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動詞
邀請。
2.
動詞
〈書〉求得。
3.
動詞
阻留。
1.
逢,遇到。
1.出自《莊子·徐無鬼》吾與之邀樂于天,吾與之邀食于地。
2.出自《謝永安令解禁止啟》邀世逢辰,謬及推擇。恩成曲積,榮秩兼過。
3.出自《天工開物·稻災》凡秧沉腳未定,陰雨連綿,則損折過半,此四災也。邀天晴霽三日,則粒粒皆生也。
4.出自《長生殿·幸恩》邀殊寵,一枝已傍日邊紅。
2.
阻攔;截擊。
1.出自《孫子·軍爭》無邀正正之旗,勿擊堂堂之陳,此治變者也。
2.出自《東觀漢記·光武帝紀》帝邀之於陽關,尋邑兵盛,漢兵反走。
3.出自《周書·文帝紀上》乃令原州都督導邀其前,都督賀拔潁等追其后。
4.出自《智囊補·兵智·祖逖等》宋檀道濟伐魏累勝,至歷城,魏以輕騎邀其前后,焚燒谷草,道濟軍食盡引還。
3.
請求;謀求。
1.出自《莊子·在宥》黃帝退,捐天下,筑特室,席白茅,閑居三月,復往邀之。
2.出自《霍小玉傳》有一仙人,謫在下界,不邀財貨,但慕風流。
3.出自《明史·張士誠傳》﹝張士誠﹞既而益驕,令其下頌功德,邀王爵。
4.
招;邀請。
1.出自《樂府詩集·雜曲歌辭十二·長干曲》逆浪故相邀,菱舟不怕搖。
2.出自《送惠師》詩太守邀不去,群官請徒頻。
3.出自《雨中懷曹午瞻》詩何當邀珠履,一破綠苔跡。
4.出自《晚晴集·我的故鄉》橫嶺鄉有幾位父老,來邀我的父親回去一趟。
5.
要挾。
1.出自《新唐書·外戚傳·楊國忠》﹝楊國忠﹞歸謂女弟等曰:“太子監國,吾屬誅矣。”因聚泣,入訴于貴妃,妃以死邀帝,遂寢。
2.出自《策別十六》今天下屯聚之兵,驕豪而多怨,陵壓百姓,而邀其上者何故?此其心以為天下之知戰者,惟我而已。
6.
約定。
1.出自《北夢瑣言》二女初立令遵時,先邀每月供財二萬,及后求取無厭。
2.出自《從文自傳·我上許多課仍然不放下那本大書》如遇星期日,則常常幾人先一天就邀好,過河上游一點棺材潭的地方去,泡一個整天。
7.
方言。驅趕;吆喝。
1.出自《西游記》八戒道:“去罷,去罷,豬羊都四散走了!”行者道:“你去邀著,等我討他帖兒看看。”
2.出自《山野》韋長松劈下一根樹椰來邀馬。
8.
方言。用衡器稱量。
1.出自《平原烈火》光榮這玩意,不能論斤邀,也不能用尺量。
9.
