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名詞
〈書〉草根。
2.
動詞
在草間露宿。
1.
草木根。
1.出自《淮南子·地形訓》凡根茇草者,生於庶草……凡浮生不根茇者,生於萍藻。
2.出自《齊民要術·種瓜》﹝瓜﹞熟,劁刈取穗,欲令茇長。
3.出自《夢溪筆談·雜志二》予嘗使北,至幽薊,見路旁生薊,茇甚大。
4.出自《墳·文化偏至論》如流水之必自源泉,卉木之茁于根茇。
2.
木名。
1.出自《山海經·中山經》﹝柄山﹞有木焉,其狀如樗,其葉如桐而莢實,其名曰茇,可以毒魚。
3.
草名。參見“茇?”。
1.出自《漢書·揚雄傳上》攢并閭與茇?兮。
4.
藁茇,香草名。
1.出自《山海經·西山經》﹝皋涂之山﹞有草焉,其狀如槀茇,其葉如葵而赤背,名曰無條,可以毒鼠。
2.出自《本草綱目·草三·藁本》古人香料用之,呼為藁本香。《山海經》名藁茇。
5.
草舍;止宿于草舍中。
1.出自《詩·召南·甘棠》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泊所茇。
2.出自《聊且園記》槐柏翳如,花竹分列,鑿沼矢魚,蹲石陰松,此余之所茇也。
6.
除草。
1.出自《齊民要術·種谷》區中草生,茇之。
7.
用同“跋”。參見“茇涉”。爬山涉水。形容旅途艱苦。
1.出自《資治通鑒·唐肅宗至德元載》卿等皆蒼猝從朕,不得別父母妻子,茇涉至此,勞苦至矣。
1.謂握手告別。
1.拿著器皿的柄。
2.掌權;掌權的人。
1.楚官名。亦為孤卿(少師﹑少傅﹑少保三孤)的別稱。
1.捕捉。
1.持守節操。
1.持鞭。
2.執持簡冊。
1.握持;掌握;控制。
2.操守。
3.指所堅持的觀念見解。
4.謂拘泥,固執。
1.謂持鞭督責。語本《左傳.襄公十七年》"子罕聞之,親執撲,以行筑者,而抶其不勉者。"
1.見"執讎"。
1.方言。抓鬮兒。
1.亦作"執仇"。
2.結仇。
1.掌管炊事;做飯。
1.猶立論。
1.謂話別。
1.謂保持柔順之德。
1.謂持名片進謁。
1.謂操持家務。喻為人婦。
1.司炊事。
1.遵守正道。
1.固守仁德;遵守道德規范。
1.握馬韁。借指騎馬。
1.猶堅持。
2.牢牢地拿著。
1.固執己見,不知變通。
1.見"執牛耳"。
1.謂為人作媒。
1.執行或執掌法令。
2.執法的官吏。王莽時曾改御史為"執法"。
3.星名。
1.執行法令堅定如山,毫不容情。
1.舊時葬儀,父母之喪,子持紙幡導柩而行。
1.謂古代于祭祀后向參祭者分祭肉。
1.按照常規辦事。
2.隋時糾察朝儀者持方木,謂"執方"。
1.懾服。因畏懼而服從。
1.謂喪葬時手執牽引靈柩的大繩以助行進。
2.泛稱為人送殯。
1.持符節。比喻守信。
2.指使相符;謹守。
1.執紼。
1.逮捕;捆綁。
2.猶約束,束縛。
1.道教稱侍奉天帝的仙官﹑侍從。
1.猶主持,總管。
1.謂垂釣。
1.謂持剛正之道。
1.保持恭敬。共,通"恭"。
1.堅守古道。語本《老子》"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謂道紀。"
2.固執。
1.猶堅持。
2.猶固執。
1.亦作"執珪"。
2.以手持圭。
3.先秦楚國爵位名。圭以區分爵位等級,使執圭而朝,故名。
4.泛指封爵。
1.見"執圭"。
1.《詩.大雅.皇矣》"執訊連連,攸馘安安。"毛傳"馘,獲也。不服者殺而獻其左耳曰馘。"鄭玄箋"執所生得者而言問之,乃獻所馘,皆徐徐以禮為之。"后以"執馘"為殺敵獻功之稱。
1.酒壺的一種。宴會時秉持斟酒,故名。
1.《漢官儀》卷上"侍中,左蟬右貂,本秦丞相史,往來殿中,故謂之侍中。分掌乘輿服物,下至褻器虎子之屬。"后因以"執虎子"戲稱侍中。
1.拿著笏板。古時臣下朝見君王或臣僚相見時,手持玉石﹑象牙或竹﹑木的手板為禮。
2.稱臣。
1.螃蜞的別稱。
1.捕獲,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