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動詞
增加(跟“減”相對)。
2.
名詞
(Zēng)姓。
3.
見“增值”。①繁殖。②大量增加。
1.
亦作“増”。
2.
加多,加添。
1.出自《詩·小雅·天保》如川之方至,以莫不增。
2.出自《墨子·辭過》故圣人作誨男耕稼樹藝,以為民食。其為食也,足以增氣充虛,強體適腹而已矣。
3.出自《長楊賦》以禪梁甫之基,增泰山之高。
4.出自《李公墓志銘》丁壯興勵,歲增田數十萬畝。
5.出自如:連日大雨,河水猛增。
3.
更加;更。
1.出自《左傳·襄公十三年》先王卜征五年,而歲習其祥,祥習則行。不習,則增修德而改卜。
2.出自《舞賦》眉連娟以增繞兮,目流睇而橫波。
3.出自《馀姚省下路程沿革記》於是增浚渣湖,別于支港創小堰以通舟。
4.
重,重新。
1.出自《漢書·賈誼傳》鳳皇翔于千仞兮,覽德??而下之;見細德之險征兮,遙增擊而去之。
2.出自《鷦鷯賦》彼晨鳧與歸雁,又矯翼而增逝。
5.
通“憎”。厭惡。
1.出自《墨子·非命下》我聞有夏人矯天命,于下帝式是增,用爽厥師。
2.出自《戰國縱橫家書·朱己謂魏王章》夫增韓不愛安陵氏,可也。
6.
同“橧”。詳“增巢”。用柴薪堆造的住處。
1.出自《荀子?法行》夫魚鱉黿鼉猶以淵為淺,而堀穴其中;鷹鳶猶以山為卑,而增巢其上。
1.販賣私鹽的人。
1.制鹽的創始人。相傳宿沙氏曾煮海為鹽,故稱之為"鹽宗"。
1.亦作"鹽葅"。
2.鹽腌的菜。
1.見"鹽菹"。
1.谷名。
1.高大貌。
1.見"閻浮"。
1.亦作"閻扶"。梵語的音譯,大樹名。
2.閻浮提的省稱。
1.即閻浮提。多泛指人世間。
1.梵語∮名。檀,義譯為河。閻浮樹下有河,故稱閻浮檀。
1.梵語,即南贍部洲。閻浮,樹名。提為"提鞞波"之略,義譯為洲。洲上閻浮樹最多,故稱閻浮提。詩文中多指人世間。
1.同"閻羅"。
1.同"閻羅"。
1.同"閻羅"。
1.傳說閻羅為閻魔十王的第五王,姓包,因稱之為閻老五。
唐代畫家。萬年(今陜西西安)人。官至工部尚書、中書令。謚文貞。繼承家學,工人物寫真,長于刻畫性格,設色古雅沉著,線條剛勁有力。亦擅車馬、臺閣。所作《步輦圖》今存宋人摹本,另有《歷代帝王圖》存世。
1.里巷內外的門◇多借指里巷。
2.借指平民。
佛教稱掌管地獄的神閻羅殿|旌旗十萬斬閻羅。也比喻兇惡的人。
1.指宋包拯。宋司馬光《涑水記聞》卷十"﹝包拯﹞為人剛嚴﹐不可干以私﹐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吏民畏服﹐遠近稱之。"后用以泛指剛正無私的人。
1.同"閻羅"。
1.佛教稱閻王審理鬼魂的殿堂。
1.同"閻羅"。
1.同"閻羅"。
1.同"閻羅"。
1.太平天國對神仙鬼怪和封建勢力的蔑稱。
1.同"閻羅"。
1.同"閻羅"。
1.同"閻羅"。
也稱閻羅王”、閻羅”、閻王”等。原為古印度神話中管理陰間之王。佛教沿用,稱為管理地獄之魔王,能判人生前善惡,加以賞罰。傳說他屬下有十八判官,分管十八地獄。
1.美貌的妻子。
1.家鄉的親戚。
1.里巷。
①閻羅看來沒救了,要去見閻王了。②比喻兇惡無比之人那個殺人不眨眼的活閻王終于被正法了。
1.閻羅殿◇用以比喻兇惡勢力盤踞的地方。
1.比喻下屬比官長難對付。
1.同"閻羅"。
1.同"閻羅"。
1.高利貸。
1.閻王債。
1.指民間。
山西五臺人。日本陸軍士官學校畢業。加入同盟會。辛亥革命后任山西都督、省長,長期盤踞山西。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后,追隨蔣介石反共。曾任國民黨政府第三集團軍總司令、內政部部長◇與蔣發生利害沖突。1930年聯合馮玉祥等起兵反蔣,失敗后逃往大連。抗日戰爭爆發后,任第二戰區司令長官。抗戰勝利后,任國民黨政府行政院院長兼國防部部長。1949年后去臺灣,任臺灣總統府”資政。
1.見"閻羅妖"。
1.衣長貌。
1.秦丞相趙高與其婿閻樂的并稱。兩人合謀殺秦二世。
1.鋪設席子的坐榻。
1.集會宴請賓客;宴請賓客的集會。
1.坐席與幾案。古代禮敬尊長或祭祀行禮時的陳設。
1.清代皇帝正月十九日游幸京城西廠子﹐于小金殿舉行筵宴﹐稱為筵九。
1.筵宴將盡。
1.謂坐具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