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方言。孫女兒。
1.別處;他鄉。
1.別的理由﹑原因。
2.別的事。
1.他自己,他本人。
1.他人之家,別人家。
2.它;他(她)。家,人稱的語尾。
1.他們兩人。
1.北魏時胡人的姓。
1.詈詞。用于句中。表示怨恨﹑憤怒等情緒。
1.詈詞。表示怨恨﹑憤怒等情緒。
1.他們。
1.他們。懣,輩﹑們,表復數。
1.代詞。稱自己和對方以外的若干人。
1.他們兩個人。
1.猶言將來,以后。
2.往年;以前。
1.詈詞。用于句中。表示驚異或怨恨等情緒。
1.方言。他人,別人。
1.指岔道,歧路。
2.指左道,邪道。
1.別人。
1.以往;昔日;過去的某一天或某一時期。
2.過些天;日后;將來的某一天或某一時期。
由于礦物混入了其他雜質所引起的顏色。與礦物本身性質無關,隨混入雜質的不同而不同,故對鑒定礦物的意義不大。
1.被別人殺死。
2.刑法用語,與"自殺"相對而言。
1.別處的山。
2.引申泛指山石。
3.指別處山上的石頭。比喻磨礪自己,幫助自己成就的外力。
4.清查慎行的別稱。
他,本作它”。《詩·小雅·鶴鳴》它山之石,可以為錯。”又它山之石,可以攻玉。”錯琢玉之具;攻琢治。別的山上的石頭,可用來琢磨玉器◇以他山之石”比喻可取以為法,幫助自己提高、改進的學習對象。
1.來生,下一世。
1.昔日;往時。
2.將來,以后。
1.別室。
2.猶言側室。指妾。
1.指女子另嫁他人,改嫁。
1.猶言何人﹑誰。
1.亦作"他他藉籍"。
2.縱橫錯雜貌。
1.見"他他籍籍"。
1.別的途徑。多指不正當的途徑。
2.別的方法。
1.異鄉,家鄉以外的地方。
1.別的打算;異心。
1.別的企圖;異心。
1.別的想法﹑企圖。
1.猶二心。
1.別的罪名。
1.別的原因。
1.別的地區。
1.猶別姓,別人家。
1.代詞。稱不止一個的事物。
1.另外的名稱,別名。
1.以后的某年或某一時期。
1.正途以外的其他途徑。
1.別人。
1.以后的某一天。
1.猶他日;將來。
1.其他地方。
1.交錯雜亂。
1.二心;異心。
1.把鞋后幫踩在腳后跟下。
2.象聲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