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進入從冬至開始的"九"。每九日為一個"九",共有九個"九"。
1.繼承。特指宋哲宗時對神宗所實行的新法的繼承。宋神宗年號熙寧﹑元豐,其時推行新法。神宗死,哲宗嗣立,年號元佑,以年幼,太皇太后高氏主政,盡廢新法。八年太皇太后死,哲宗親政,次年改元紹圣,任章惇執政,以紹述熙寧﹑元豐新政為名,盡復高太后臨朝時所廢新法。
2.泛指承繼前人所為。
1.繼承統緒。
1.繼承前業,發揚光大。
1.承襲。
1.承繼前業,振興昌盛。
2.即紹興酒。
南宋與金的和約。1140年,宋軍在順昌、郾城大敗金軍,但宋高宗和秦檜決意屈辱求和。次年,與金訂立和議宋向金稱臣,每年貢納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宋、金間東以淮河,西以大散關(今陜西寶雞西南)為界。宋、金南北分立局面從此確立。
1.通稱"黃酒"。我國名酒之一。它是一種以糯米和小麥為原料,通過酒藥及麥曲中不同種類的霉菌﹑酵母等發酵而制成的釀造酒。因原產地為紹興,故名。
1.清代官署中的幕僚,由于紹興籍人較多,故稱◇引申為謀士的代稱,有時含貶義。
在浙江省東北部、浙東運河沿岸、蕭甬鐵路線上。為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古名會稽、山陰,春秋為越國都。1950年始設市。人口306萬(1995年)。特產以紹興黃酒著名。名勝古跡有沈園、青藤書屋、東湖、鑒湖及魯迅、秋瑾故居和周恩來祖居。
1.即越劇。舊稱的篤班﹑小歌班或紹興文戲。流行于浙江﹑上海及江蘇﹑江西﹑安徽等地。
2.辛亥革命前后用為紹劇之俗稱。參見"紹劇"。
1.承嗣。
1.《書.康誥》"今民將在祇遹乃文考,紹聞衣德言。"孔傳"今治民將在敬循汝文德之父,繼其所聞,服行其德言,以為政教。"孫星衍疏"依或為衣。言今之人,將在敬述文王,繼其舊聞,依其德言。"曾運干正讀"衣當為殷……言今民將察汝之敬述乃文考,紹文考所聞殷之德言與否也。"諸說不異◇以"紹衣"為典故,謂承繼舊聞善事,奉行先人之德化教言。
1.承繼帝位。
1.行路防身的長木棍。
1.哨官。
1.詞牌名。也稱稍徧。雙調,有一百六十字﹑二百字﹑二百二字﹑二百三字﹑二百四字數體。見《詞譜》卷三九。
2.曲牌名。南北曲均有。均屬般涉調。北曲較常見。
1.舊時巡邏﹑稽查的士兵。
2.執行警戒任務的士兵。
1.哨官。
1.巡邏警戒的船只。
1.崗哨;哨兵。
1.舊時軍中管領一哨的長官。
1.哄弄。
1.口不正的壺。
1.探子。
1.即鳴鏑。箭鏃上加骨角哨的箭,箭發則受風作聲。有索倫哨箭﹑鴨嘴哨箭等,多因箭鏃的形狀而命名。參閱《清會典.兵部十.武庫清吏司》。
1.謂召集眾人。多指圖謀不軌。
1.偵察巡邏的士卒。
1.設在邊境或要道的哨所。
在邊境、要道上設置的哨所前面有個哨卡,不如到那里去歇歇。
1.崗樓。
1.打獵時吹哨效鹿聲引鹿。又因圍場為哨鹿之所,后亦稱圍場為哨鹿。
1.探馬,負責哨探的騎兵。
1.哨馬。
1.瑣碎;紛雜。
1.巡守;防守。
1.流氓;地痞。
1.哨兵的駐所。
1.即探子,偵察兵。
2.偵察;探看。
3.指探聽﹑打聽。
1.長腿。指高個子。
1.軍警放哨的處所;崗位。
2.比喻職守。
1.即警戒線。
1.口哨。
2.用竹﹑金屬或塑料等制成的能吹響的器物。
3.騙子,以欺詐為業的游民。
4.在軍中做偵察工作的人,即探子。
1.哨兵。
1.泔水。
1.奢侈驕縱。
1.即奢龍。傳說為黃帝之臣。
1.謂風俗奢侈﹐人情澆薄。
揮霍浪費,追求過度的享受奢侈品|生活奢侈|驕泰奢侈。
1.指非生活所必需的高級消費品。
1.神位牌。