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原指車輪脫離軌道。亦借指事物脫離正軌。
1.何至于;豈有。
1.何以,因何。
1.猶言哪里值得。
1.猶言哪里值得介意。用于表示輕視。
1.亦作"劾案"。
2.審查核實罪狀。
1.見"劾按"。
1.審查其罪,加以逮捕。
1.判決死罪。
1.審查罪行,予以拘禁。
1.審理查驗。
1.審查治罪。
2.指推究﹑審問。
1.揭發過失或罪行的文狀。
2.揭發罪狀。
1.向皇帝檢舉官吏的過失或罪行。
態度溫和,容易接近~可親丨慈祥~的笑容。
1.同"和藹"。
1.和善親愛;和善可親。
1.溫順安分。
1.即和璧。
1.和睦;和諧。
1.樂器名。又名渾不似,火不思等。突厥語qobuz,qūpūz音譯。波斯﹑阿拉伯古撥弦樂器,亦流行于我國西北等地區。
1.見"和氏璧"。
1.古代良醫和與扁鵲的合稱。
1.溫和而善辯。
1.即華表。古代陵墓﹑宮殿等前所立的表柱。
1.宣布⊥,通"宣"。
2.和暢布散。
1.謂和應曲調。纏,原指《纏令》﹑《纏達》,古曲調名。
1.見"和暢"。
1.謂飲食適量。
2.謂和合成婚。
3.古代郊祀樂曲名。
1.謙和淡泊。
2.古指天地氣合以生萬物的和氣。
1.謂以詩作酬答他人。
1.平和淳樸。
1.平和寬厚。
1.附和順從。
1.平和純樸;純粹。
1.酬答別人的詩。
2.謂與聲響應和。
1.相應和的彈奏。
1.謂惠及百姓之恩德。
2.指事物的妙諦。
1.古時官府以議價交易為名向民間強制征購糧食。始于北魏。
1.調和。
2.指調味。
3.和睦;使和睦。
1.謂調味。古以鹽﹑梅調味,因以"和鼎"指鹽﹑梅。
2.比喻輔佐君主的宰臣。
1.公斷,裁決。
1.猶起哄。
1.謂和衷相濟,而又各有所見,不茍同于人。
1.亦作"和蕃"。
2.古指中原王朝與外族﹑外國修好。
3.猶和親。
1.見"和番"。
溫和的風。多指春風~麗日丨~拂面。
比喻方式和緩,不粗暴。
1.《左傳.莊公二十二年》"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謂"鳳皇于飛,和鳴鏘鏘"。'"杜預注"雄曰鳳,雌曰皇。雄雌俱飛,相和而鳴鏘鏘然,猶敬仲夫妻相隨適齊,有聲譽。"后以"和鳳"為后妃伴隨君主之典實。
1.拜佛⊥,和南。佛門稱稽首﹑敬禮為和南。
1.隨聲應和。
2.響應歸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