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顯赫的官位。
1.見"支沙"。
1.直豎貌。
1.見"支機石"。
差遣使喚人做事支使人|受人支使|以后你別來支使我。
1.支吾掩飾。
1.猶言指手畫腳。
1.支部書記的簡稱。
表示纖維和紗線粗細程度的一種單位。以一定重量的纖維或紗線在公定回潮率時所具有的長度表示。分英制支數和公制支數兩種。前者多用于棉紗線;后者多用于毛、麻和化纖混紡紗線。現已統一改用特克斯(簡稱特”),支數不再單獨使用。
1.應付,敷衍。
1.方言。茁壯的樣子。
1.梵語caitya(巴利語cetiya)的音譯。也譯作"制底"﹑"制多"等。原義集聚,佛火化后以土石﹑香柴積聚而成的紀念物。亦為塔﹑剎的別名。
1.指整個身體。亦僅指四肢。
1.猶償還。
1.旁出的樹枝。
2.引申指從屬的或次要的部分。
1.支付的憑證。
1.亦作"支托"。
2.支吾推托。
1.支部委員或支部委員會的簡稱。
1.支部委員會或支部委員會會議的簡稱。
1.次要職位。
①用話應付搪塞;說話含混閃躲支吾其詞|言語支吾|這分明是支吾的話。②支撐;支持住不倒下支吾不住,只得退走|她支吾著回到家里,就躺倒了。③應付;對付不必分付,自有道理支吾|若非君瑞,以書相救,怎地支吾?
1.見"支吾"。
1.見"支吾"。
1.象聲詞。
1.指分家。
鐵路網內從干線通往附近的工礦基地(企業)或林區、港區等的分支線路。一般多為盡頭式鐵路。
1.見"支銷"。
1.亦作"支消"。
2.耗費,開銷。
1.卸下出售。
1.晉高僧支遁和高士許詢的并稱。兩人友善,皆善談佛經與玄理。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文學》"支道林﹑許掾諸人共在會稽王齋頭,支為法師,許為都講,支通一義,四坐莫不厭心;許送一難,眾人莫不抃舞,但共嗟詠二家之美,不辯其理之所在。"后以喻僧人和文士的交誼。
1.猶支辭。
1.猶繁瑣。
1.謂互相支持,互相依靠。
1.樹枝和葉子。喻旁系親屬或同門轉相傳授的弟子。
1.宋賦稅的輸納方式。送納賦稅有固定處所,而以有馀補不足,則移此輸彼,移近輸遠,謂之支移。支移遠近以戶等高下而定。宋哲宗時,陜西分三等,鄉村第一﹑二等戶三百里﹑第三﹑四等戶二百里,第五等戶一百里。若非期限緊迫或戰爭急需,允許人戶納腳錢以免支移,成為變相加稅。腳錢亦按等征收,且不斷增重,甚至與正稅相當。也有既不免支移,仍須添納腳錢的。
1.以手托下巴。
1.流派,支派。
2.旁系宗族。
1.后代子孫。
1.應酬;接待。
2.敷衍,應付。
3.供應。
4.指供應之物。
5.伺候;守候。 6.應答,回答。
1.清代后期,各省總督﹑巡撫可以就地籌款,應付特殊用途,通常設置支應局,為非正式的財政機構。
1.支付使用。
1.謂同類的分支﹑演化的末流。與,同類。
1.抵御。
一類大小介于細菌和立克次體之間的微生物。有獨立代謝機能的最小原核生物。沒有細胞壁,形狀多變。人和一些動物的口腔、咽部和泌尿系統都有支原體寄生。有些是人和動植物的病原體。
1.支持,援助。
1.明代漕運方式之一。明成祖永樂十三年(1415年),征調南糧,改海運為河運。在淮安﹑徐州﹑臨清等地設倉收囤,由官軍分成淮安到徐州﹑徐州到德州﹑德州到通州(今北京市通縣)等段,節節接運,名為支運。每年四次,運糧三百余萬石。宣德六年(1431年)改行兌運一說,支運包括支糧和運糧兩個方面,指從前一糧倉支出稅糧,運往后一糧倉。運軍從各倉支出的糧,不必即當年該倉的進倉糧;當年各倉的進倉糧,不必即供當年運軍支出運輸。
1.宋代觀察使﹑節度使的屬官支使與掌書記的并稱。
1.支撐維持。
1.分裂肢體。
1.象聲詞。現多寫作"吱吱"。
2.形容詞后綴。
1.見"支支喳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