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穩重;克制。
1.出自《左傳·隱公三年》夫寵而不驕,驕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鮮矣。
2.
視。
1.出自《新齊諧·煞神受枷》恍惚中,見二弓丁舁一枷犯至,眕之,所枷者即紅發神也。
2.出自《阿龍》次日阿龍癡迷不食,韓氏召女巫眕之。
銀行根據企業或個人需要按照匯率出售外匯的行為。中國自1994年起實行銀行售匯制,允許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有條件可兌換。即境內企事業單位、機關和社會團體在經常項目下對外支付外匯,可持規定的有效憑證,用人民幣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售匯。參見結匯”(713頁)。
1.商店里出售貨物的工作人員。
1.猶發跡。謂揚名立業。
1.亦作"售奸"。
2.施展陰謀詭計。
1.出售;賣出。
1.賣票的工作人員。
1.行賄。
1.猶行世。
1.指器皿。
1.婦女改嫁所帶之子。
1.古代藏兵器于國,有戰事經祭告后發給兵士。
1.猶言授人以柄。
1.給以飲食。語本《詩.鄭風.緇衣》"適子之館兮,還,予授子之粲兮。"毛傳"粲,餐也。"鄭玄箋"我則設餐以授之,愛之,欲飲食之。"
2.指飲食費用。
1.授予學業,教讀。
2.承受學業。授,通"受"。
1.教給為官之常法。
1.官府,衙門。
1.為賓客安排行館。
2.當塾師。
1.佛教語。梵語的意譯。謂佛對菩薩或發心修行的人給予將來證果﹑成佛的預記。
1.授予甲胄。
1.給予簡札。謂囑人寫作。語出南朝宋謝惠連《雪賦》"梁王不悅,游于兔園……授簡于司馬大夫,曰'抽子秘思,騁子妍辭,侔色揣稱,為寡人賦之。'"
1.授予兵器。語本《左傳.莊公四年》"楚武王荊尸,授師孑焉,以伐隨。"杜預注"揚雄《方言》'孑者,戟也。'"
1.授以符節。
1.講授經書。
1.以杯爵送交對方。
2.授予爵位。
1.教授功課。
1.見"授歷"。
1.獻出生命。
2.猶拼命;效命。
3.接受天命。授,通"受"。
1.授位予木德;授位自木德。古代認為帝王的傳授依五行相生的順序進行。
1.任用有才能的人。
1.授予名位。
1.把權力委托給人或機構,代為執行。
1.留給別人以話柄。
1.把劍柄交給別人。比喻將權力交給別人或讓人抓住缺點﹑失誤,使自己被動。語本《漢書.梅福傳》"倒持泰阿,授楚其柄。"
1.授官任命。
1.給予獎賞。
1.謂記錄天時以告民◇以稱頒行歷書。語本《書.堯典》"歷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孔傳"敬記天時以授人也。"
1.本謂把家事交給新婦。語本《禮記.郊特牲》"舅姑降自西階,婦降自阼階,授之室也。"孔穎達疏"舅姑從賓階而下,婦從主階而降,是示授室與婦之義也。"后以"授室"指娶妻。
1.同"授首"。手,通"首"。
2.授以援手。謂救援。
1.謂投降或被殺。
1.給予和接受。
1.講授學業的堂室。
1.古時按戶分田的制度。如夏的貢法,殷的助法,周的徹法。田為公有,受田者向國家納稅。年老及身故,還田。唐代亦實行授田法,其制有異前代。
1.授予職位。
2.授予王位。
1.加之以刑罰。
1.傳授學業。
2.授予田業。
1.謂制備寒衣。古代以九月為授衣之時。《詩.豳風.七月》"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毛傳"九月霜始降,婦功成,可以授冬衣矣。"馬瑞辰通釋"凡言授者,皆授使為之也。此詩'授衣',亦授冬衣使為之。蓋九月婦功成,絲麻之事已畢,始可為衣。非謂九月冬衣已成,遂以授人也。"一說謂官家分發冬衣。孔穎達疏"可授冬衣者,謂衣成而授之。"
2.農歷九月的別稱。
3.謂廷賜錦衣。
1.唐國學每年九月的假期。
1.指農歷九月。
1.以己意告人,使之照辦。
1.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