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動詞
引起注意并戒備。
2.
動詞
(感覺)敏銳。
3.
動詞
使人注意(情況嚴重);告誡。
4.
名詞
需要戒備的危險事件或消息。
5.
名詞
警察的簡稱。
6.
名詞
警察專用的。
7.
名詞
(Jǐng)姓。
1.
警告;告誡。
1.出自《左傳·莊公三十一年》凡諸侯有四夷之功,則獻於王,王以警於夷。
2.出自《圬者王承福傳》又其言有可以警余者,故余為之傳而自鑒焉。
3.出自《秀露集·耕堂讀書記(一)》文字也樸實可愛,就抄錄了下來,以自警并以警別人。
2.
戒備。
1.出自《左傳·宣公十二年》且雖諸侯相見,軍衛不徹,警也。
2.出自《舊五代史·唐書·明宗紀》先是,帝巡幸汴州,留從璨以警大內。
3.出自《〈雞鳴〉說》寐而瞿然曰“東方明”,不知尚“月出之光”,是早而誤言遲也。蓋心之警者,其情事之惚恍如此。
3.
危急的情況或消息。
1.出自《韓非子·外儲說左上》楚厲王有警,為鼓以與百姓為戍。
2.出自《新唐書·李密傳》嘗私密曰:“上多忌,隋歷且不長,中原有一日警,公與我孰后先?”
3.出自《民兵》天亮時節,聞警趕來的鄰舍擠進了何媽的房間。
4.
敏悟。參見“機警”。
1.出自《南史·江蒨傳》幼聰警,讀書過口便誦。
5.
警策。
1.出自《故右仆射相國曲江張公九齡》詩自我一家則,未闕只字警。
2.出自《新唐書·許敬宗傳》駐蹕山破賊,命草詔馬前,帝愛其藻警,由是專掌誥令。
6.
警察的簡稱。
1.出自《我這一輩子》當了十年的差,我才升到頭等警,每月掙大洋九元。
7.
通“驚”。驚動;驚起。
1.出自《周禮·春官·雞人》夜呼旦以嘂百官。
2.出自《文選·殷仲文〈南州桓公九井作〉詩》景氣多明遠,風物自凄緊。爽籟警幽律,哀壑叩虛牝。
3.出自《恨賦》春草暮兮秋風警,秋風罷兮春草生。
4.出自《三湘棹歌·資湘》灘聲漸急篙漸警,知有截溪漁籪近。
1.謂只從私心出發去思考問題。
1.猶通奸。
1.私自掠取財物。
1.偏私的議論。
2.個人的言論。
1.未經官許而私下出賣違禁物。
1.私自瞞騙。
1.徇私犯法。
1.行私請托的門路。
2.猶家門。私人的住宅。
3.權勢之家;權貴者。
4.指暗娼。
1.指弟子。
1.私娼居處。
1.秘密結盟。
2.男女間定情的盟誓。
1.古謂使者非因公事而以私人身份見國君。
2.謂居官者以私事相見;私自會見。
1.猶家廟。
2.私人所建的廟宇。
1.猶私客﹐私人。
2.古邏輯學名詞。指反映單一事物的概念。相當于專有名詞。語本《墨子.經上》﹕"名﹕達﹑類﹑私。"
1.私自愛慕。
1.猶私取。
1.猶私橐。私人的錢袋。
1.見"私昵"。
1.偏愛。
1.暗自思慮。
2.私心雜念。
1.私自釀酒。
1.古時私家蓄養以供使喚的奴仆。
1.胡服之帶鉤。
1.謂偏私。
1.個人的悲哀﹐憂愁。
1.謂夜晩起床小便。
1.私人所用的器物。
1.個人的錢財。
2.私人所鑄的錢幣。
1.謂個人有過失而受責備。
1.謙詞。猶私自。
1.私人的書箱。引申為私人的藏書。
1.自己的親屬;與自己關系親密的人。
1.私人的情感或情誼。
2.男女間不正當的感情。
3.泛指男女間的愛情。
1.秘密的情話。
1.為私事有所干求而請見。
1.私自有所要求。
1.謂偏私阿曲﹐不公正。
2.猶私衷。
1.未遵照一定的禮儀程序﹐私下與女子結婚。
1.謂個人得到保全。
1.私人間互立的契約。
1.謂私下委曲自己﹐屈居人下。
1.古時稱公卿﹑大夫或王室的家臣。
2.親戚朋友或以私交﹑私利相依附的人。
3.通奸的情人。
4.個人。對公家而言。
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商品經濟中生產商品的勞動所具有的私人性質。與社會勞動”是一對矛盾。在私有制商品經濟中,商品生產是生產者私人的事,生產什么、如何生產,都由生產者自己決定,產品歸生產者私人占有和支配,耗費在商品生產上的勞動,直接表現為私人勞動。只有在商品出售時,生產商品的私人勞動才被社會承認,即轉化為社會勞動。
1.私人的榮譽。
1.唐時犯禁條律之一。指俗人未經官許而入釋道﹐成為道士﹑女冠﹑僧尼等。
1.個人的好處。
1.謂頭腦被私念阻塞。
1.謂家屬之喪。多指父母﹑妻子。
1.猶私惠。不以法為標準而實行的恩惠。
2.個人的善行。
1.販運私貨的商人。
2.指為盜行劫。
3.以私人資本經營的商店。也指此類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