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書信。
1.標準;準則。
2.謂射中目標,弄準確。
1.謂依照規定的鐘點。
1.肯定,一定。
1.測量;衡量。
1.整理安頓。
1.供人遵循的法度﹑仿效的模式。
2.以"準"調和樂律的方法。
1.即準人。
1.在供詞或公文上簽畫的花押。
1.清衛拉特蒙古四部之一。因部族首領以綽羅斯為姓,故又名綽羅斯部。原游牧于天山北路塔爾巴哈臺東和博克河﹑薩里山一帶,后以伊犁為中心,兼并其他三部,勢力擴大到天山南路。乾隆二十年(1755年)為清軍擊潰。
中國四大盆地之一。在新疆北部,阿爾泰山和天山之間。拔一般在400米左右,最低處不到200米。盆地西側山地有幾處缺口,西風氣流可進入,帶來降水。中部有古爾班通古特沙漠和廣闊草原。北有額爾齊斯河注入北冰洋,其余河流均為內陸河。邊緣為山麓綠洲,盛產棉、麥。南部天山北麓的平原為新墾區。石油資源豐富。
1.猶言標準,規格。
在內蒙古自治區伊克昭盟東北部準格爾旗境內,東靠黃河。煤層厚,埋藏淺,地質構造簡單,適合露天開采。中國優質動力煤基地。
1.即正鵠。箭靶。引申為目標。
1.均衡,使均等。
又稱靜止鋒”。處于冷暖氣團之間,移動很慢或短時間內靜止的分界面。常形成大片連續性的云雨區域。在某一地帶靜止少動,短則幾天,長則十天、十幾天,易造成這一地帶的洪澇災害。每年春夏之交,中國江淮一帶的梅雨季節常有靜止鋒出現。
1.謂職責范圍的劃分。
1.依據。
1.亦作"準況"。
2.據此推斷。
1.猶測度。
1.猶瞄準。
1.依照法律。
1.料想;打算;希望。
2.準備;安排。
3.舊時公文用語。謂批準下級的擬議。
1.繩尺。引申為法度﹑標準。
1.測量平面的儀器。
2.均等;均衡。
1.謂一定的主意﹑方法等。
1.謂與實際或預期完全符合。
又稱精確數”。表示事物真實數值的數。如3只蘋果、12頭牛中的3”和12”就是準確數。
1.古代獄官,掌管司法刑獄的官。
測定物體平直的器具。引申為言論、行動等的標準或準則以先哲為準繩|行動準繩。
1.確守規定的時刻。
1.標準;楷模。
2.依照準則或樣式。
1.猶折算;抵帳。
1.佛教菩薩名。梵語的音譯。意為"清凈"。密宗列為蓮華部六觀音之一。其形相作三目十八臂。
1.鼻子的最下端。
1.謂辨正方位。
2.測繪地圖的方法之一。
3.猶對等,平等。
見橢圓”(802頁)、雙曲線”(299頁)、拋物線”(410頁)。
1.猶標準。
1.舊時公文用語。意謂批準了上報的材料或請示報告。
1.確信。
2.確實的消息。
①槍械瞄準裝置的前方照準器。通常位于槍口上端,與表尺缺口相輔構成瞄準基線。有圓柱形、圓錐形、三角形和長方形等形狀。通常槍械準星可調整,以便試槍矯正射擊效果。②秤上的定盤星。
1.準許;許可。
1.允許;許可。
1.猶言事實的驗證。
1.表示準許,同意。多用于公文。
言行等所依據的原則行動準則|思想準則。
1.變賣;折價。
2.償還;抵償。
1.據一定標準查對。
1.箭靶。
1.準繩。
1.猶整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