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名詞
洮河,水名,在甘肅。
2.
名詞
用于地名。
1.
盥手。參見“洮頮”。
1.出自《書·顧命》惟四月哉生魄,王不懌。甲子,王乃洮颒水,相被冕服,憑玉幾。
2.出自《漢書·律歷志下》《顧命》曰:“惟四月哉生霸,王有疾不豫,甲子,王乃洮沬水?!?/p>
3.出自《祭傅文恪公文》謙益乃洮颒焫蕭,望拜稽首,為文以告於吾師之墓下。
4.出自《古史談苑摘錄后記》謙益謹洮??繕寫,鏤板流通。
2.
同“淘”。以水沖洗,除去雜質。
1.出自《爾雅·釋訓》洮米聲。
2.出自《齊民要術·作菹藏生菜法》木耳菹:取棗、桑、榆、柳樹邊生,猶軟濕者,煮五沸,去腥汁,出,置冷水中,浄洮。
3.出自《急就篇》甘豆羹以洮米泔和小豆而煮之也。
3.
同“淘”。打撈。
1.出自《星空·孤竹君之二子》他們第二天清早便在遼河一帶洮河,想洮得你的尸首。
4.
古地名。在今山東省鄄城縣西。春秋時屬曹。公元前652年齊桓公與魯、宋、衛、許、曹、陳等國會盟于此。
1.出自《左傳·僖公八年》八年春,盟于洮。
5.
古地名。在今山東省泗水縣境。春秋時屬魯。
1.出自《左傳·莊公二十七年》春,公會杞伯姬于洮。
6.
水名。在今山西省聞喜縣東南。
1.出自《左傳·昭公元年》臺駘能業其官,宣汾洮,障大澤,以處大原。
7.
水名。黃河上游支流,在甘肅省西南。參閱清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陜西五·洮水》。
1.出自《漢書·地理志下》臨洮,洮水出西羌中,北至枹罕東入河。
2.出自《與獨孤漸道別長句兼呈嚴八侍御》魚龍川北磐溪雨,鳥鼠山西洮水云。
8.
水名。源出廣西壯族自治區全州縣北。參閱清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廣西十三·湘水》。
1.出自《水經注·湘水》洮水,出縣(洮陽縣)西南大山,東北徑其縣南。
1.卑賤;下賤。
2.指操賤業的人。
1.盜賊的眼線。
1.強取劫奪。
1.指大盜。
2.對搗鬼干壞事之人的詈詞。
1.指賊人進犯的警報﹑消息。
1.強盜,寇盜。
1.盜賊的巢穴。
1.對和尚的詈語。
1.詈詞。
1.酷吏。
2.古代指反叛者所任命的官吏。
1.亦作"賊眡"。
2.殘忍暴虐。
1.光亮之極。
1.形容狡猾的﹑不時轉動著的眼睛。
1.對敵寇的貶稱。
1.詈詞。指奸惡愚笨的人。
1.賊首。
1.為非作歹,制造混亂。
2.禍亂。
3.指亂臣賊子。
1.毀棄倫常,敗壞道德。
1.桅人民或國家的人。
1.形容神情鬼鬼祟祟。
1.見"賊眉鼠眼"。
1.殘害誅滅。
1.指犯上作亂之民。
2.害民。
1.賊人的眼睛。
2.賊人的頭目。
1.殘害使之受難。
1.賊人的遺孽﹑余黨。
1.對賊寇﹑仇敵的詈詞。
1.猶殘害。
1.詈詞。做賊的胚子。
1.詈詞。謂賊性深入皮骨。
1.反常之氣;邪氣。
2.賊人﹑反叛者的氣焰。
1.盜賊所用的兵器。
1.不正派的語調﹑表情。
1.竊賊。
1.敵人的情勢。
2.有關賊盜的案情。
1.賊人囚犯。多用為詈詞。
1.《景德傳燈錄.法瑫宗一禪師》"僧曰'若不遇于師,幾成走作。'師曰'賊去后關門。'"后因以"賊去關門"比喻出了事故才去防范。
1.指作亂﹑肇禍﹑侵略等桅國家和人民的人。
2.盜賊。
1.見"賊人心虛"。
1.指做了壞事的人,時刻膽戰心驚,怕壞事敗露。
1.毀棄仁愛。
1.殘忍。
1.殺害。
2.用作詈詞。
1.傷害;殘殺。
1.謂用法苛細而嚴酷。
1.指受到的歪曲損害。
1.見"賊戾"。
1.犯上作亂者。
2.賊人之手。
1.謂偷竊扒拿,手腳不干凈。
1.盜賊的頭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