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地區名。為春秋樊國﹑鄧國的遺址。在今湖北省襄樊市及河南省鄧縣一帶,自古為兵家必爭之地。
1.重要的路徑。
1.重要部門。
1.重要的手段。
1.重要而繁劇。
2.指要職。
3.指政務煩劇的重要部門或地區。
1.秘訣;訣竅。
1.攔腰截斷;橫截。
1.重要的關口。
1.亦作"要攬"。
2.邀請招攬。
1.見"要覽"。
1.春秋末吳國刺客。相傳吳王闔閭派專諸刺殺王僚后﹐又派要離謀刺出奔在衛的王子慶忌。要離請吳王斷其右手﹐殺其妻子﹐詐稱得罪出逃。及至衛國﹐見慶忌﹐慶忌喜﹐與之謀。當同舟渡江時﹐慶忌被他刺中要害。慶忌釋令歸吳﹐他行至江陵﹐也伏劍自殺。事見《呂氏春秋.忠廉》﹑漢袁曄《吳越春秋.闔閭內傳》﹑《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鄒陽《獄中上書自明》"然則荊軻湛七族,要離燔妻子,豈足為大王道哉!"晉葛洪《抱樸子.嘉遯》"要離滅家以效功。"清楊焯《慶忌塔鐵棺》詩"誤識要離死不難,石潭風雨夜深寒。"后亦用以稱壯烈之士。
1.以不正當手段逐取名利。
1.謂顧惜羞恥。
比喻事物的要點、關鍵不得要領|很快掌握體操要領。
1.求取利祿。
1.遮道﹐攔路。
1.重要的道路和渡口。比喻顯要的職位。
1.錄要﹐輯要。常用作書名。
1.腰和脊骨。比喻重要部位。
1.概要;主旨。
1.指王畿外極僻遠的蠻荒之地。要﹐要服。
1.強迫簽定盟約。
2.泛指訂約。
3.強迫訂立的盟約。
4.泛指盟約。
1.社會地位低微的人﹐平庸的人。要﹐通"幺"。《商君書.夜戰》"是故豪杰皆可變業,務學《詩》《書》,隨從外權,上可以得顯,下可以求官爵;要靡事商賈,為技藝,皆以避農戰。"高亨注"或說'要靡當讀為么。《鹖冠子.道端篇》云無道之君任用么,動即煩濁;有道之君在用俊雄,動則明白,彼以么與俊雄討官,與此以豪杰與要靡對言同義。'楊(楊樹達)說'要靡謂細僾之人也。要假為幺。《說文》幺,小也。《小爾雅.廣言》靡,細也。'"一說追逐奢侈者。
1.邀請尋找。
1.重要機密。
1.愛面子。
1.見"要妙"。
1.亦作"要眇"。
2.精深微妙。
3.美好貌。
1.可使喪失生命﹐致命。
2.引申指造成嚴重后果。
3.表示程度已達極點。
4.對已造成的某種困窘局面的埋怨語。
1.見"要"。
1.指統計綱目。
2.重要的頭目。
3.重要的篇目。
1.猶招募。
1.指繁華熱鬧之地。
2.熱鬧。
1.古良馬名。
1.約定日期。
1.契約;盟約。多指以強力脅迫對方訂立的盟約。
1.爭強好勝﹐不甘落后。
1.要訣;關鍵的辦法。
1.重要;要緊。
1.卻是。表示轉折語氣。
1.邀請。
2.猶要挾。
1.審察囚犯的供辭。
1.提出具體事項或愿望﹐希做到或實現。
2.所提出的具體愿望或條件。
1.邀請屈駕。
1.重要的旨趣﹑意義。
1.指重要的官職。
1.指軍事上的要地。
1.顯要人物。
1.要職;重任。
軍事上有重要意義并設置防御工事的戰略據點建都金陵的朝代都以西塞山為扼守長江的江防要塞。
1.撮要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