相飲乎?'觴數行,曰'姑求肉乎?'一人曰'子肉也?我肉也?尚胡革求肉而為?于是具染而已。'因抽刀而相啖,至死而止。"后因以"東郭之疇"指勇猛之徒。疇,通"儔"。
1.謂鞋破底穿,足跡印地。形容窮困潦倒。
1.東方之國。上古指齊﹑魯﹑徐夷等國。《國語.吳語》"昔楚靈王不君……逾諸夏而圖東國。"韋昭注"東國,徐夷吳越。"《史記.孟嘗君列傳》"其攻秦也,欲王之令楚王割東國以與齊,而秦出楚懷王以為和。"張守節正義"東國,齊﹑徐夷。"《文選.陸機》"是以三卿世及,東國多衰弊之政;五侯并軌,西京有陵夷之運。"李善注"東國,謂魯也。"近代多指中國以東的日本﹑朝鮮等國。
2.東部地區。春秋時指楚國東部的鍾離﹑巢﹑州來等地。
3.指東都洛陽。國,都城。
4.猶東方。指亞洲。一說,指中國。
1.西周諸侯國名。周武王封其弟虢叔于此,后為鄭所滅。故地在今河南省滎陽縣境。參閱清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歷代州域形勢.虢》。
太平洋西部邊緣海。在中國大陸東面。北起長江口北岸到韓國濟州島一線與黃海為界;東以日本的九州島、琉球群島和中國臺灣島一線內側與太平洋分隔;東北以朝鮮海峽、西南以臺灣海峽分別溝通日本和南海。面積約77萬平方千米。平均水深370米,最深達2719米。沿岸島嶼眾多。長江、錢塘江、閩江等注入。底富藏石油。
1.淡菜的別名。見明李時珍《本草綱目.介二.淡菜》。
1.隋末農民起義軍將領高士達自稱之號。
2.清代詩人黃遵憲自署之號。
1.清代稅關之一,同治二年設,在今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半島。
1.指古代雜技幻術表演者東海人黃公『代亦以為角抵戲名。
1.據《漢書.疏廣傳》載太子太傅疏廣告老歸里,宣帝贈黃金二十斤,太子復加贈五十斤。廣日以所賜金設宴召請族人﹑故舊,不留其馀。曰"此金者,圣主所以惠養老臣也,故樂與鄉黨宗族共饗其賜,以盡吾余日,不亦可乎!"疏廣,漢東海郡人◇因以"東海金"指馀俸﹑馀金。
1.東海上的洶涌波濤。比喻來自東方的侵略。
1.猶言大海撈針。形容極難達到目的。
1.東逝大海的波濤。比喻大勢已去,無法挽回。
1.晉葛洪《神仙傳·麻姑》"麻姑自說云'接侍以來,已見東海三為桑田。向到蓬萊,水又淺于往者會時略半也,豈將復還為陵陸乎?'方平笑曰'圣人皆言海中復揚塵也。'"后因以"東海揚塵"喻世事巨變。
朝代,公元25-220,自光武帝(劉秀)建武元年起到獻帝(劉協)延康元年止。建都洛陽。也叫后漢。
1.書體的名稱。指東漢八分隸書。
一稱《東漢十二帝通俗演義》。講史小說。明代謝詔作。十卷,一百四十六回。情節起于王莽建立新朝,終于漢桓帝。對光武中興尤多著墨。多取材于史書與前人同類小說。
1.東向的小門。《漢書.公孫弘傳》"弘自見為舉首,起徒步,數年至宰相封侯,于是起客館,開東合以延賢人。"王先謙補注引姚鼐曰"此合是小門,不以賢者為吏屬,別開門延之。"《后漢書.周黃徐等傳序》"東平王蒼為驃騎將軍,開東合延賢俊。"后因以稱宰相招致款待賓客之所。
1.戰國秦漢時,黃河自今河南武陟縣以下略呈南北流向一段,稱東河。與晉陜間北南流向一段稱西河相對。
2.清雍正七年(1729年)改河道副總督為河南山東河道總督(通稱河東河道總督),專司河南山東兩省境內黃河﹑運河等的防治事宜。其所管轄的諸河流統稱"東河"。參閱《清史稿·職官志三·總督》。
1.佛教謂禪定和智慧。
1.佛教禪宗和尚談禪說法時,用含有機要秘訣的言辭﹑動作或事物來暗示教義,使人得以觸機領悟,故名。
2.用以稱能發人深省富有意味的妙語。
3.禪法機要。
禪宗和尚在講授佛法時,常用含有精義要訣的言辭、動作或事物來暗示教義,使人觸機領悟,這種精義要訣稱為禪機”此乃禪機隱語,不可明說。
1.佛教的偈頌。偈為梵語偈陀音譯之略,義譯為頌。偈語常用詩句形式,表達佛理﹑禪機。不論三言﹑四言或多言,一般都為四句。
1.佛教語。釋家以寂滅為宗旨,故謂思慮寂靜為禪寂。
2.謂坐禪習定。
1.修持禪定者。亦泛指佛家。
1.即禪子。
1.猶禪說。
1.佛經。唐白居易有《讀禪經》詩。
1.佛寺之門。
2.指禪房。
1.僧人居住之所。指寺院。
1.佛教談禪之偈語﹑文句。
1.謂修持禪定猶如鎧甲之堅不可摧。
1.佛堂。
1.佛教語。禪家寺院,預擇辯才,應白衣請說法時,使與說法者相為答問,謂之禪客。亦用以泛稱參禪之僧。
2.梔子的別稱。見元程棨《三柳軒雜識》。
1.即禪師窟。
1.佛學之義理。
1.僧房。
1.指寺院。僧徒聚居之處。
1.指禪河。
1.僧侶。
1.佛教語。禪宗和律宗的并稱。
2.佛教語。指禪定和戒律。
1.佛教語。謂禪定之法門,為心定于一﹑屏除妄念之法。又指達摩所傳禪法言,即謂禪宗法門。
2.猶佛門。指佛教。
3.佛教語。即叢林。僧侶群聚的寺院。
1.謂迷禪若魔。
1.佛教用語。梵語dhy?na的音譯。簡稱為禪,六度之一。義譯為思維修,靜慮(即禪定)。
1.僧衣。
2.以指僧人。
1.謂寂靜之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