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形容詞
美好的;吉利的。吉利;吉祥。(跟“兇”相對)。
2.
名詞
(外)法定計量單位中十進倍數單位詞頭之一,表示109,符號G。
3.
名詞
(Jí)姓。
4.
名詞
(Jí)指吉林。
1.
善;美。參見“吉人”、“吉士”。
1.出自《書·盤庚上》汝不和吉言于百姓,惟汝自生毒。
2.出自《史記·夏本紀》始事事,寬而栗,柔而立……章其有常,吉哉!
2.
吉利;吉祥。
1.出自《易·系辭上》吉,無不利。
2.出自《逸周書·武順》禮義順祥曰吉。
3.出自《謁衡岳廟遂宿岳寺題門樓》詩手持杯珓導我擲,云此最吉余難同。
4.出自《金壺浪墨·堪輿》間有應驗,吉少兇多。
3.
朔日。參見“吉日”。
1.出自《詩·小雅·小明》二月初吉,載離寒暑。
2.出自《周禮·天官·大宰》正月之吉。
3.出自《北征》詩皇帝二載秋,閏八月初吉。
4.
指吉禮。為古代五禮之首。
1.出自《周禮·地官·保氏》五禮: 吉、兇、賓、軍、嘉也。
2.出自《南史·徐勉傳》其大歸有五,即宗伯所掌典禮,吉為上,兇次之,賓次之,軍次之,嘉為下也。
5.
通“橘”。
1.出自《卍齋瑣錄》《易林》“三人求吉,反得大栗”,東坡有《黃甘陸吉傳》,皆借吉為橘,今蜀音猶然。粵東呼橘皆曰吉。凡相饋遺橘,寫“橘”為“桔”本此。
6.
吉林省的簡稱。
7.
古州名。即今江西吉安市。
1.出自《讀史方輿紀要·湖廣八·興寧縣》八面山……登之可見郴衡吉贛諸郡。
8.
姓。相傳為古帝吉夷氏之后。漢有吉成。見《后漢書·皇后紀上》。
1.出自《集韻?質韻》吉,姓也。詩謂之尹吉。
9.
謂婚姻喜慶。參見“吉日”。
1.出自《流紅記》泳令人通媒妁,助佑進羔雁,盡六禮之數,交二姓之歡。佑就吉之夕,樂甚。
10.
指行吉祭之禮。參見“吉禮”。
1.出自《神宗皇帝禫祭皇帝親行祝文》即祥之余,徙月而吉。
1.指后羿。夏代有窮之君﹐名羿﹐因居東夷﹐故稱。太康無道﹐夏衰﹐羿因夏民以代夏政◇因溺于田獵﹐不修民事﹐為寒浞所殺。事見《左傳.襄公四年》。
2.相傳羿為堯時善射者。堯時十日并出﹐猛獸為害﹐羿受堯命﹐上射十日﹐下射封豨長蛇﹐為民除害。事見《淮南子.本經訓》。
1.猶安閑。
1.古指外族語言。
2.謂外族音樂。
1.亦作"夷猶"。猶豫;遲疑不前。
2.從容自得。
3.鼯鼠的別名。
1.見"夷由"。
1.伯夷﹑史魚的并稱。伯夷清﹐史魚直﹐古人以為清廉忠直的典范。
1.和樂。
1.遲疑不前。
1.美玉之一種。
1.平和而高遠。
1.古國名。即于越。夏少康庶子的封國。
2.古代對長江中下游以南各族聚居地區之稱。
1.誅滅。
1.平毀爐灶。
1.十二律之一。陰律六為呂﹐陽律六為律。夷則為陽律的第五律。律呂相配居第九。
1.夷狄。
1.平直。
1.伯夷與盜跖的并稱。古謂前者清廉﹐后者貪暴﹐常以喻善惡迥異之人。
1.隋以前指稱我國臺灣。
1.誅殺。
1.滅族。
1.古代對少數民族居住地區之稱。
1.誅滅宗族。中國古代的一種酷刑。其株連范圍﹐歷代不一。秦漢有夷三族罪﹐封建社會后期有所謂夷九族﹐并及伯叔等旁系血親。見《唐律疏義》﹑《通典.刑制》﹑《明律》。
1.亦作"夷岨"。
2.平坦和險阻。喻安危;生死。
1.美麗。
1.美好縝密。
1.藩籬。
1.椴木做的棺材。
1.魚網。
1.亦作"魚鼓"。
2.魚形木鼓。寺院中擊之以報時。
3.一種竹制打擊樂器。詳"魚鼓簡子"。
1.即道情。以唱為主的一種曲藝,原為道士演唱道教故事的曲子,后來用一般民間故事做題材。因演唱時常用魚鼓簡子伴奏而得名。
1.見"魚鼓簡子"。
1.見"魚鼓簡子"。
1.樂器名。包括魚鼓和簡子兩件。唱道情者常用以伴奏。
1.管理漁業的官吏。
像游魚般一個跟一個地先后接續魚貫而入。
1.比喻連續而進,猶如魚群相接,雁陣行進。
1.魚類菜肴。
1.謂盛產魚的地方。
1.湖澤名。又名魚海子。即古之休屠澤﹑白亭海。在今內蒙古阿拉善右旗境。
1.魚醬。
1."魯魚亥豕"的略語。
1.謂魚受驚駭。形容驚恐退卻。
1.古時所用的魚形信函﹑信封。
2.代稱書信。
1.即魚鲞。
1.代稱傳遞書信的人。
1.水鳥名。產江淮間,大者名翠鳥,小者名翠碧。一名魚師﹐一名魚狗。能捕食魚,故名。
2.魚名。又名泡魚。形似河豚,背扁而褐,腹圓而白,體面有刺,遇敵則腹脹刺立以自衛。
1.以捕魚為業的人家。
1.亦作"魚扈"。亦作"魚?"。
2.即魚籪。
1.即魚須笏。
1.見"魚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