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妒忌心極強。
1.亦作"指駁"。
2.指摘駁斥。
1.見"指不勝屈"。
1.形容數量很多,扳著指頭數也數不過來。
1.指示裁奪。
1.猶指日。
1.指明和陳述。
1.稱說。
2.作為因頭;指為依靠的事物。
1.謂誓表誠信。
1.古時以中指中節的長度為一寸,十寸為尺,以指為度而量,故稱指尺。
2.度量,衡鑒。
斥責;批評所挑出的錯誤指斥朝政|毫不留情地指斥。
1.指點出來。
2.提出論點看法。
1.指指點點,在背后譏刺。
1.指出缺點。
1.指斥諷刺。
1.猶行止。
1.謂用抽象概念代替具體事物。
1.指責糾彈。
①教導;指示引導指導員|指導方針|指導思想。②指擔任教練工作的人員藝術指導|球隊指導。
國家下達的不帶有強制性質,主要運用經濟手段促使其完成的計劃。實行計劃管理的一種形式。特點是計劃執行單位可以結合本單位情況和市場供求變化,對計劃指標進行適當調整,國家主要通過經濟手段引導計劃的實現。適用于實行指令性計劃之外的較重要產品的生產和流通的計劃管理。
1.擔任指導工作的人員。
2.政治指導員的簡稱。
1.見"指導"。
1.確切指明。
1.以手指或其他物點示。
2.評說;指責。
3.指示,點撥。
1.確定;認定。
2.猶指著。
1.亦作"指東畫西"。
2.謂說話東拉西扯。
3.比喻說話時以手勢比畫動作。
1.見"指東劃西"。
1.猶言東拉西扯。謂說話文不對題或空言不實。
1.見"指東話西"。
2.猶言指桑罵槐。
1.春秋時,鄭國大臣子公逢食指動,即能嘗到美味,一次,鄭靈公賜食黿肉,故意不分給子公,他一氣之下,染指于鼎,嘗之而出。見《左傳.宣公四年》后因以"指動"表示將嘗到美味。
1.指揮督促。
1.發指。形容憤怒之極。
1.彈奏樂器時手指動作的原則和方法。
2.中醫針灸捻針之法。
1.謂談論時以手指比畫。
1.指點安排。
2.清制,內外官員分發,由吏部抽簽而定。自捐納行,候補官可出錢自請分發到某省某衙門,稱為指分。
1.指與指間的空隙。
1.將事情托付給指定的人。
1.見"指腹為親"。
1.見"指腹割衿"。
1.指腹,謂指腹為婚;割衿,謂割取幼兒衣襟為信物,預定婚約。
1.見"指腹為親"。
1.舊時包辦婚姻的一種。雙方尚在胎中,由父母預定,如為一男一女,即成立婚約。
1.指點曉諭。
1.手指目視;指點顧盼。
2.一指一瞥之間。形容時間的短暫﹑迅速。
3.猶指揮。
1.見"指畫"。
1.頭發直豎,頂著帽子。比喻憤怒的樣子。
1.主旨;意向。
1.猶見鬼。謂并無其事。
1.手指觸物留下的痕跡。
1.指揮;使喚。
1.謂用法術指物而使其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