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同“吟”。
1.出自《帥芳哀詞》鐘氏女嫁未逾年,忽然而夭,秋清孤坐,感念生來,吟以悼之,儻知余慟。
1.罪過。
1.罪愆。
1.災禍。
2.邪惡的罪人。
1.罪犯的名冊。亦泛指罪戾。
1.引咎自責。
1.帝王引咎自責的詔書。
1.責罰而鄙棄之。
1.過失;罪愆。
1.處罪的科條。
1.佛教語。猶苦難。謂因為罪孽而蒙受苦難。
1.罪狀的條款。
1.罪首。
造成罪惡災禍的主要之人罪魁禍首豈能輕饒。
1.猶罪過。
1.犯罪的案例。
1.罪愆。
1.古時罪人家屬之男性沒入官府為奴者。
2.泛指罪人。
1.罪誅。
1.治罪的律條。
1.佛教語。指遭受苦難和造作罪惡的開始處。
刑事法律規定的犯罪行為的名稱。如搶劫罪、傷害罪等。罪名反映犯罪行為的性質和特征,不能混淆不同的罪名。罪名應有法律根據,不能自行提出罪名。
1.罪名。
1.罪孽煩惱。
1.罪首。
1.罪惡悖逆。
2.舊時人子居喪中自稱之詞。
3.猶罪孽。參見"罪孽深重"。
1.見"罪孽深重"。
①迷信者認為當遭報應的大罪惡罪孽深重|我今日罪孽可滿了。②苦難遭不完的罪孽。
1.謂罪惡極重。
1.罪犯的家屬。
1.責難嘲弄。
罪過;過失自招罪愆。
1.犯罪而受譴;罪責。
1.犯罪的情節。
1.罪犯。
1.有罪的人。
2.歸罪于人。
1.謂治罪止于本人﹐不累及妻和子女。
1.見"罪人不孥"。
1.處罰折辱。
1.猶虐殺。
1.罪己。
1.猶罪愆﹐罪過。
1.罪愆和過失。
1.罪犯中為首者。
1.死罪。
1.罪惡的淵藪。
1.歸罪于年歲天災。
1.罪惡。
1.謂導人犯罪的階梯。
1.服刑的囚犯。
1.罪惡﹐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