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供宮廷食用的米。
2.即罌粟。
1.調查確定。
校訂并加標點~古籍。
對照可靠的材料改正書籍、文件中的錯誤。
1.考核訂正。
1.檢查督促。
1.審閱校訂。
1.考察衡量。
1.亦作"校短推長"。
2.謂衡量人物的長處和短處。
1.見"校短量長"。
1.古時軍隊的編制單位。亦指部隊,隊伍。
2.列隊。
1.從事校對工作的人員。
1.一個學校的風氣。
1.考核過失。
1.猶評論。
2.復查。
校對并改正錯誤。
1.付印前供校對用的樣稿。
1.學校中的工友。
軍銜的一等。系中等軍官軍銜的統稱。通常設上校、中校、少校,有的還設大校。中國于1955-1965年實行的軍銜制和1988年始重新實行的軍銜制,校官均設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四級。
1.核點經費。
1.學校制定的學生必須遵守的規則。
1.舊時學校中稱大家公認或選舉的最美的女學生。
1.學校師生員工佩帶的標明校名的徽章。
1.考察故實。
1.考核功績。
1.校錄輯補。即對一書或一文的不同版本及散失于各書的佚文進行考釋﹑整理﹑編輯。
1.考訂典籍。
1.計算,核算。
2.猶計較。
1.校訂和箋注。如徐震堮有《世說新語校箋》。
1.審理調解。
1.猶計較。
1.裝飾的物品。
1.檢閱軍隊。
1.訂正后雕版印刷。
校對原書,勘正錯誤。指對同一書籍,用不同版本或有關資料加以比較核對,考訂其文字異同和正誤真偽。
研究校勘的學問,是整理古書的專業知識。
1.核實考察。
2.唐代官名。屬吏部,主管考核官員功過。
1.校正刊刻。
1.考試。
1.檢閱。
1.營壘。
1.《三輔黃圖.閣》"劉向于成帝之末,校書天祿閣,專精覃思。夜有老人著黃衣,植青藜杖,叩閣而進。見向暗中獨坐誦書,老父乃吹杖端,煙然,因以見向,授《五行洪范》之文。"后因以"校藜"謂精心校勘書籍。
1.校勘整理。
2.論理,講理。
3.審察治理。
4.古代官名。執掌校勘整理宮廷藏書。唐置集賢殿校理,宋因之。元﹑明廢。清置文淵閣校理,掌注冊點驗。
1.較量武力;比試力量。
1.謂考定歷法。
1.謂營壘相連。
1.猶考核。
1.衡量;考查。
2.較量,計較。
1.比武場。
1.遮攔禽獸以獵取之。亦泛指打獵。
1.漢代掌管修建﹑修理宮室等建筑物的官名。三國魏和晉也曾一度沿用其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