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動詞
在法庭上爭辯是非曲直;打官司。
2.
動詞
〈文〉爭辯是非。
1.
爭論;喧嚷。
1.出自《書·盤庚上》今汝聒聒,起信險膚,予弗知乃所訟。
2.出自《七諫·怨世》親讒諛而疏賢圣兮,訟謂閭娵為丑惡。
3.出自《明史·俞大猷傳》軍民囂訟難治,大猷導以禮讓,訟為衰止。
4.出自《宋艷·駁辨》文人聚訟,結習難除。
2.
訴訟;控告。
1.出自《詩·召南·行露》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訟?雖速我訟,亦不女從。
2.出自《論語·顏淵》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
3.出自《訟風伯》上天孔明兮,有紀有綱;我今上訟兮,其罪誰當?
4.出自《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三》后其夫蹤跡至束城,欲訟李,李以婦已他去,無佐證,堅不承。
3.
為人理冤、辯冤。
1.出自《左傳·文公十四年》王叛王孫蘇,而使尹氏與聃啟訟周公(閱)于晉。
2.出自《漢紀·宣帝紀二》向(劉向)坐偽鑄黃金下獄,當死。德上書訟向。有司奏德訟子罪,失大臣之體。
3.出自《宋史·岳飛傳》及紹興末,金益猖獗,太學生程宏圖上書訟飛冤,詔飛家自便。
4.
責備。
1.出自《論語·公冶長》子曰:“已矣乎,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p>
2.出自《復志賦》恐誓言之不固兮,斯自訟以成章;往者不可復兮,冀來今之可望。
3.出自《周總理挽詩》長思教誨恩,恒居惟自訟。
5.
頌揚。后作“頌”。
1.出自《韓非子·孤憤》官爵貴重,朋黨又眾,而一國為之訟。
2.出自《洛陽伽藍記·平等寺》今天眷明德,民懷奧主,歷數允集,歌訟同臻。
3.出自《明史·黃鞏傳》行人張岳訟其直節,贈大理少卿,賜祭葬。
6.
《易》卦名。
1.出自《易·訟》訟,有孚,窒惕,中吉。
7.
通“公”。公開,明白。參見“訟言”。
1.出自《淮南子·兵略訓》夫有形埒者,天下訟見之。
2.出自《說文通訓定聲·豐部》訟(假借)為公。
8.
指訴訟者。
1.出自《故樞密參政汪公墓志銘》政以慈愛為主,勸兩訟勿爭,詞致殷重。其人感悅,合掌結歡而散。
2.出自《工作著是美麗的》我是抱定主張不敲竹杠,不做惡訟的。
1.亦作"麄虜"。
2.粗暴魯莽。
1.亦作"粗鹵"。
2.性格﹑行為等粗野魯莽。
1.粗疏直率。
2.粗劣簡陋。
1.粗糙簡陋。
2.不精致;不精確。
1.粗略論述。
1.粗陋駁雜。
1.亦作"麄謾"。
2.謂誑人。
1.粗豪率直。
2.粗魯莽撞。
3.粗壯丑陋。
1.粗魯兇猛。
1.謂質地粗糙,不細潔。
1.同"粗衣惡食"。
1.簡略樸素。
2.粗壯樸實。
1.淺顯;不深奧。
1.亦作"麄強"。
2.粗暴蠻強。
3.形容聲音粗重宏大。
1.粗俗的人;粗魯的人。
纖維粗短的原棉。色澤暗淡。只能用于紡粗特(粗支)紗或與細絨棉搭配紡中特(中支)紗,織造粗厚的棉織物。纖維彈性較強,適于制造起絨織物和用作棉絮。中國幾百年來栽培的土棉屬這一品種,故又稱中棉”,現已很少種植。
1.見"粗澀"。
1.指紡織過程中經粗紗機所制成的半成品,供細紡用。
1.合奏樂名。純用十種打擊樂器合奏。又稱素十番。
1.略知。
1.粗劣的食物。
1.擔任粗略簡單的差使。
2.指做粗重工作,多用于仆人。
1.即草書。
疏忽,不細致工作粗疏,難免有闕漏。
1.粗略誦讀。
1.略知;稍微知曉。
1.喻撐腰的人;有權勢的人。
1.亦作"麄頑"。
2.粗疏愚頑。
1.粗細的程度。
2.粗糙的和精細的。
1.一種鑼鼓與絲竹兼用的合奏樂名,起于明末,盛行江南,今仍流行于福建﹑江蘇﹑浙江等地。十番即十番鼓,又稱十番鑼鼓,又有十不閑﹑十樣錦等名稱。
1.謂遣詞造句粗豪奇險。
1.筆道畫得較粗的線條。亦指用粗線條勾出的簡略輪廓。
2.比喻粗率的性格和作風。
1.疏忽;不仔細。
1.對待事物馬虎草率,不認真,不細心。
1.不細致;不沉著。
1.指草藥。
1.指言語﹑舉動粗魯無禮。
2.粗獷強悍。
1.粗布衣服,平常飯食。形容生活儉樸。
1.粗劣的衣食。常形容生活清苦。
1.亦作"麄衣糲食"。
2.粗劣的衣食。形容生活清苦。
1.大略。
1.亦作"麁語"。
2.粗樸的語言。
1.粗劣雜亂。
2.猶駁雜。
1.亦作"麄繒"。
2.粗制的絲織品。
比喻粗心大意,辦事不細致周密做習題要細心,不能粗枝大葉。
1.謂制造的產品不顧質量差﹑只求數量多。泛指工作草率馬虎﹑不負責任。
1.亦作"麄質"。
2.粗疏質樸。
1.指粗渣。
1.表面似乎粗率,實際卻很細致;平時比較粗率,有時卻很細致。
1.粗大笨重而價值不高的器物,與細軟相對。
2.形容工作繁重而費力,與輕便相對。
3.形容聲音低而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