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拉弓射彈。
1.同"不絶如線"。
1.見"不絶如線"。
1.亦作"不絶若縷"。亦作"不絶如縷"。
2.形容局勢危急,象差點兒就要斷掉的線一樣。
3.形容子孫衰落或后繼者稀少。
4.形容聲音或思緒微弱。
1.不公平;不均勻。
1.沒有才智。
1.古代文書書于竹簡,有誤,即削除,謂之刊。不刊謂不容更動和改變。
2.引申為不可磨滅。
刊修改。不可改變的定論中興難于創業,已是不刊之論。
1.見"不刊之論"。
①經受不起不堪虐待|往事不堪回首。②不能;不可不堪入┒|不堪容忍。③在形容詞后面表示程度深性懦不堪|狼狽不堪|忙碌不堪。
1.謂不忍心回憶過去。
1.謂才能不稱。
1.形容言語十分粗野難聽。
1.形容行為卑鄙或東西粗劣,不值得一看。
1.不能想象。指事情會發展到很危險的地步。
1.經不起一次打擊。形容十分脆弱。
1.謂沒有培養前途。
1.同"不看僧面看佛面"。
1.同"不看僧面看佛面"。
1.不舉。
1.見"不亢不卑"。
1.猶言不得了。
1.稀少,難得。
見可分與不可分”(25頁)。
與可更新資源”相對應。經過漫長的地質年代和一定生成條件所形成的自然資源。主要指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和礦物燃料等。也有認為土壤應包括在內。經人類開發利用后,在相當長的時期內不可能再生。應合理開發和利用。
1.見"不可救藥"。
沒有藥可以醫治。比喻已無法挽回病入膏肓,不可救藥|野狐外道,蒙蔽其真識,不可救藥。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戰爭等對個人來說都可以成為不可抗力。在法律上,因不可抗力而造成桅社會的結果,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不承擔法律責任。
無法用言語描述其山石奇秀,不可名狀|內心的痛苦不可名狀。
1.見"不可捉摸"。
1.無法使之消失。
1.猶無可奈何。表示沒有辦法。
1.詈辭。猶可惡。
2.無法忍受。
在一定條件下,必然不出現的事情。如從混有四件次品的產品中任意抽取五件,那么它們全部是次品”就是一個不可能事件。是隨機事件的一種極端情形。
1.見"不可勝數"。
1.見"不可勝紀"。
1.無法一一枚舉,極言其多。
無法計數,謂極多所藏珍寶,不可勝數。
1.見"不可勝數"。
1.猶不可勝道。形容數量多。
1.謂無法整頓。
2.形容事情壞到不可挽回的地步。
1.見"不可同日而語"。
不能放在一起說,指兩者差距非常大兩者的趣味不可同日而語。
1.無法用言辭表達。
1.同"不可名狀"。
否認人類能夠認識或能夠徹底認識世界的哲學學說。同可知論”相對。主張人的認識不超出感覺和經驗,不承認在感覺和經驗以外有確實可靠的東西存在。歐洲近代不可知論的主要代表是英國的休謨和德國的康德。
1.亦作"不可摸捉"。
2.形容難以猜測或估量。
1.不能。
2.不能戰勝。《詩.大雅.常武》"不測不克,濯征徐國。"鄭玄箋"其勢不可測度,不可攻勝。"一說"不克"為不可識知。
1.不敬。
1.不同意;不接受。
1.不愉快,不高興。
2.不適;有病。
3.不好,不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