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形態鄙俗﹑丑陋。多作謙詞。
1.久留。
1.喻長期堅持最后必有成效。
1.遼金以北方邊地部族組成的軍隊。乣軍之名始見于遼。金之乣軍散居于東北﹑西北﹑西南三路。蒙古興起后,金西南路與西北路諸乣相繼投附或被征服。東北路乣軍則在窩闊臺時歸屬,成為元代遼東之乣軍。參閱王國維《之主因亦兒堅考》﹑陳述《乣軍考釋初稿》﹑蔡美彪《乣與乣軍之演變》。
1.《宋史.太祖紀三》"太宗嘗病亟,帝往視之,親為灼艾。太宗覺痛,帝亦痊自灸。"后因以"灸艾分痛"喻兄弟友愛。
1.艾的別名。
1.灸療留下的瘡口。
1.艾灸和針刺。
1.燒灼頭發。古人有灸發以明心跡之習。
見針灸”(1037頁)。
1.接受灸療的病人。
1.以灸法治病。
1.用艾炷燒灼眉頭以治狂疾◇多以言己之狂放為人所攻訐。
1.以灸術治病的醫師。
1.脅逼欺詐。
1.灸療用的艾絨,作柱狀,故稱。
1.燒灼。
2.指灸療。
1.以艾炷灸灼鼻梁。
1.以艾炷灼腳。
1.黑玉鏡。
1.赤身露體。
1.赤身露體。
1.猶空手。
1.舏裎﹐裸袒。
1.短毛的動物。
1.赤身露體行走。
1.謂不為衣衾棺槨而葬。
多年生草本植物,葉子細長而扁,花白色。是普通蔬菜。
1.韭菜花。
2.指五代楊凝式的正書法帖《韭花帖》。
1.韭菜花。
1.亦作"韮■"。
2.以醯醬腌漬之韭菜。
1.亦作"韮葅"。
2.見"韭菹"。
1.賣酒的老婦。
西餐館或西式旅館中賣酒的地方。也說酒吧間。[吧,英bar]
1.西餐館或西式旅館中賣酒的地方。也有單設的。[吧,英bar]
1.酒肆中職司燙酒的人。
1.猶酒次。指宴飲間酒至數巡的時刻。
1.酒友。
1.亦作"酒牓"。
2.酒店的招牌﹑匾額。常請名家書寫以廣招徠。
1.見"酒榜"。
1.亦作"酒杯"。亦作"酒柸"。
2.喝酒用的杯子。
1.植物名。
1.酒后觸動情懷而泣。
1.即酒簾。酒店的標幟。
1.古酒器名,革制。
1.《南史.陳暄傳》"故江諮議有言'酒猶兵也,兵可千日而不用,不可一日而不備,酒可千日而不飲,不可一飲而不醉。'"后因謂酒為"酒兵"。
1.猶病酒。因飲酒過量而生病。
1.因貪戀酒色而引起的煩愁。
1.酒店賣酒的人。
1.猶言酒債。
1.小酒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