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河豚的別名。也稱鯸鮐。
1.出自《山海經·北山經》〔敦薨之山〕敦薨之水出焉,西流注于釉澤……其中多赤鮭。
2.出自《論衡·言毒》毒螫渥者……在魚則為鮭與????。故人食鮭肝而死。
3.出自《本草綱目·鱗四·河豚》??魚,一作鮭。
2.
魚類的一科。體大,略呈紡錘形,鱗細而圓。種類頗多,有的生活于淡水,有的棲于海洋,溯河產卵。是重要的食用魚類。較常見的有大馬哈魚、哲羅魚等。我國主要產自黑龍江流域。
3.
見“鮭魚”。鱖魚。
1.出自《青山常在水長流》野魚生長力強,鮭魚、鳡魚、翹嘴白,都是以捕食放養水庫的家魚為生。
2.出自《孤鶩》我把魚當青菜吃,挑好的吃,鮭魚、鳊魚、大鯽魚、鯖魚、大青蝦、團臍大蟹。
1.禮樂之器及宗廟祭器。
1.鄉邦;鄉土。
1.國人;百姓。
2.諸侯。
3.鄉里之人;同鄉。
1.國家的祥瑞。
1.指國家。
1.國士,國中才能出眾的人。
1.國家動用人工興辦的事。亦泛指國事。
1.地方長官。
1.國家的祭祀。
1.國人的稱頌。
1.國家的綱紀。
1.邦邑圖經。
1.官道;大道。
1.國土。
1.謂誣罔君臣,歪曲事實。
1.卿的采地。
1.《詩.小雅.六月》"文武吉甫,萬邦為憲。"毛傳"憲,法也。"后因以"邦憲"指國家大法。
2.借指執法官,如御史大夫,刑部尚書﹑侍郎等。
1.鄉邦,家鄉。
1.國家的杰出人才。
1.國家的法則。
1.指國家的優秀人才。
1.國家的禮制。
1.猶國法。
1.指封地。
2.指政區;地區。
1.邦國疆界。
1.方言≤硬。
1.疆土;國境;區域。
1.指盜取國家機密者。
1.州郡的地方長官。
1.國賊,叛逆作亂者。
1.國家的賢哲。
1.國家的支柱。
1.國家的祥瑞。
1.國家軍政;執掌國家軍政。
1.古指掌建邦的六典以佐王治邦國。泛指國家的政事。
1.邦國宗族。
2.籍貫姓氏。
1.指地方官吏的印章。
1.指郡丞。州郡的副職長官。
1.堤岸。
①舊時指幫助主管人員辦公務~軍務。②舊時指主管人員的助手。
在經濟上幫助我上大學時,哥哥經常寄錢~我。
1.指差役。
1.方言。幫襯場面。
〈方〉①幫助;幫忙每逢集日,老頭兒總~著兒子照料菜攤子。②幫補;資助。③逢迎;湊趣(多見于早期白話)。
非炊事人員下廚房幫助炊事員工作。
1.結成隊的船只。
湊集財物,幫助人解決困難大家給他~了點路費,送他回家ㄧ你有困難,我們自會~你。
1.清武官。管帶的副職。
2.幫助帶動。
指因幫忙不得法,反而給人添麻煩。
1.猶家丁,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