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枝葉。
1.在外鄉客居。
1.謂運轉輕捷自如。僑,通"趫"。
1.指東晉南朝時從北方流居江南的民戶。
1.寄居。
1.兩晉之交,北地人為避戰亂,紛紛遷居南方,依大臣王導議,在南方士族勢力較弱的地區,設僑州﹑僑郡﹑僑縣,安置北方遷入的士族和民眾。僑人不列入當地的戶籍冊,他們只受僑州郡縣的管理,不負擔國家的賦稅和徭役。此法稱為"僑寄法"。參閱范文瀾蔡美彪等《中國通史》第二編第五章第一節﹑郭沫若《中國史稿》第三冊第四章第一節。
1.僑居;寄住。
1.東晉南朝時,北方徙居江南的僑人與當地人合稱僑舊。
1.租屋僑居。
一國公民在國外長期定居。
1.南北朝時以僑居江南的北方人編成的軍隊。
1.僑置的郡邑。
1.客居他鄉的人。
1.僑置。
1.東晉南北朝時,北人避戰亂而流亡南渡,稱為僑流。
1.寄居的屋舍。
1.借論。
1.指春秋鄭大夫公孫僑(子產)和晉大夫羊舌脄(叔向)。二人友善,并以才智見譽于當世。明張煌言《答趙安撫書》"不佞與執事輩從容羊陸之交﹐往來僑脄之好。"后用以借稱哲人賢士。
1.僑民。
1.指東晉南北朝時流亡江南的北方人。
2.泛指寄居外鄉的人。
3.今稱僑居外國而保留本國國籍的人。
1.客葬外地的墳墓。
1.東晉南北朝時稱流寓江南的北方人為僑人。
2.踩高蹺的人。
1.旅居外地的士人。
1.王僑(即王子喬)與赤松子的并稱。二人皆為古代傳說中的仙人。
1.春秋鄭子產(名僑)和吳季札的并稱。
1.遷移到外地居住。
1.僑置的縣邑。
1.稱國內某些華僑較多而僑眷較集中的地方。
1.僑居;寄居。
2.指僑居之人。
1.指春秋鄭國公孫僑(子產)與吳國公子季札。季札至鄭,與子產一見如故,互贈縞帶纻衣。事見《左傳.襄公二十九年》◇因以"僑札"比喻朋友之交。
1.借他處為治所。
1.六朝時南北分裂,戰亂頻仍,諸朝遇有州郡淪陷敵手,則往往暫借別地重置,仍用其舊名,稱為"僑置"。
1.鄭國子產(名僑)與秦國蹇叔俱為春秋時名賢。因以"僑終蹇謝"稱賢者之死。
1.僑居,寄居(他鄉)。
1.行裝;旅服。
2.謂穿上行裝。
3.喬裝;假扮。
1.亦作"蕎粑"。
2.蕎麥餅。
1.見"蕎巴"。
1.蕎麥的子實磨成的面粉。
1.見"蕎麥面"。
1.用蕎麥面做成的粉絲。
1.謂事物的突變和盛衰轉化。
1.指橋面。
1.守橋的兵丁。
1.棧道,閣道。
1.橋梁和涵洞的并稱。
1.由多只船舶組成的浮橋。
1.猶虹橋。即拱橋。
1.矯正箭矢,系上弓弦。指作戰的準備工作。橋,通"矯"。
1.守橋的官吏。
紙牌游戲。起源于17世紀英格蘭民間。四人分兩組對抗,同伴相對而坐,從發牌者左手第一人起按順時針方向發牌,每人十三張。比賽分叫牌和打牌兩個階段。按規定術語叫牌,確定定約。打牌時輪流出牌,同樣花色以大勝小。完成定約者得分,否則罰分。
1.勃然興起;隆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