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書〉同“倘”(tǎng)。
2.
見“倜儻”。〈書〉灑脫;不拘束。
3.
副詞
〈書〉偶然;意外。
4.
名詞
(Tǎng)姓。
1.
悵然自失貌。
1.出自《莊子·天地》怊乎若嬰兒之失其母也,儻乎若行而失其道也。
2.
無思無慮。參見“儻然”。
1.出自《莊子·山木》侗乎其無識,儻乎其怠疑。
3.
偏頗。
1.出自《莊子·天下》時恣縱而不儻,不以觭見之也。
4.
廣大。參見“儻閬”。
1.出自《游仙窟》入穹崇之室宇,步步心驚;見儻閬之門庭,看看眼磣。
5.
或許;也許。
1.出自《史記·東越列傳》余善首惡,劫守吾屬。今漢兵至,眾強,計殺余善,自歸諸將,儻幸得脫。
2.出自《后漢書·楊震傳》帝感震之枉,乃下詔策曰:“……今使太守丞以中牢具祠,魂而有靈,儻其歆享。”
3.出自《思歸引序》儻古人之情,有同于兮,故制此曲。
4.出自《上西府書》故善醫者,未論疾之虛實而先察其受病之處,儻在于此。
6.
倘若;假如。表示假設。
1.出自《三國志·魏志·董昭傳》圍中將吏不知有救,計糧怖懼,儻有他意,為難不小。
2.出自《史通·雜說中》而為晉學者,曾未之知,儻湮滅不行,良可惜也。
3.出自《出使四國日記·光緒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儻彼不允我設領事,我亦不準彼招工。
7.
見“俶儻”。卓異不凡。
1.出自《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魯仲連者,齊人也。好奇偉倜儻之畫策,而不肯仕宦任職,好持高節。
2.出自《晉書·張載傳》若夫魁梧俊杰,卓躒倜儻之徒,直將伏死嵚岑之下,安能與步驟共爭道里乎!
3.出自《讀進士試卷》詩故令倜儻士,往往棄堙郁。
8.
見“儻朗”。不明貌。
1.出自《文選·潘岳〈射雉賦〉》忌上風之餮切,畏映日之儻朗。
9.
通“躺”。平臥。
1.出自《西廂記諸宮調》愿聽我說似,這心頭橫儻個海猴兒。
2.出自《賺蒯通》賞我一斗好酒一肩肉,噇的又醉又飽整整儻了半個月。
3.出自《水滸后傳》郭京儻在交椅上只做不見,憑那驛丞磕頭。
10.
通“淌”。流下。
1.出自《馮玉蘭》快把篙子墊住,著上流頭那里儻將下一只船來。
2.出自《女狀元》丈夫在他家吃酒回來,到半夜之時,五竅都儻血,恁從救也救不得,就死了。
11.
通“讜”。參見“儻言”。
1.出自《太師箴》虛心導人,允求儻言。師臣司訓,敢告在前。
2.出自《南史·齊本紀上》詔內外群僚,各進儻言,王公卿士,各舉所知。
3.出自《齊東野語·洪君疇》丞相得君最深,名位已極,儻言之勝,宗社賴之。
12.
見“俶儻”。豪爽灑脫。
1.出自《魏書·陽尼傳》性倜儻,不拘小節。
2.出自《堅瓠六集·幔亭仙》徐季暨弱冠,有才華,倜倘好義,不能俯仰塵俗。
3.出自《客窗閑話·張慧仙寄外詩記》先是,有延陵生者,襟懷倜儻,學究天人。
4.出自《吳祿貞傳》顧祿貞頗倜儻不羈,而良弼則禮法自繩。
13.
見“儻朗”。曠達貌。
1.出自《題顏司勛光敏寫照》詩儻朗矜絕世,魁梧洵殊眾。
1.期望。
1.所作,作為。
1.所說的,用于復說﹑引證等。
2.謂某些人所說的‖不承認之意。
3.所說的意思;意旨。常用于句末。
4.所以。謂,通"為"。
1.所聽到的;所知道的。
1.謂所指向的地方。
2.猶去向。
1.見"所向披靡"。
1.軍隊所去之處,都能取得勝利。
1.謂風吹到的地方,草木隨之倒伏。比喻力量所到之處,什么也阻擋不了。
1.所到之處,沒有敵手。
1.所指向的地方,誰也阻擋不住。
1.謂心中所想往的。
1.征驗,根據。
1.央求。
1.所操的職業;所作。
1.適宜;妥當。
1.遺漏。
2.遺棄。
3.遺失物。
1.同"所以"。
1.原因,情由。
2.可與形容詞或動詞組成名詞性詞組,仍表示原因﹑情由。
3.用以,用來。
4.連詞。表示因果關系。用在下半句,由因及果。
5.連詞。表示因果關系。用在上半句,由果探因。 6.連詞。表示因果關系。上半句用"因"或"緣",下半句用"所以"◇來發展為"因為……所以……"的句式。 7.可以。 8.所作,所為。
1.所以如此。指原因或道理。
2.隱語。猶言那個東西。
1.輕視。
1.使用,任用。
2.需用之物。
1.所經歷的道路。
2.所自,所從來。
3.見"所由官"。
1.亦省作"所由"。
2.猶言有關官吏。因事必經由其手,故稱。南朝至唐宋常用此語。
1.領有,占有。
2.指領有的東西。
3.尚有。
4.整個;全部。
5.有個。
1.所占有的東西。
全稱財產所有權”。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受憲法和法律的保護。可作多種分類,如分為國家所有權、勞動群眾集體所有權、個人所有權,或者分為生產資料所有權、生活資料所有權,等等。
會計中,指企業投資者對企業凈資產的所有權。包括企業投資者投入的資本,以及在企業經營活動中形成的資本公積金、盈余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它是企業資產取得的來源,其關系用公式表示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1.生產資料的占有形式。它是生產關系的基礎,在人類社會的各個歷史發展階段,所有制的形式和性質都不同。
1.友好。
2.結交。
1.所憑借的。
2.佛教語。謂心識為能緣,心識的對象為"所緣"。
1.佛教語。四緣之一。指塵境。見《大智度論》三二。
1.愿望;希望。
2.指愿意去的地方。
1.所處或所到之地。
2.指存在的地方。
3.到處,處處。
4.處所,地方。
5.謂居其位。亦指居其位者。
1.人或事物所處的地方。
1.所去的地方。
1.所知道的;知道。
2.相識的人;要好的人。
1.佛教語。又稱智障。謂以法執為主的煩惱障礙。為二障(另一為煩惱障)之一。
1.所任的職務。
1.所居之地。
2.所到之地。
1.所致,使其然。
2.結局。
1.達到的;得到的。
1.所寄居的主人。
2.主管的地方。
1.自己隸屬的。
2.隸屬之下的;統屬之下的。
1.謂養以為子。
1.由來;來源。
1.所做的事情。
1.波斯語surn?的譯音。或譯為"蘇爾奈"﹑"瑣?"﹑"嗩拿"﹑"唆吶"﹑"鎖吶"。簧管樂器。金元時由波斯﹑阿拉伯一帶傳入我國。常用者有八孔。
1.尋求瑕疵。
1.探求辨別。
1.亦作"索?"。
2.面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