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稱周公夫人。據《藝文類聚》卷三五引《妒記》載,晉謝安欲娶妾,夫人不許,安之侄﹑甥以《關雎》《螽斯》詩有不忌之德相勸。夫人問誰撰此詩?答云周公。夫人乃曰"周公是男子,相為爾;若使周姥撰詩,當無此也。"
1.眾人所厭惡。
1.諸曹的辦事人員。
1.漢末曹操位至三公,人皆稱曹公。
2.梅子的別稱。
散文篇名。載《左傳·莊公十年》,篇題后人所加。齊、魯長勺之戰前,魯人曹劌求見魯莊公論戰,認為莊公取信于民,得到國人”支持,可以一戰,并自請協助指揮。兩軍相遇后,待齊軍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時,使莊公出擊,終于大敗齊軍。
傳說中的八仙之一。相傳名友,為宋曹太后之弟。因其弟仗勢作惡,不法殺人,深以為恥,遂散盡資財,隱跡山谷修道◇遇漢鐘離、呂洞賓,引入仙班。
1.眾人所愛好。
翻譯家,散文家∮南盧氏人。曾留學蘇聯。北伐戰爭時任蘇聯顧問團翻譯。1927年去蘇聯莫斯科中山大學任教。1933年回國。曾任中國大學、西北聯大等校教授。建國后曾任北京大學教授、中國作協書記處書記等。譯有契訶夫的劇本《三姊妹》、綏拉菲摩維奇的長篇小說《鐵流》、阿·托爾斯泰的《保衛察里津》等。著有散文集《花》、《飛花集》等。
1.官署。
2.分職治事的官吏。
直系軍閥首領。直隸天津(今天津市)人。曾任北洋軍第三鎮統制。辛亥革命后歷任直隸督軍兼省長、直魯豫三省巡閱使。直奉戰爭中擊敗張作霖,控制北方政局。1923年以五千銀元一票收買國會議員,賄選為大總統”。1924年馮玉祥發動北京政變,被趕下臺。
1.即部曹。部屬各司的官吏。
1.屬吏;胥吏。
1.伙伴,同伴。
1.指魏晉。魏為曹氏,晉為司馬氏,故云。
2.三國魏曹真﹑晉司馬懿的并稱。
1.曹操小字阿瞞,因呼為曹瞞。
1.儕輩;同類。
1.同"曹偶"。
1.見"曹丘"。
1.見"曹丘"。
1.曹植﹑沈約的并稱。
1.朝代名。即三國魏。因系曹氏所建,故后稱曹魏,以別于拓跋魏。
2.指《詩.國風》中的《曹風》﹑《魏風》。
1.同伙;同伴。
1.謂官署分科掌管的事務。
1.水名。在廣東省曲江縣東南雙峰山下。
2.禪宗南宗別號。以六祖慧能在曹溪寶林寺演法而得名。
清代小說家。名fe21#字夢阮,號雪芹、芹圃、芹溪,祖籍遼陽『族,后為滿洲正白旗包衣”人。自曾祖起三代為江寧織造。雍正初年,其父被免職下獄,家產被抄沒,從此家道中落。代表作長篇小說《紅樓夢》(原名《石頭記》),歷時十年,未及完成。今通行的一百二十回本,后四十回一般認為是高鶚所續。
劇作家。原名萬家寶,湖北潛江人。早年就讀于天津南開中學◇入清華大學外文系。曾執教于復旦大學、國立戲劇專科學校。建國后任全國文聯副主席、全國劇協主席、北京人民藝術劇院院長。主要劇作有《雷雨》、《日出》、《原野》、《北京人》等。
1.主人。財物或權力等的所有人。
2.謂機構的負責人或主持者。
1.象聲詞。形容聲音喧鬧雜亂。
2.喧盛。
1.形容眾聲嘈雜。
2.猶吵吵。
1.象聲詞。形容聲音雜亂。
1.象聲詞。形容重濁與輕細的樂器聲錯雜喧響。
2.象聲詞。形容雜亂的聲音。
1.形容聲音的喧鬧雜亂。
1.形容管弦聲的喧鬧。
1.象聲詞。形容聲音的喧鬧雜亂。
1.聲音雜亂貌。
1.吵鬧。
1.聲音雜亂貌。
1.猶吵嚷。
1.象聲詞。形容鳥叫聲的雜亂細碎。
1.胡言亂語貌。
1.嘈雜喧囂。
1.雜亂的聲音。
1.形容鼓聲喧響。
1.亦作"嘈?"。
2.聲音雜亂;喧鬧。
1.謂清代漕運總督所屬的綠營兵。擔負漕糧的催督﹑保護等。
1.存放漕米的倉庫。
1.指漕米倉庫。
1.管理漕運的官員。
1.指漕糧運輸一日的行程。參閱清顧炎武《日知錄.漕程》。
1.用于漕運的船只。
1.象聲詞。形容水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