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午飯。又稱晌午飯。
2.農(nóng)忙時午前或午后增加的一頓(或兩頓)飯。
1.秦始皇陵園的地下文物。1974年﹐發(fā)現(xiàn)于陜西驪山腳下秦始皇陵園外的地下建筑中。共發(fā)現(xiàn)四個俑坑﹐總面積25380平方米。已發(fā)掘部分共出土武士俑八百余個﹐木質(zhì)戰(zhàn)車十八輛﹐陶馬一百多匹﹐青銅兵器﹑車馬器九千余件。這批兵馬俑形象地展現(xiàn)了秦代軍隊的兵種﹑編制和武器裝備情況。戰(zhàn)車上一般有甲士三人﹐配弓箭﹑短酵盾甲步卒。配長柄的戈﹑矛﹑戟﹑鉞弓弩等。騎兵執(zhí)劍或弓箭﹐馬背輔韉。武士俑身高1.78-1.87米﹐頭梳各種發(fā)髻﹐身披形制不一的鎧甲。陶俑﹑陶馬如同真人﹑真馬﹐排列有序﹑造型生動﹑比例適當﹐細部刻劃尤為精致﹐反映了我國古代雕塑藝術的成就。也稱秦兵馬俑。
1.今江蘇省高郵縣的別稱。秦時于此筑臺置郵亭﹐故名。
1.帖名。
1.指秦代的遺跡。
1.秦望山。在今浙江省杭州市東南。
1.秦始皇時﹐無辜之人輒遭冤屈◇因稱無辜獲罪為"秦冤"。
1.猶秦中。
1.古秦國宮苑。
1.春秋時秦在西北﹐越居東南﹐相距極遠。詩文中常并舉以喻疏遠隔膜﹐互不相關。
1.即扁鵲。戰(zhàn)國時名醫(yī)。
2.借指醫(yī)術高明的人。
1.秦時所筑自秦入蜀的棧道。
1.指秦昭襄王與夷人刻石為盟事。
作家〓北黃岡人。1938年入延安魯藝美術系學習◇任冀中區(qū)《黎明報》社社長。建國后曾任《人民文學》副主編、《當代》主編。著有短篇小說集《幸福》,長篇小說《在田野上,前進!》、《大地》,論文集《文學探路集》等。
1.刻有秦始皇或秦二世統(tǒng)一度量衡詔書的銅版﹐有的鑲在鐵﹑銅權上;有的四角有孔﹐用以釘在木量上。也稱秦量詔版。秦始皇的詔版曾在陜西咸陽遺址出土﹐山西左云﹑山東文登等地也曾有刻有秦始皇詔書的銅權出土。秦二世的詔版只見于傳世品。它們證明秦代統(tǒng)一的度量衡制度確實有力地推行于全國。
1.古秦地(今陜西一帶)的一種弦樂器。似瑟﹐傳為秦蒙恬所造﹐故名。
1.秦國的箏和趙國的瑟。泛指名貴的樂器。
1.指夏歷十月。正﹐一年的開始。秦以夏歷十月為正月。
1.秦代祭天地五帝的處所。
1.《莊子.列御寇》"秦王有病召醫(yī)﹐破癿潰痤者得車一乘﹐舐痔者得車五乘﹐所治愈下﹐得車愈多。"后因稱痔漏病為"秦痔"。
1.春秋時百里奚為虞大夫﹐無所作為﹐虞亡入秦﹐與蹇叔﹑由余等共輔穆公建立霸業(yè)。見《史記.秦本紀》◇以"秦智虞愚"謂一個人的才能只有在適當?shù)沫h(huán)境下才能充分發(fā)揮。
1.古地區(qū)名。指今陜西中部平原地區(qū)﹐因春秋﹑戰(zhàn)國時地屬秦國而得名。也稱關中。
2.指秦二世胡亥。
1.秦地出產(chǎn)的珠飾。
1.猶秦弦。指秦國箏瑟之類的弦樂器。柱﹐瑟﹑箏等撥弦樂器架弦的碼子。
1.即小篆。
1.秦代男子家貧無以為婚者﹐得入贅婦家◇因以借指贅夫。語本《漢書.賈誼傳》﹕"故秦人家富子壯則出分﹐家貧子壯則出贅。"
1.漢張衡《西京賦》"昔者大帝說秦繆公而覲之﹐饗以鈞天廣樂﹐帝有醉焉。乃為金策﹐錫用此土﹐而剪諸鶉首。"言天帝在醉意蒙眬中賜繆公以秦境之地◇因以"秦醉"謂僥幸取得政權。
1.琴幾。
1.制琴的木材,古多指桐。
1.琴曲著錄。傳為漢蔡邕所著。分上下兩卷,記述四十七個古琴曲的故事,是解說琴曲標題的第一部著作。
2.詩體名。
3.宋時杭州名妓,與東坡相善。
1.琴譜。
1.冢墓。
1.傳說中的怪蛇。
1.江蘇常熟的別名。
1.琴案;琴幾。
1.彈琴的技法。
1.謂琴音所表現(xiàn)的雅正之德。
1.指騶忌鼓琴﹑呂尚垂釣事。泛指賢士隱居。
1.調(diào)諧琴音。
1.比喻丈夫死亡。
1.傳說周末趙人,能鼓琴,后于涿水乘鯉歸仙。
2.借指魚。
1.宋時涇縣琴溪的特產(chǎn)小魚。傳說為琴高于此所投藥滓化生,故名。
1.樂府琴曲歌辭之一種。《樂府詩集.琴曲歌辭四》有秦百里奚妻《琴歌》三首﹐漢司馬相如《琴歌》二首。
2.彈琴與唱歌。
1.彈琴﹑唱歌﹑飲酒﹑賦詩。舊皆逸人﹑高士之事。
1.彈琴的樂人。
1.謂琴瑟和好,比喻夫婦和睦。
1.琴與鶴。古人常以琴鶴相隨,表示清高﹑廉潔。
1.琴與酒。
1.琴上系弦之繩。
2.指琴弦音位的標志。即古琴面板左方的一排圓星點,用貝殼﹑磁或金屬鑲制而成。
1.安放琴的小桌。
1.撥動琴弦的指甲,后常削竹以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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