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形容光亮潤澤。
1.指文學藝術創作的成品。
1.振作勇氣。
2.指壯大氣勢。
3.猶言爭氣。
1.謂產生強勁之力。
1.裝假,裝模做樣。
1.謂施展技巧。
1.作人情,徇私。
2.方言。佩服敬重。
1.賀喜。
1.創作音樂曲譜。
2.指音樂曲譜的創作者。
1.勞作時用于防護的圍裙。
1.《詩.大雅.棫樸》"周王壽考,遐不作人。"孔穎達疏"作人者,變舊造新之辭。"后因稱任用和造就人才為"作人"。
2.做人。指立身行事。
3.指通人道。
1.方言。長肉。指切實可靠地得到好處。
1.語出《金剛經》"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后用于泛指對某一事物作如此的看法。
臉上變色。指神情變嚴肅或發怒愀然作色|勃然作色。
1.行善;做善事。
1.謂行善可獲天佑。語出《書.伊訓》"作善降之百祥。"
1.《詩.小雅.小昮》"如彼筑室于道謀,是用不潰于成。"毛傳"潰,遂也。"鄭玄箋"如當路筑室,得人而與之謀所為,路人之意不同,故不得遂成也。"《后漢書.曹褒傳》"諺言'作舍道邊,三年不成。'"后因以"作舍道邉"比喻眾謀難成。
1.做什么。
1.干嗎;做什么。
1.謂開口說話。
2.發出聲響。
1.興兵。
1.新莽時官名。掌刑法。
1.謂役民興造。
2.處事。
3.謂施政。
4.任職;工作。
1.用力。
2.裝模作樣。
3.指做出將要做某種動作的姿勢。
1.漢上方所屬工場。上方,漢官署名,主管制造宮中應用器物及兵器。
1.尋歡作樂。
1.立誓詞。
1.指工藝或詩文書畫的能手。
2.泛稱制作者。
1.用手比畫以示意。
1.謂作典冊。
2.指撰寫獻與天子的書或策。
3.創制文字。
4.寫信。
5.謂寫作。 6.練字;寫字。
1.做黍米飯。語出《論語.微子》"殺雞為黍而食之。"后以"作黍"為備家常飯誠意待客之謙稱。
1.創作傳述。語本《禮記.中庸》"父作之,子述之。"
2.泛指論著。
1.算數。多指說話能兌現。
1.玩耍。
2.開玩笑。
1.古代宮廷女官名。
1.自尋死路;找死。多用于形容不知輕重,不顧危險。
1.念叨。
1.從速;趕快。
1.呈酸性。
2.指食后反胃產生酸液。
鬼怪害人。比喻人或某種因素作怪、搗亂暗中作祟|封建余孽作祟。
1.指工匠服役的工地﹑工場。
1.猶言糟蹋。
1.糟蹋。
1.侵奪;侵害。
1.作踐,糟蹋。
1.踐踏;糟蹋。
1.糟蹋。
裝出某種態度或表情惺惺作態|忸怩作態。
1.作惡。
1.種地。
1.逞強;不就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