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宋王安石新法之一。宋神宗熙寧五年(公元1072年)頒布實施,于汴京設都市易司,邊境和重要城市設市易司或市易務,平價收購市上滯銷的貨物,并允許商賈貸款或賒貨,按規定收取息金。由于守舊派的反對,市易法于元豐八年(1085年)后陸續廢除。
1.煩瑣雜亂。
2.亦作"碎瑣"。細小雜亂。
1.方言。小孩。
1.形容殘破﹑毀廢的建筑。
1.煩瑣事務。
1.指瑣碎煩雜的事物。
1.瑣細。
2.自稱家人兒女。
1.形容異常恐懼。
1.新酒面上的浮沫。
1.支離破碎的解說。
1.瑣碎的勞役。
1.散碎的銀子,份量多少不一。與成錠的份量為整數的銀子相對。
1.細小的玉片或玉屑。
2.比喻細小潔白的牙齒。
3.喻指女性死者的遺釵﹑殘稿等。
4.喻指落花。
1.比喻精美簡短的詩文。
1.花叢下細碎的月光。
1.零亂。
1.破碎斷裂。
1.即百褶裙。一種褶很多的裙子。
1.猶碎裂。
1.卑微的官職。
1.后周宮人的一種裝飾。
1.方言。說話絮煩。亦指說話絮煩的嘴巴。
1.方言。啰嗦;嘮叨。
1.方言。說話絮煩。
2.方言。指話多的人。
1.墓道。
2.在山中或地下鑿成的通路。
1.即隧道。
1.《詩.大雅.桑柔》﹕"大風有隧﹐有空大谷。"后以"隧風"指疾風﹐暴風。
1.墓道的門。
1.墓道的入口處。
1.深溝和高墩。
1.道路。
2.墓道。
1.填在深及地下水的隧道中的炭。
2.喻指黃泉之路。
1.周代郊外五縣之地為"隧"。一隧之長為"隧正"。隧﹐通"遂"。
1.墓志。
1.昏亂暴虐。
1.違反道德。
1.和常理相違背相乖謬。
1.悖亂兇悍。
1.頭腦糊涂﹐不明事理。
1.老邁昏庸﹐老糊涂。
1.悖亂忤逆。
1.指紋理如檖的絲織物。
1.烽火臺。古代一種邊防設施。
1.即燧人氏。為古代三皇之一,故稱。
1.鉆燧所生的火。
2.古代邊防報警的煙火。
1.即燧銅鏡。
2.泛指鏡子。
1.古代傳說中的地名。
1.傳說中可鉆而取火的樹木。
2.鉆木。
1.見"燧人氏"。
傳說中的鉆木取火的發明者。遠古人民生吃禽獸,他鉆木取火,教人熟食。反映了中國原始時代人類從利用自然火進步到人工取火,由生食進步到熟食的情況。
1.烽火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