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形容詞
均勻;相等。
2.
副詞
〈書〉全;都。
3.
動詞
使相等;均分。
4.
名詞
(Jūn)姓。
5.
〈古〉又同“韻”(yùn)。
1.
古代制造陶器的轉輪。
1.出自《管子·七法》不明於則而欲出號令,猶立朝夕於運均之上。
2.出自《物理論》天者,旋也,均也。積陽為剛,其體回旋,群生之所大仰。
3.出自《東西均·開章》均者,造瓦之具,旋轉者也。
2.
公平;均勻。
1.出自《詩·小雅·北山》大夫不均,我從事獨賢。
2.出自《孟東野失子》詩問天主下人,薄厚胡不均?
3.出自《賦稅》周世宗嘗患賦稅之不均,詔長吏重定。
3.
普遍;全面。
1.出自《管子·立政》相高下,視肥??,觀地宜,明詔期,前后農夫,以時均修焉,使五谷桑麻皆安其處,由田之事也。
2.出自《墨子·尚同下》千里之外有賢人焉,其鄉里之人皆未之均聞見也,圣王得而賞之。
4.
皆;都。
1.出自《商君書·墾令》均出余子之使令,以世使之。
2.出自《東方》進攻三次均被擊退。
5.
等同。
1.出自《國語·楚語下》君有二臣,或可賞也,或可戮也。君王均之,群臣懼矣。
2.出自《鹖冠子·環流》酸咸甘苦之味相反,然其為善均也。
3.出自《后漢書·黨錮傳·李膺》緄前討蠻荊,均吉甫之功。
4.出自《周書·侯植傳》君臣之分,情均父子。
5.出自《送魯元翰少卿之衛州》詩憶在錢塘歲,情好均弟昆。
6.
調和;調節。
1.出自《詩·大雅·皇皇者華》我馬維骃,六轡既均。
2.出自《后漢書·律歷志上》均其中弦,令與黃鐘相得,案畫以求諸律,無不如數而應者矣。
3.出自《夢溪筆談·人事一》錢氏國除,朝廷遣王方贄均兩浙雜稅,方贄悉令畝出一斗。
7.
衡量;比較。
1.出自《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秦以城求璧而趙不許,曲在趙。趙予璧而秦不與趙城,曲在秦。均之二策,寧許以負秦曲。
2.出自《御敵論二》均之治末,莫若力戰。
8.
古代計量單位。
1.出自《漢書·食貨志下》請法古,令官作酒,以二千五百石為一均。
9.
通“袀”。
1.出自《左傳·僖公五年》均服振振,取虢之旗。
2.出自《說文通訓定聲·坤部》均,假借為袀。
1.棲息鸞鳳的樹枝。借指制作美琴的良木。
2.見"鸞枝花"。
1.花木名。
1.同"鸞孤鳳只"。
1.《后漢書.循吏傳.仇覽》"時考城令河內王渙,政尚嚴猛,聞覽以德化人,署為主簿。謂覽曰'主簿聞陳元之過,不罪而化之,得無少鷹鹯之志邪?'覽曰'以為鷹鹯,不若鸞鳳。'渙謝遣曰'枳棘非鸞鳳所棲,百里豈大賢之路?今日太學曳長裾,飛名譽,皆主簿后耳。'"后稱賢者屈就卑小官職的感嘆為"鸞枳嘆"。
1.華美的游船。船首刻有飛鸞,故稱。
1.傳說中仙人用鸞尾所制的掃帚。
1.豪豬的異名。見明李時珍《本草綱目.獸二.豪豬》。
1.即鸞臺。門下省的別稱。因中書省又稱鳳池,門下省與之相對,故稱。
1.指宰相。唐制,宰相常于門下省議事。故稱。
1.上繪鸞形的旗仗。
1.鸞鳥與鹡鷟。皆鳳屬。用以比喻賢士。
1.稱美帝后的容姿。
1.比喻神仙的儀態。
1.比喻笙簫之音。
1.謂割股療疾以示虔敬。
1.碎割。
1.謂支解。
1.不申舒貌。一說﹐相牽引。
1.切成塊的魚肉。
1.猶言一塊肉。謂其量少。
1.割肉使碎而殺之。
1.舊稱科舉榜下所擇之婿。
1.謂分割而制伏之。
1.即灤京。
1.元上都的別稱。因近灤河,故稱。
1.河北省承德市的別稱。因在灤河之北,故名。
1.皮影戲的一個劇種,因起源于河北省灤縣(舊名灤州),故名。影人以驢皮制成,飾以油彩,故又名驢皮影。演時,前置素紙幕,演者立幕后在燈光映照下持影人于紙幕舞動,配以唱詞與音樂。劇目豐富,唱腔綜合高腔﹑京劇和灤縣一帶的曲藝而有所變化,對于評劇的形成與發展有一定影響。
1.猶鑾駕。
1.環上有小鈴的刀。
1.金鑾殿的省稱。
1.天子的車駕。天子車駕有鑾鈴﹐故稱。
2.借指天子。
1.天子出行時的儀仗隊。
1.地名。即今江蘇省儀征縣。儀征本為南唐時的迎鑾鎮﹐故又稱鑾江。
1.天子的車駕和警衛。
1.猶鑾駕。
1.唐德宗時﹐嘗移學士院于金鑾殿旁的金鑾坡上﹐后遂以鑾坡為翰林院的別稱。
1.鑾旗。
1.上有鑾旗的車。為天子鹵簿所屬車。
1.鑾輿。
1.清代官署名。清改明錦衣衛為鑾儀衛﹐掌乘輿供奉鹵簿儀仗之事。
1.鑾鈴聲。
1.亦作"鑾?"。
2.即鑾駕﹐天子車駕。
3.借指天子。
1.鑾駕行跡。借指鑾駕。
1.夾襖。
1.即奱輅。
1.帝王的副車。
1.夾層佩囊。晉代品官朝服上的飾物。
1.維吾爾﹑塔吉克等民族所穿的外衣。
1.夾衫。
1.夾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