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名詞
見“紫菀”。多年生草本植物,莖直立,葉子橢圓狀披針形,圓盤狀頭狀花序,邊緣的小花呈舌狀,藍紫色,中央的小花兩性,呈管狀,黃色,瘦果有毛。根和根狀莖可入藥。
1.
草名。紫菀。參見“紫菀”。
1.出自《說文·草部》菀,茈菀,出漢中房陵。
2.
通“苑”。苑囿。
1.出自《管子·水地》地者,萬物之本原,諸生之根菀也。
2.出自《漢書·王嘉傳》詔書罷菀,而以賜賢二千余頃,均田之制從此墮壞。
3.出自《魏都賦》菀以玄武,陪以幽林。
3.
通“苑”。枯病。參見“菀抑”。
1.出自《送韓仲文奉使》詩禮成復命日,菀抑舒楊條。
4.
通“宛”。屈。參見“菀濁”。
1.出自《管子·中匡》有司寬而不凌,菀濁困滯,皆法度不亡,往行不來。
1.顯現。
顯露;表現湖光山色呈現在眼前|呈現出繽紛的色彩。
1.猶敬獻。
1.猶言書面呈報。詳,舊時對上陳報﹑請示的公文。
1.呈現祥瑞。
1.謂呈現形貌。
1.遞呈文詢問。
1.送上檢驗。
1.上送樣品。
1.獻技。
1.猶恣意。
1.猶支應,承應。
1.送上審閱。
敬詞。呈上請指正現將文稿呈正|本應及時呈正。
1.敬辭。猶言請指正;呈上請指正。政,同"正"。
1.即呈文。
1.呈現本體。
1.安置;安排。
1.即訴狀。
1.即呈文。
1.猶承平。
1.接受辦理。
生產資料所有者將企業或生產資料的經營權委托給承包人經營。在我國是經濟體制改革中的一項措施。一般通過招標選擇承包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同中予以規定。這種經營方式,不改變所有制性質。
1.承命輔佐。
1.承接衰世。
1.接待賓客。
1.佐儐。承,通"丞"。
1.稟告。
2.奉命。
1.即承局。
1.接受禪讓。
①承受塵土,也指古代承接塵土的帳子或小帳幕。②藻井,天花板默投金于承塵上,后葺理屋宇,乃得之|彩飾承塵。
1.謂代代承繼。
1.承受恩寵。
1.聽從;順從。
1.亦作"承塌"。
2.應承。
1.對答。
1.擔負;擔當。
1.承擔,擔當。
1.托辭退避。
1.能言善辯。
2.巧妙的言辭。
3.言談﹐談吐。
1.分別﹔告別。
1.以身體有病為由推辭不就某種職務或不做某件事。
2.謂害怕生病而推辭做某種有損健康的行為。
1.富于文才﹐知識廣博。
1.說話寫文章不能確切地表達意思。語本《儀禮.聘禮》﹕"辭多則史﹐少則不達﹐辭茍足以達義之至也。"
1.見"辭不達義"。
1.謂辭謝而未獲允許。
1.謂市場上為錢物而引起的爭訟。
1.亦作"辭彩"。
2.猶文采。指詩文的藻飾。
3.指言辭華美。
1.見"辭采"。
1.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方正》﹕"劉真長﹑王仲祖共行﹐日旰未食。有相識小人貽其餐﹐肴案甚盛﹐真長辭焉。仲祖曰﹕'聊以充虛﹐何苦辭?'真長曰﹕'小人都不可與作緣。'"后以"辭餐"為拒與小人結交之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