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動詞
〈書〉拾取。
1.
拾,撿。參見“捃拾”。
1.出自《說苑·至公》楚文王伐鄧,使王子革、王子靈共捃菜。
2.出自《南史·隱逸傳上·沈道虔》同捃者或爭穗,道虔諫之不止,悉以其所得與之。
2.
取。
1.出自《淮南子·要略》八卦可以識吉兇、知禍福矣,然而伏羲為之六十四變,周室增以六爻,所以原測淑清之道,而捃逐萬物之祖也。
2.出自《后漢書·馮衍傳下》拔周唐之盛德兮,捃桓文之譎功。
3.出自《上〈南北史〉表》除其冗長,捃其菁華。
4.出自《畫人傳序》方先生未逝時,忽捃所為文付之樵蘇,既而悔之。
3.
指收集材料以打擊別人。引申指彈劾。
1.出自《楹史·燕山先見》宇文肅愍在西掖,昌言開邊之非策,論事亹亹,王黼惡之……書下三省,黼讀之大怒,捃以他事,除集英殿修撰。
2.出自《鄜州龍興寺明極軒記》始予以狂放不羈為上官所捃,宴游戲劇悉禁絕之。
1.后漢時東園催督三公輸禮錢的騎士。
1.協助劃策。
1.古代天子諸侯用于征戰﹑田獵的副車。
1.即佐車。
1.助人爭斗。
1.輔佐主司的官員。明清時,凡知府﹑知州﹑知縣的輔佐官,如通判﹑州同﹑縣丞等,統稱佐貳。其品級略低于主管官。
1.見"佐輿"。
1.袒護;附和。
1.助興。
1.疫病。佐,通"瘥"。
1.古代最高刑獄機關大理寺別稱棘寺,因稱佐治大理寺刑獄為佐棘。
1.輔助。
1.太平天國前期對軍中帶兵官或地方行政官的通稱。
1.勸酒;陪同飲宴。
2.稱勸酒的歌妓。
1.協理州郡政務。指任州郡的司馬﹑通判等職。
1.協助治理。
2.指協助長官治事的副職。
1.指古代地方長官的僚屬。
2.即佐史。
1.即隸書。
1.謂副職和輔助性質的吏員。
1.烹調用的配料;調味品。
1.清代八旗組織基本單位名稱。是滿語"牛錄"的漢譯。掌管所屬戶口﹑田宅﹑兵籍﹑訴訟等。初時一佐領統轄三百人,后改定為二百人。其長亦稱佐領,世襲者稱為世管佐領,選任者稱為公中佐領。
2.晩清建立水師,一艦之長稱管領,其助理者稱佐領。
1.古代帝王得天下,自稱是上應天命,故稱輔佐帝王創業為"佐命"。
2.指輔助帝王創業的功臣。
1.輔助籌劃。
1.指在將帥幕府中擔任職務。
2.泛指作地方官的幕賓。
1.左券。債權人所執的左片債券。左﹑佐,古今字。
1.協理軍務。
1.勸酒。
1.謂輔佐當世之君治理國家。
1.陪同進餐;勸食。
2.古代祭祀中擔任進獻祭品,助尸享用者。尸,祭祀時代替死者受祭的活人。
1.漢代地方官署內書佐和曹史的統稱。
1.佐史。
1.輔佐;侍奉。
1.指隸書。王莽時所稱"六書"之一。
日本詩人、小說家。慶應義塾(今慶應大學)肄業◇為日本藝術院會員。作有短篇小說《田園的憂郁》,中篇小說《都市的憂郁》以及《殉情詩集》等。作品具有濃厚的浪漫主義色彩。
1.輔助。
1.猶配享。謂陪同受祭祀。
1.幫助射鳥。
2.秦及漢初掌管弋射事務的官職名。
1.《國語.周語下》"佐[者嘗焉,佐斗者傷焉。"韋昭注"[,烹煎之官也。"后因稱助人為善者得善報為"佐饔得嘗"。
1.輔助;支持。
2.引申為袒護。
1.亦作"佐辺"。
2.即佐車。
1.清代州縣官署內助理官吏佐貳﹑首領﹑雜職三者的統稱。
1.猶言襄助。
1.證據。
2.謂以材料證明。
1.輔佐治理。
1.輔佐州政。指任州司馬﹑通判等職。
1.助理官員和下屬。
1.幫助;支持。
1.怎么;為什么。
1.進行犯罪活動。
1.作為罷論;不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