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名詞
過失;罪過。
2.
動詞
怪罪,處分。
3.
名詞
〈書〉兇;災禍。
4.
名詞
(Jiù)姓。
1.
災禍,不幸之事。與“休”相對。
1.出自《書·大禹謨》君子在野,小人在位,民棄不保,天降之咎。
2.出自《左傳·莊公二十一年》鄭伯效尤,其亦將有咎。
3.出自《史記·淮陰侯列傳》蓋聞天與弗取,反受其咎。
4.出自《君子行》休咎相乘躡,翻覆若波瀾。
2.
罪過;過失。
1.出自《詩·小雅·北山》或湛樂飲酒,或慘慘畏咎。
2.出自《后漢書·鐘離意傳》湯引六事,咎在一人。
3.出自《感事》詩昔之心所哀,今也執其咎。
4.出自《進學解》跋前躓后,動輒得咎。
5.出自《三閑集·我和〈語絲〉的始終》后者,我恐怕是其咎在我的。
3.
憎恨;厭惡。
1.出自《書·西伯戡黎序》殷始咎周。
2.出自《史記·殷本紀》紂之臣祖伊,聞之而咎周。
4.
責怪;追究罪責。
1.出自《論語·八佾》遂事不諫,既往不咎。
2.出自《美芹十論?久任》病不已而乃咎醫,吁,亦自惑也。
3.出自《舊唐書·郭子儀傳》自西蕃入寇,車駕東幸,天下皆咎程元振。
4.出自《聊齋志異·小梅》抵暮,媼來申謝,王咎其謬誣。
5.出自《窮愁》﹝母﹞以愛我彌甚,故不告我,且不我咎耳!
5.
通“舅”。舅父。參見“咎氏”。
1.出自馬王堆漢墓帛書《戰國縱橫家書·朱己謂魏王章》穰侯,咎(舅)也,功莫多焉。
6.
姓。
1.出自《呂氏春秋·義賞》文公用咎犯之言,而敗楚人於城濮。
2.出自《鼠璞·姓氏改易》求為仇,舅為咎……以音改也。
1.公文。
1.指吏胥的弊害。
1.猶吏隱。
1.官吏的員額。
1.官府的法令。
1.為政的方略。
1.唐宋時中書省﹑門下省均設吏房。掌官吏任免﹑升降﹑賞罰及差官文書等事。參閱《新唐書.百官志一》﹑《宋史.職官志一》。
1.官吏的俸祿。
1.亦作"吏干"。
2.為政的才干。
1.指祠官。古代掌管祭祀﹑祠廟的官員。
1.官吏之家。
1.官吏的節操。
1.古代官吏所戴的帽子。借指官職。
1.官署名。明清設吏﹑戶﹑禮﹑兵﹑刑﹑工六科給事中,掌侍從﹑規諫﹑補闕﹑拾遺和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明初屬通政司,清屬都察院。
1.對官吏政績的考核。
1.指為政之道。
2.指官吏理事的才能。
1.指胥吏和仆役。
1.官吏的俸祿。
2.指吏祿制度。
3.官吏的祿位。
1.仕宦門第。
1.官吏與庶民。
1.古官名。元于儒學提舉司及各州設吏目為參佐官。明之翰林院﹑太常寺﹑太醫院,留守﹑安撫﹑招討﹑市舶﹑鹽課諸司及都指揮司﹑各長官司﹑各千戶所﹑各州均有設置。清唯太醫院﹑五城兵馬司及各州置之。其職除太醫院吏目與醫士類似外,其余或掌文書,或佐理刑獄及官署事務。
1.為政的才能。
1.官吏的氣勢。
1.指官府中的胥吏或差役。
2.泛指當官的人。
3.官吏與庶民。
1.官吏和將士。
1.官吏居住或辦公的房子。
1.猶言官兵。
2.泛指官府屬吏。
1.政事,官務。
2.指刑獄之事。
1.官吏的勢力。
1.官府的文書。
2.指吏部尚書。
3.指秘書之類人員。
1.為政的方法。
1.指官吏的貪欲。
2.指貪官。
1.官吏的風范。
1.指官府文牘。
1.謂官吏感到習慣。
2.官場習俗。
1.謂官吏議事。
2.指司法官吏關于處分定罪的擬議。
1.官府中的胥吏和差役。
1.謂不以利祿縈心,雖居官而猶如隱者。
2.山名。一名洼尊山。在浙江省縉云縣。
1.猶吏才。
1.泛指大小官員。
2.指地方官府中的小官。
1.指吏科。垣,官署的代稱。
1.胥吏和差役。
1.官吏的政績。
2.猶政事。
1.官吏的職責。
2.指官職。
地方官吏的作風和政績澄清~ㄧ~嚴明。
1.官吏的俸祿。
1.所管屬的官吏;下屬官吏。
1.官兵。
2.指胥吏與衙役。
1.謂吏績考核優異。
1.泛指將帥府中的幕僚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