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書簡套語。鑒察﹑察知。
1.文辭﹑言詞的義理。
2.文詞和義理。
3.語言學術語。指詞的語音形式所表達的意義﹐包括詞的詞匯意義和語法意義。
1.文詞的才藝。
2.指文章與書法。
1.文辭的義理。
1.文辭的含意。
2.文詞和含意。
1.訴訟的因由。
1.文詞隱曲。
2.詞學的隱秘。
1.文壇英才。
1.舊時對有交往的說唱藝人的尊稱。
1.猶詞苑。
1.曲的別稱。意謂曲是由詞發展而來的。
1.文辭。
2.詞和短語﹔字眼。
1.訴訟案件。
1.指詞林中的才士。
1.詩文園地。
1.詞臣的官署﹐如翰林院之類。
南宋張炎撰。二卷。上卷詳細論述詞的音律反唱曲方法,并附有《謳曲旨要》一篇。下卷論述作詞原則,標榜雅正”之詞,而對辛棄疾等人的豪放派詞表示不滿。
詞話。清代徐fe42W。十二卷。分體制、音韻等七門,輯錄詞人的事跡及有關掌故,材料較為豐富。書中的某些缺點,后在馮金伯的《詞苑萃編》中有所補正。
1.言詞簡潔﹐旨意明確。
1.指談吐。
2.詞致氣韻。
3.填詞所押的韻或填詞所依據的韻書。
1.唐代科舉名目之一。
1.謂詞作手稿。
1.詩文的總稱。
1.對前輩詩人的敬稱。
1.言詞嚴正﹐理由充足。
1.文學侍從之職。
1.言辭意旨。
1.訴狀。
1.言詞意旨。
1.言詞和心志。
1.言論﹑文辭的意趣和情調。
1.指擅長文辭喜歡舞文弄墨的人。
2.提出訴訟的人。
1.提起訴訟的文書。
1.附加在詞根上的構詞成分。常見的有前綴﹑后綴兩種。如"老鼠"﹑"老虎"里的"老"﹔"作家"﹑"科學家"里的"家"。
1.詞章為眾所宗仰的人﹔詞壇泰斗。
2.猶詞旨。
3.指詩詞的流派﹑品格。
詞總集。清代朱彝尊編選,其門人汪森增定。三十卷,補遺六卷。選錄唐、宋、元六百五十九人的詞作共二千二百余首。內容較豐富。
1.古代兵將出戰,陳于近郊,殺牲饗士卒,謂之"祠兵"。《公羊傳.莊公八年》"甲午祠兵。祠兵者何?出曰祠兵,入曰振旅。其禮一也,皆習戰也。"何休注"禮,兵不徒使,故將出兵必祠于近郊,陳兵習戰,殺牲饗士卒。"王闿運《丁文誠誄》"曾選士于衡湘,截粵餉以祠兵。"一說,祠兵即治兵。
1.官名。三國魏尚書有祠部曹,掌禮制,歷代因之。北周始改為禮部。隋唐別置祠部曹,屬于禮部,掌祠祀﹑天文﹑漏刻﹑國忌﹑廟諱﹑卜祝﹑醫藥等,及僧尼簿籍。宋元迭有變革,明改為祠祭司。
1.祠部所頒發的度牒。唐宋以來,祠部發給或售給出家人以憑證,可免地稅及徭役。
1.祠部機構。隋唐時屬禮部。
1.祀神的地方。
1.祭神乞福。
1.祀典,有關祭祀的典制。
1.敬禮;感恩。
2.供奉;擁戴。
3.謂雙手持物舉過頭頂。表示致敬。
4.謂花朵著生在枝條的頂端。
5.謂頭上承物。 6.頭戴(帽子)。 7.承受;繼承。 8.猶頂替。謂以此代彼。 9.清代用以區別官員等級的帽飾。依頂珠品質﹑顏色的不同而區分官階大小。也稱"頂子"﹑"頂帶"。
1.猶代替。
①汽車車頂上安裝的燈,燈罩上用文字或用顏色表示車輛的用途。②安裝在天花板上的燈。
1.人體的最高部位。指頭頂。
2.物體的最高部位。
3.事物發展的極點。
1.山頂,山巔。
2.物體的頂端,最高處。
3.事物發展的極點。
①角的兩條邊的交點;錐體的尖頂。②最高點;極點比賽的激烈程度達到了~。
①最高最上的部分登上電視塔的~。②末尾我們走到大橋的~。
1.對本。謂利潤和本錢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