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甫(1137—1204),字葆真、大用,號周伯,相州湯陰(今河南)人。岳飛之孫,岳云的長子,1183年(孝宗淳熙十年),岳甫知池州。1185年(淳熙十二年),提舉浙東常平。1186年(淳熙十三年),以朝奉郎知臺州兼提舉本路常平茶鹽,尋移知慶元府兼主管沿海制置司公事。1188年(淳熙十五年)除尚書左司郎官,累官至吏部尚書。《全宋詞》存其詞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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