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腳步快。謂行動迅速。
2.指行動迅速的人。
3.善于行路的差役。
1.分別校勘。
2.科舉時校閱試卷的各房官,也稱分校。
1.離別。
1.唐孟棨《本事詩.情感》載,南朝陳徐德言娶陳后主妹樂昌公主為妻,公主有才貌。陳亡之際,德言料不能夫妻相守,于是破一鏡,夫妻各執一半,相約日后合鏡相會,又明陶宗儀《輟耕錄.賢妻致貴》載,宋程鵬舉被虜于張萬戶家為奴,娶張所虜宦家女某氏為妻。妻見程才貌不凡,非久居人后者,屢勸程逃亡。程疑妻受張所使試探自己,即以告張,妻因此被張趕出。妻臨行,脫繡鞋一只換程鞋一只,期望日后執此相見◇因以"分鞋破鏡"喻夫妻分離。
①分散注意力;不專心孩子的功課叫家長~。②費心~勞神ㄧ這件事您多~吧。
1.形容十分掛念。
1.與地上分野相對應的星次。
1.猶言斤斤計較。
1.詳細分說;清楚,明白。
1.詳細分說。
1.分生肉。
1.分別巡行。
2.古時稱中央政權機構分設吏﹑禮﹑戶﹑兵﹑刑﹑工各部為"分行"。參閱宋高承《事物紀原》卷五。
3.分開。
1.書法上指安排字體點畫和布置字﹑行之間關系的方法。字體的點畫有繁簡,結構也有大小﹑疏密﹑斜正。分行布白的要求,是使字的上下左右相互影響,相互聯系,以達到整幅分布穩稱。
1.亦作"分形連氣"。
2.謂呈現各種形態。
3.分離。
1.見"分形同氣"。
1.亦作"分形共氣"。
2.語出《呂氏春秋.精通》"父母之于子也,子之于父母也,一體而兩分,同氣而異息。"謂形體各別,氣息相通。形容父母與子女的關系十分密切◇亦用于兄弟間。
1.猶少許。
1.分別順序﹑次第。
1.辯白。
1.分別出巡。
2.指出巡的官員。
1.古代官名。唐代遣使分道出巡,稱為分巡某某道。明代于按察司之下設立按察分司,其長官負責監督﹑巡察其所屬州﹑府﹑縣的政治和司法等方面的情況,謂之"分巡道",皆戴按察副使或僉事等銜。清初仍之,乾隆時裁銜存官,代表巡撫分巡其地。
與某一電路串聯的導體的電阻。在總電壓不變的情況下,在某一電路上串聯一個分壓電阻,將能起分壓的作用,一部分電壓將降在分壓電阻上,使該部分電路兩端的電壓減小。分壓電阻的阻值越大,分壓作用越明顯。在電流計線圈上串聯一個高阻值的分壓電阻,就能把電流計改裝成伏特表,量度較大的電壓。
1.分灶為炊。
1.亦作"分煙析生"。亦作"分家析產"。
2.謂分家。分割財產,各自過活。
1.見"分煙析產"。
1.翻臉。
1.將稻種播種于秧田中,待成苗后,分而插之,謂之分秧。
劃分的范圍;界限①政治~ㄧ思想~。
1.猶分工。
1.半夜。
1.寺院夜半所鳴之鐘。
用于分開兩種不相混溶液體的一種儀器。其形狀有圓筒形、圓球形、圓錐形等多種,容積有50、100、250毫升等規格。既可萃取又可分液。廣泛應用于化學實驗室及化工操作中。
1.縣名。屬江西省。宋雍熙年,分宜春等十一鄉置縣,故名"分宜"。參閱《太平寰宇記.袁州》。
2.明奸相嚴嵩,江西分宜人。世多以"分宜"代稱之。
1.調度部署。
2.猶分離。
1.謂遵守名分,為所宜為。
2.情分;情義。
1.猶另議。
1.猶分居。
2.謂不同尋常。
3.猶區別。
1.指承擔兵役。
1.分往;分派。
1.分散精神。
日影移動一分的時間。指極短的時間惜~。
1.些許音訊。
1.分韻或分題作詩。
1.分贓。
分擔別人的憂慮;幫助別人解決困難~解愁ㄧ為國~。
1.猶分謀,分管。
1.謂區別主犯從犯,寬貸從犯。
1.分給。
1.界限;區域。
2.劃分疆域。
1.呵出熱氣使受寒的人溫暖。形容對人十分熱情﹑關心。
1.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