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鮮艷柔和。
1.泛指魚網。
1.泛指捕魚的用具。
1.光芒四射﹐非常明亮。
1.閃光耀眼。
1.明亮耀眼。
1.見"锃明徹亮"。
1.明亮耀眼貌。
1.見"甑塵釜魚"。
1.《后漢書.獨行傳.范冉》"所止單陋,有時絶粒,窮居自若,言貌無改。閭里歌之曰'甑中生塵范史云,釜中生魚范萊蕪。'"范冉字史云,桓帝以為萊蕪長◇以"甑塵釜魚"形容家貧斷炊已久。亦省作"甑生塵"或"甑塵"。
1.束甑的帶。
2.作藥用。
1.《后漢書.郭太傳》"﹝孟敏﹞客居太原,荷甑墮地,不顧而去"◇以"甑墮"謂破敗。
1.陶制烹飪器。泛指粗陋的瓦器。
1.甑底的竹箄。
1.見"甑塵釜魚"。
1.豆豉的一種。
1.甑帶。《淮南子.說山訓》"琬琰之玉在洿泥之中﹐雖廉者弗釋;弊箄甑甴在袇茵之上﹐雖貪者在搏。"高誘注"甴﹐甑帶。"參見"甴"。
1.見"贈刀"。
1.《左傳.文公十三年》載晉大夫士會奔秦,晉恐士會為秦所用,就派魏壽馀到秦策動士會回晉。士會離秦時,秦大夫繞朝"贈之以策,曰'子無謂秦無人,吾謀適不用也。'"杜預注"策,馬檛。"后即以"贈鞭"喻策馬快行。
1.送別時以物品或詩文言詞等相贈。
1.獎品。
1.《左傳.文公十三年》載晉大夫士會奔秦,晉恐士會為秦所用,就派人招他回國。士會離秦時,"繞朝贈之以策,曰'子無謂秦無人,吾謀適不用也。'"孔穎達疏引服虔曰"繞朝以策書贈士會。"后即以"贈策"謂致送書信或臨別贈言。
2.《史記.扁鵲倉公列傳》載秦穆公曾七日而寤,寤之日,對公孫支與子輿說,曾見天帝,天帝告以晉國將大亂等事。公孫支書而藏之,是為秦策◇用"贈策"謂天授其旨意。
1.贈送以示酬勞的東西。酬,同"酬"。
1.《禮記.檀弓下》"子路去魯,謂顏淵曰'何以贈我?'……﹝顏淵﹞謂子路曰'何以處我?'"后以"贈處"為朋友分別時互贈勉勵之言的典故。
1.贈送賞賜。亦指贈送賞賜的財物。
1.謂以詩文互相贈送酬答。
1.《晉書.王覽傳》"初,呂虔有佩刀,工相之,以為必登三公,可服此刀。虔謂祥(王祥)曰'茍非其人,刀或為害。卿有公輔之量,故以相與。'祥固辭,強之乃受。祥臨薨,以刀授覽(祥弟王覽)曰'汝后必興,足稱此刀。'覽后奕世多賢才,興于江左矣。"后世因以"贈刀"為贊許別人堪負重任,前程遠大之典。
1.古代朝廷推恩重臣,把官爵授給官員已死父母及祖先的典禮。封(存者稱封)贈之制,起于晉宋,至唐始備。所贈官爵品位以及受贈的輩份歷代不同,漸后漸優。
1.贈送車馬等以助人送葬。
1.送花。
1.古代朝廷對官員家屬賜以爵位和稱號。
1.贈送財物以助治喪。
1.指古代官員和家屬死后被朝廷追封爵位和稱號。
1.古代敬稱官員的父親。
1.古代朝廷對功臣的先人或本人死后追封爵位官職。
1.封贈謚號。
1.舊時征收賦稅,以轉運虧損為名,額外加征以供彌補的一種雜稅。
1.向人訴說別離的遺憾心情。
1.贈送財物。
1.猶陪嫁。
2.指陪嫁的婢女。
1.向人送別時贈送禮品并設宴餞行。
1.謂分別時贈送禮物。
1.猶贈公。
1.贈送。
1.贈送。亦指贈送的財物。
1.猶贈送。
1.贈送財物表示慰勞。
1.《孔子家語.本姓》"﹝孔子﹞至十九,娶于宋之并官氏,一歲而生伯魚。魚之生也,魯昭公以鯉魚賜孔子,榮君之貺,故因以名曰鯉,而字伯魚。"后用"贈鯉"比喻贈給賢子以嘉名。
2.《樂府詩集.相和歌辭十三.飲馬長城窟行》"客從遠方來,遺我雙鯉魚◆兒烹鯉魚,中有尺素書。"后以"贈鯉"謂寄人以書信。
1.贈送禮物。
1.古代官府留待貼補經費不足的米。
1.古代送走疫鬼的一種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