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發出火光。
1.語本三國魏曹植《與吳季重書》"愿舉泰山以為肉﹐傾東海以為酒。"后以"肉山酒海"極言酒肉飲食之豐。
1.佛教稱地﹑水﹑火﹑風"四大"和合的幻身。
2.泛指肉體。
3.僧道死后﹐將其尸體經過處理﹐涂以金漆﹐以資供奉﹐亦稱"肉身"。
1.謂遍體掛鉤燃燈◇為流弊﹐朝廷予以禁止。
1.佛教語。謂即生修成的菩薩。亦為大善知識的尊稱。
1.沒有樂器伴奏的清唱。
1.指高位厚祿。亦泛指做官的人。
2.以肉類以食物;亦指肉類食物。
1.謂居高位﹑享厚祿的人眼光狹陋短淺。
1.謂以獸軀試驗刀劍鋒刃之利鈍。
1.亦作"肉臺盤"。
2.唐楊國忠﹑南唐孫晟皆官居極品﹐窮奢極侈﹐食不設幾案﹐使家妓各執食器立侍﹐號"肉臺柈"。見宋無名氏《錦繡萬花谷.奢》﹑宋馬令《南唐書.義死傳.孫晟》。
1.去衣露體﹐縛手于背﹐以示降服順從。
1.方言。指皮厚﹑不出漿汁的罌粟果實。
1.人的身體。
2.謂軀體肥胖。
1.同"肉跳心驚"。
1.肉體感覺疼痛。
2.方言。不忍割舍﹐心疼。
1.方言。謂廣有錢財。
1.方言。指境況較好而又怕事的人家。
1.傻﹐不懂事。
2.形容人很肥胖。
1.把肉剁成碎末﹐加上作料做成的丸狀食品。
1.常綠喬木。葉為橢圓形。夏日莖梢開花﹐黃白色。果實為漿果﹐近球形。果皮肉質﹐內有深紅色假種皮。皮內有仁﹐名"肉莣蔻"。又稱肉果。假種皮和仁有香氣﹐可供調味用。種子的仁入藥﹐性溫味辛﹐能溫中﹐消食﹐止瀉。參閱明李時珍《本草綱目.草三.肉豆蔻》。
1.中醫痿癥之一﹐病象為肌肉麻痹不仁﹐萎弱無力。
1.唐玄宗時﹐有黃?兒矮陋而頗機慧﹐帝常憑之以行﹐號曰"肉杌"。見唐段成式《酉陽雜俎.語資》。
1.謂在頭頂燃油燈以奉佛◇為流弊﹐五代時曾予以禁止。
1.謂消瘦。
1.肉羹。
1.杏之一種。
1.供食用的牲畜。
1.指剛長出的新肉。
1.猶凡人。謂目光短淺的凡俗之人。
1.見"肉眼凡夫"。
1.比喻見識淺陋。
1.唐宰相李林甫的綽號。以喻用軟刀子陷害人。
1.見"肉攫"。
1.主要供食用的雞品種﹐如九斤黃。
1.性欲。多含貶義。
1.即肉丸子。
1.山茱萸的別名。
1.唐玄宗時﹐外戚楊國忠當政﹐窮奢極欲﹐冬月常選婢妾肥大者﹐行列于前令遮風﹐藉人氣相暖﹐號"肉陣"。事見五代王仁裕《開元天寶遺事.肉陣》◇亦稱"肉屏風"。
1.用肉類制成的湯汁。
1.道家稱千歲蟾蜍﹑蝙蝠﹑靈龜﹑燕之屬為肉芝﹐謂食者可長壽。見晉葛洪《抱樸子.仙藥》。亦指形類人參的靈芝草之屬。
1.刺在肉中﹐難于忍受。比喻極端痛恨而急于除掉的東西。常跟"眼中釘"連用。
1.泛指音樂。肉﹐聲樂;竹﹐管樂。語本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識鑒》"武昌孟嘉作庾太尉州從事。"劉孝標注引《孟嘉別傳》"聽伎,絲不如竹,竹不如肉,何也?"
1.指軟體動物中瓣鰓類的閉殼肌﹐為短厚而圓﹑彈力甚強的筋肉。江珧﹑海扇等的后肉柱特別發達﹐其干制品稱干貝。
1."肉孜"系波斯語rozah的音譯﹐意為"齋戒"。中國新疆地區稱伊斯蘭教的開齋節為"肉孜節"。
1.比喻指揮如意。語本《漢書.賈誼傳》"令海內之勢如身之使臂,臂之使莫不制從。"
1.謂身體不能承受衣服的重量,常以形容人身體瘦弱。語本《荀子.非相》"葉公子高,微小短瘠,行若將不勝其衣然。"
1.見"如持左券"。
1.照常。
2.平常。
1.亦作"如醉如癡"。
2.形容因驚恐而發呆。
3.形容陶醉的精神狀態。
1.《史記·田敬仲完世家》"秦韓之王劫于韓馮﹑張儀而東兵以徇服魏,公常執左券以責于秦韓,此其善于公而惡張子多資矣。"后以"如持左券"比喻很有把握。左券古代契約分左右兩片,雙方各持其一,左片叫左券,由債權人收藏,作為憑據。
1.猶言眾口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