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名詞
〈書〉善;好。
2.
名詞
〈書〉俸祿。
3.
名詞
(Gǔ)姓。
4.
另見gǔ“谷“。
1.
亦作“糓”。
2.
糧食作物總稱。古代經傳常以百谷、九谷、六谷、五谷稱之。
1.出自《禮記·曲禮下》歲兇,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馬不食谷。
2.出自《孟子·梁惠王上》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
3.出自《文選·張衡〈東京賦〉》所貴惟賢,所寶惟谷。
4.出自《謝賜谷表》詔書念臣經用不足,以船河邸閣谷五千斛賜臣。
5.出自《馬汧督誄序》而州之有司乃以私隸數口、谷十斛考訊吏兵。
6.出自《說文·禾部》谷,續也。百谷之總名。
7.出自《玉篇?禾部》谷,五谷也。
3.
官俸。古人常以谷物計祿。
1.出自《詩·小雅·天保》天保定爾,俾爾戩谷。
2.出自《詩·小雅·正月》佌佌彼有屋,蔌蔌方有谷。
3.出自《論語·憲問》憲問恥。子曰:“邦有道,谷;邦無道,谷;恥也。”
4.出自《孟子·滕文公上》經界不正,井地不鈞,谷祿不平。
4.
贍養;養著。
1.出自《詩·小雅·小弁》民莫不谷,我獨與罹。
2.出自《詩·小雅·蓼莪》民莫不谷,我獨不卒。
3.出自《黃初五年令》諺曰:“谷千駑馬,不如養一驥。”
5.
生;活著。
1.出自《國語·晉語七》若稟命而棄之,是焚谷也;其稟而不材,是谷不成也。
2.出自《文選·張衡〈思玄賦〉》發昔夢之木禾兮,谷昆侖之高岡。
6.
善;良。
1.出自《詩·小雅·黃鳥》黃鳥黃鳥,無集于谷,無啄我粟。此邦之人,不我肯谷。
2.出自《論語·泰伯》子曰:三年學不至於谷,不易得也。
3.出自《管子·禁藏》氣情不營,則耳目谷。
7.
訃告。
1.出自《禮記·檀弓下》齊谷王姬之喪,魯莊公為之大功。或曰由魯嫁,故為之服姊妹服。或曰外祖母也,故為之服。
8.
見“穀産”。指家禽未受精而產出的卵。谷,即俗所謂沒有“雄”的蛋。
1.出自《齊民要術·養雞》取谷產雞子供常食法:別取雌雞,勿令與雄相雜,其墻匡、斬翅、荊棲、土窠,一如前法。唯多與谷,令竟冬肥盛,自然谷產矣。
9.
古城名。故址在今山東省平陰縣西南。春秋齊地。位于齊國西境,為當時交通要地。秦代稱為谷城。
1.出自《春秋·莊公七年》冬,夫人姜氏會齊侯于谷。
10.
古水名。在今河南省境內。
1.出自《國語·周語下》靈王二十二年,谷洛斗,將毀王宮。
11.
古水名。在今安徽省、江蘇省境內。
1.出自《史記·項羽本紀》漢軍皆走,相隨入谷泗水。
1.謂計算﹑稱揚自己的功勛。伐﹐功勛。
1.計算費用。
1.計使的符信。
1.主管財政的府署。
1.計算功績。
2.計算用工數﹑工程量。
3.計較功利。
1.謂計算其功績以補償其過失。
1.計算功勞。
1.謂全面衡量其功罪是非。
1.計較功名﹐謀求私利。
1.衡量功績而授予爵祿。受﹐授。
1.同"計功行賞"。
2.受﹐授。
1.猶言計功行賞。
1.計算功勛大袖行賞賜。語出《韓非子.八說》﹕"計功而行賞﹐程能而授事。"
1.指州郡的年終上計和貢獻方物。
2.指州郡隨年終上計貢舉的人材。
1.策劃勾結。
1.記掛。計﹐通"記"。
1.主管財賦﹑百物會計﹑出納之官府。
1.計算﹑檢討過失。
2.失策。
1.《論語.公冶長》﹕"吾未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后以"計過自訟"謂檢討自己的過錯而內心自責。
1.謂計謀合乎君上之意而被采納。
1.記恨。計﹐通"記"。
1.漢張蒼以列侯主計﹐故稱"計侯"◇以稱三司使。
1.計慮﹐謀劃。古人計事必用手指畫﹐使其事易見﹐故稱。
2.計策。
1.會計﹔計算。
2.引申為經濟﹐經世濟民。
3.計慮﹔商量。
1.猶言如愿以償。
1.最根本的規律。
1.即計簿。
1.猶計較。謀略﹐主意。
1.狡詐之計。
1.見"計較"。
1.謂為爭取財利而斤斤較量﹐連極微小的數量也不放過。
1.打算﹔考慮。
1.計使的符節。
1.猶打算﹐主張。
1.計謀﹑力量均窮盡。
1.計省的扃鑰。指三司的大權。
1.指計省的下屬機構。
1.逐項開列。清單行頭習慣用此二字提冒。
1.核查勘驗。
1.指古代州郡官員每年考察地方賢才﹐隨上計吏貢舉太常。
1.謂計算﹑征收賦稅。
1.計算人數。
1.謂衡量敵我力量。
2.智謀和力量。
1.見"計歷"。
1.古代州郡掌簿籍并負責上計的官員。
2.考成的官員。
3.指考察官吏。
1.計算利害。
2.謀利﹔計較利益。
1.計算﹔計劃。
2.估計﹔預料。
1.合計﹐打算。
1.計會之法。
1.計議謀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