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幼稚淺俗;幼稚平凡。
1.粳稻。
1.粳米作的飯。
1.粳稻。
1.泛指莊稼。穄﹐禾屬﹐似黍而不黏﹐也叫糜子。
1.粳稻。
1.粳稻與糯稻。
1.即和氏璧。亦用以喻美好資質。
1.即和氏璧。亦用以泛指美玉。
1."荊釵布裙"之省。
2.用為對己妻的謙稱。
1.荊山。泛指古楚國境內的高山。語出漢王粲《登樓賦》"蔽荊山之高岑。"
2.指荊南地區(qū)。
1.荊枝制作的髻釵。古代貧家婦女常用之。
2.借指貧家婦女。
3.指《荊釵記》。元柯丹丘作。現(xiàn)今流傳者多為明人改本。寫宋王十朋與妻錢玉蓮雙雙拒絕權貴威逼,夫妻忠貞相愛的故事。
南戲劇本。作者不詳。清代有元人柯丹丘作一說。今存本為明人改本。敘錢玉蓮拒絕富豪孫汝權的求婚,寧嫁以荊釵為聘的窮書生王十朋。王中狀元后,因拒絕贅為丞相女婿,被派往潮陽。孫汝權偽造休書,玉蓮投江自殺遇救◇經(jīng)種種曲折,夫妻團圓。近代許多劇種有此劇目。
1.荊室柴門。謂貧者之居。
1.荊為楚之舊號,略當古荊州地區(qū),在今湖北湖南一帶。
2.木名。古時用為刑杖。
1.猶荊棘。
1.西周時代的荊國(楚國)和凡國。荊國初建于今湖北省西部荊山一帶;凡國故址在今河南省輝縣西南?!肚f子.田子方》"楚王與凡君坐。少焉﹐楚王左右曰凡亡者三。凡君曰'凡之亡也﹐不足以喪吾存。夫凡之亡不足以喪吾存﹐則楚之存不足以存存。由是觀之﹐則凡未始亡而楚未始存也。'"陸德明釋文引司馬彪云"凡﹐國名﹐在汲郡共縣。"后以"荊凡"比喻存亡無定。
1.春秋時楚國勇士次非。
1.柴門。
1.對人稱己妻的謙詞。
1.荊軻和高漸離的并稱◇泛指任俠行義的人。
1.楚歌。指楚狂接輿之歌。見《論語.微子》。
2.指荊軻之歌。見《史記.刺客列傳》。
1.荊條皮鞭。鞭笞用的刑具。
1.對宋王安石的尊稱。安石曾被封為荊國公。
1.柴門。
2.荊門山。泛指險要之地。
3.五代畫家酒﹑關仝師徒以擅畫山水齊名,故并稱"荊關"。
1.用荊條編制的帽子。傳說耶穌在被釘上十字架前,兵丁曾編棘冕,冠其首,戲稱之為"猶太人的王"。
1.春秋時楚國的舊稱。
2.漢初侯國名。
1.即紫荊花。觀賞植物,春天開花,花紫紅色,布滿全枝,連成一片,爛漫如朝霞。
2.比喻兄弟昆仲同枝并茂。
1.沒收。藉,通"籍"。
1.縛,捆綁。
1.見"藉幕"。
1.亦作"藉莫"。
2.古時城防中用以遮擋箭﹑石等的布幔。
1.謂借光。
1.盛大;卓著。
1.假使。
1.猶借助。借人之手以為己助。
1.古代天子﹑諸侯征用民力耕種的田。每逢春耕前,天子﹑諸侯躬耕藉田,以示對農(nóng)業(yè)的重視。藉,通"籍"。
1.憑借;依附。
1.謂憑借某種事物或手段以達到某一目的。
1.謂托父祖馀蔭作為庇護。
2.指積有功勛的世家。
1.借助。
1.謂利用某一機會作為達到某種目的的憑借。
2.借以。
1.方言。小兒臥處墊的防尿布。
1.巾褠。頭巾和單衣,為古代士人之盛服。
2.借指士人。
3.見"巾鞲"。
1.謂漢光武帝劉秀于巾車鄉(xiāng)(今河南寶豐東)擒獲馮異,旋即赦而錄用的故事。據(jù)《后漢書.馮異傳》載異本為王莽郡掾,與苗萌共守父城拒漢。光武略地潁川,攻父城不下,屯兵巾車鄉(xiāng)。異間出行屬縣,為漢兵所執(zhí)。時異從兄孝及同郡丁綿﹑呂晏并從光武,因共薦異,得召見。異遂歸漢,后為光武佐命功臣。建武六年春,異朝京師,光武引見后,賜以珍寶﹑衣服﹑錢帛。異謝曰"臣聞管仲謂桓公曰;'愿君無忘射鉤,臣無忘檻車。'齊國賴之。臣今亦愿國家無忘河北之難,小臣不敢忘巾車之恩。"
1.布囊。
1.指頭巾前部覆額處。
1.巾和拂,古代舞蹈道具。
2.指巾舞和拂舞。
3.泛指舞蹈。
1.頭巾和長衣。亦泛指士大夫的服飾。
2.穿戴巾服。
1.頭巾和單衣,古代士人盛服。
1.亦作"巾鞴"。
2.頭巾和臂衣,古代武士所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