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途路,道路。
1.屯兵不動。
1.謂停止戰事,休養士卒。
1.檢查。
2.案卷。
1.以手撫劍。表示憤怒。
1.謂按轡徐行。
1.佐酒,下酒。
2.下酒的菜肴。
1.審訊。
1.考核并薦舉。
1.指據以定案或定罪的文字材料。
1.猶安定。謂庇護。
2.依據。
3.舊式公文中引述下級官署來文的起頭用語。簡稱"據"。
1.查審考問。
1.案犯的供狀。
1.查閱。
1.審查處理。
1.謂懲辦下屬官吏。
能作范例的個案運用典型案例,深入進行反腐倡廉教育。
1.按次序排列。
1.蒞臨查考。
1.審訊治罪。
1.切脈,診脈。
2.依據脈息。
1.醫療方法之一。用手在人身上推﹑按﹑捏﹑揉,以促進血液循環,調整神經功能。
1.猶言舉案齊眉。
1.案件的情節。
1.查辦處死。
1.察看,驗證。
1.按時。按照約定或規定的時間。
1.考問情事。
2.謂辦理其事。
明清時代童生參加府、州或縣學考試而獲得秀才第一名。
書桌上;幾案上案頭放著文房四寶。
1.安定本土。案,通"安"。
1.駐扎。
1.見"案抧"。
1.巡察護衛。
1.審問。
1.誣告陷害。
1.謂按次序排列成行。
1.審問。
1.形容樂聲低平綿延。
2.地勢低洼貌。
也作按驗”。查明;證實。多指案情。
1.鋪在桌案上面做裝飾和保護用的布帛。
1.案件的內容提要。
1.明清時,稱和自己同一年考取秀才的人為案友。
1.作者﹑編者對有關文章﹑詞句所寫的說明﹑提示或考證。
1.案首。
1.掌管文書簿籍的官吏。
1.查究責備。
1.根據,依照。
1.按摩。中醫治療方法的一種。
1.抑制感情。
1.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