迎候。
1.出自《莊子·寓言》陽子居南之沛,老聃西游于秦,邀于郊,至于梁而遇老子。
1.清統辦洋務的中央機構。清咸豐十年末(1861年初)設立,總掌外交﹑通商﹑海關﹑海防﹑訂購軍火﹑派遣公使等事,并管轄北洋通商大臣與南洋通商大臣。
全稱總理各國事務衙門”。1861年初清政府為辦理洋務而設立的中央機構。初由恭親王奕fd46V鞒幀V饕職責是辦理外交事宜,兼管通商、海關、海防、制造、路礦、學校等項事務。實際上成為清政府的內閣”。1901年改組為外交部。
1.總簿冊。
1.猶言綜核名實。謂綜合考究事物的名稱和實際,使之允當。
1.統領;統管。
2.漢代光祿勛的別稱。
1.由一國政府派駐外國某一城市或地區的外交官員稱領事,最高級的領事稱總領事。
即基本路線”(332頁)。
1.統率;統領。
1.指辭賦篇末概括全篇要旨的結束語。
1.猶大略。
2.猶綜覽。
3.猶概要。
1.全面而概括的論述。
2.猶緒論。多用于書籍文章。如羅惇曧《文學源流》第一段的標題即為"總論"。
1.總的名稱。
1.南朝宋時的官署名,總管儒﹑玄﹑文﹑史四學。
1.總的目錄。
1.控制韁繩。
2.喻掌握綱要。
3.猶系馬。謂停駐。
1.即軍巡鋪。宋代都城中官府坊巷近二百步設軍巡鋪一所,以兵卒三五人為一鋪;夜晚,巡警地方盜賊煙火。見宋吳自牧《夢粱錄.防隅巡警》。
由多行譜表組成的多聲部音樂的樂譜。其中各種樂器和人聲的聲部,均按一定次序分組、分行排列。通常從上到下依次為木管樂器組、銅管樂器組、打擊樂器組、聲樂組、弦樂器組等。
1.即總章。古代天子的明堂。
1.猶統一。
1.明代軍隊編制五十人為總旗,十人為小旗。
2.清代屯軍亦有"百戶"﹑"總旗"等編制名稱。
1.總提。謂提綱挈領。
1.縱然;即使。總,通"縱"。
1.任憑;盡管。
1.統管軍事;統率軍隊。
2.統帥。亦用作某種武職的別稱。如唐人稱節度使為總戎;清時稱總兵為總戎。
1.猶總結;總計。
1.古時兒童束發為兩角。
2.借指童年。
1.也稱商總。清政府在壟斷行業特許商人中指定為首領的殷實商戶。嘉慶年間在廣州十三行中設立總商,總理洋行事務。道光以前在鹽商中也有總商。
1.主宰;主持。
2.猶總管。
1.縱使。總,通"縱"。
1.總歸是;全都是。
2.縱然是;即使是。總,通"縱"。
1.歸總結束。
1.總頭領。
1.清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的別稱。
1.文章格式的一種。
1.猶統率。
2.猶統帥。
1.舊中國各口岸主管海關稅務的官員稱稅務司;統管全國海關的官員稱總稅務司。咸豐九年(1859年)英國人李泰國任總稅務司,此后九十年間,總稅務司一職始終為帝國主義分子所把持。解放后,中國人民自己掌握了海關,取消總稅務司和稅務司。
全國軍隊的最高軍事領導人,或一個軍、兵種,一個方面的軍隊的最高軍事主官。
1.表示經過相當長的時間或經過一番努力以后某種愿望終于實現。
2.表示大體上還過得去。
3.表示慶幸。
又稱母體”。在數理統計中,考察對象的全體。組成總體的每個考察對象稱為個體。總體所包含的對象是由問題的目的和要求來確定的。
總統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為國家行政權力中心的政體。二元制的一種。總統由選民選舉產生,不對議會負責。總統直接組織和領導政府,政府只對總統負責。總統的權力和議會的權力相互制約。美國從18世紀開始實行,現已有許多國家仿效。有些國家的總統只是國家元首,不是政府首腦,政府由議會產生,對議會負責,這就不是總統制,而是內閣制。
1.概括精微的道理。
1.聚合貌。
1.總理各項事務。
2.機關﹑學校等單位中的行政事務。
3.指負責總務工作的人。
1.猶總歸。
1.宋代軍職。總提轄的省稱。
1.見"總攬"。
連接計算機系統中各有關部件的各種公共信號線。是計算機中用來傳送信息代碼的公共通道。按用途分數據總線、地址總線、控制總線等。有一個或多個門組成的發送端和接收端。在同一時刻,只能有一個發送門被打開,但可同時打開多個接收門。
1.明清都察院左都御史的別稱。御史臺古稱憲臺,故稱。
1.佛教語。猶共相。對"別相"而言。
1.學校的總部。相對于"分校"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