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堅守正道。
魏晉南北朝時鹽官吏的制度。東漢末,曹丕接受吏部尚書陳群建議,推選各郡有聲望者為中正”,負責對當地士人進行考察并評定為九等(九品),再由政府按等選用,依品授官。司馬懿當政后,任世家豪門為各地中正,評定士人品級只論其門第而不論才能,九品中正制遂成為世族地主控制政權的工具。隋文帝時廢。
1.指各式軍旗。
1.道教語。猶九天。
2.指天庭。
3.指帝王居處。
1.九州。
2.湖澤名。
1.迂回曲折。
2.指黃河。因其河道曲折,故稱。
3.指福建武夷山的九曲溪。
1.喻無限的憂思。
1.皮膚病名。俗謂頭癬。亦用以喻丑陋﹐表示鄙視之意。
1.劍名。
1.惡瘡。
1.生疥瘡的駱駝。喻不為人喜愛的事物。
1.疥瘡。
1.疥搔。
1.即疥搔。
1.見"疥駱駝"。
1.疥與癬。亦特指疥。
2.疥癬一類的疾患。比喻小患。
3.比喻細微。有鄙視之意。
1.猶疥癬。
1.見"誡敕"。
1.訓誡整肅﹔告誡。
1.見"誡敕"。
1.警戒防備。
1.告誡教導。
1.警戒。
1.告誡約束。
1.見"誡勵"。
1.亦作"誡厲"。
2.告誡勉勵。
1.宗教徒必須遵守的生活準則。
1.告誡勉勵。
1.命令。
1.后代所建前朝的社稷。意在引為鑒戒﹐故稱。
1.警惕﹐謹慎。
1.告誡世人。
1.告誡將士的言辭。
1.文體名。
1.告誡勉勵。
1.告誡教導。
1.戒嚴。
1.告誡勸說。
1.告誡曉喻。
2.指告誡與曉諭之類的文告。
1.告誡并使之明白。
1.告誡約束。
1.借取。
2.明代都城居民的雜項科派之一,即按規定向官府無償地供應某些器物用品。
1.猶得便,得到方便的機會。
2.官吏因地方急需而就便支借官庫錢物。
1.用補充缺額的名義授予某種官職。
2.指候補官員因本職額滿,暫以高品之官銜補低品之缺。
1.利用別人的寵榮。
1.指為人謀劃。
1.唐時皇帝于冬至日賜百官辛盤,表示迎新之意,謂之"借春"。參閱唐李淖《秦中歲時記》。
2.借取春光。
3.謂憑借﹑依靠春光。
1.律詩通常第三﹑四句對偶,而第一﹑二句則散偶不拘。如果第一﹑二句對偶,而第三﹑四句反為散句,則首聯即謂之"借春對"。如唐李白《送友人》詩前四句"青山橫北郭,白水繞東城。此地一為別,孤蓬萬里征。"即其例。參見"偷春體"。
從另一種語言中吸收過來的詞。參看〖外來語〗。
①借(錢)~無門。②指簿記或資產表上的借方和貸方。
會計工作中,用借”、貸”作為記帳符號來表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成本等的增減變動的一種復式記帳方法。依據資產=權益(或=負債+所有者權益)”這一會計等式,任何一筆經濟業務發生時,都按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記帳規則,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帳戶的借方和貸方分別以相等的金額予以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